法院: 查钱扣物控人 谁欠钱都逃不掉
广州中院执行二庭具体负责执行邓建国案,据该庭副庭长李强介绍,2009年底,广州两级法院成立执行工作指挥中心,并在今年实现与省中心联网。通过该指挥中心可以查询到被执行人的银行信息、房产信息、车辆信息,第一时间掌握包括通讯(手机)、住宿、出行、消费等信息。
布下信息天罗地网
“有了这些信息,查钱、扣物、控人,都不成问题。一旦启动程序,不仅出不了境、而且坐不了飞机、高铁,不能出入高档酒店,不能旅游、度假。更重要的是,如果违反禁令,法院马上就可以利用掌握的信息对其控制或者拘留,可以说给被执行人戴上一副无形的手铐。”
记者提出要求到执行指挥中心感受一下,李强婉拒称:“保密是非常重要的纪律。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查,也不是什么信息都可以查。法院通过指挥中心查一个人的信息,必须经过严格审批。领导也不能直接查,必须有执行决定书才行。”
借助媒体悬赏举报
广州中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法院将会不断完善和利用执行联动机制,把限高令的效力发挥得更大。近期,法院将会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新一批的限高令,并按照处理邓建国案的模式,一视同仁,严惩拒不履行的“老赖”。法院鼓励申请执行人向社会悬赏,欢迎提供执行线索。同时希望通过本报,“告诫心存侥幸的赖债者,规避执行是行不通的,最终只能是身败名裂。”
“老赖”邓建国
5年前因《野蛮公主》欠下债务
2007年5月,邓建国因为拍摄剧《野蛮公主》第二部,而向申请执行人黄某借款200万元,约定期限一年,利息25%,同时规定了违约金60万元。2008年7月,黄某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邓建国、巨星影业支付上述款项。
2009年6月,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决定,裁定邓建国、巨星影业10日内共同连带归还申请人本息250万元及支付违约金60万元。邓建国仍未理会,随后,黄某向法院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名下存款只有1.8万元
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马上就对邓建国及巨星影业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询,结果在各个银行只发现邓建国名下有存款18667.56元。法院只能从银行扣划回该部分存款,发放给申请人。
而之前邓建国在番禺买的地早就被其他法院查封了,广州中院只能对邓建国和巨星影业名下的南村镇、大石镇的4处房产进行轮候查封。巨星影业的法定代表人也早已经变更为邓凯。
娶嫩模办奢华婚礼
就在这时,邓建国却传出要和19岁的女友在长隆酒店摆结婚酒。法院立即向邓建国发出了限高令,并要求长隆酒店协助执行。
邓建国无奈之下,主动找到债主黄某,要求与对方达成还款计划和《和解协议书》。在6月28日《和解协议书》中,邓建国明确表示对欠债一事没有异议。邓建国还保证在今年7月4日之前还10万元、12月31日还50万元、明年底还140万元、继续还清余款等。由此,黄某主动向法院提出,同意邓建国在长隆摆酒。但是,邓建国摆完结婚酒后,仍未按协议在7月4日开始还钱。
高调宣称1800万拍新剧
就在不久前,邓建国高调宣布投资1800万元拍摄新剧。法院再次限令邓建国还钱,但他同样置之不理。法院开始对其实行查控、呈报拘留等行动。
“影视大鳄”邓建国
国内电视剧商业运作第一人
江西临川人,1959年生。广东巨星影业公司董事长。上世纪80年代在家乡林场放了6年电影,1991年怀揣1000元来到广州。1995年在广东创立巨星影业公司,同年出品电视连续剧《广州故事》。近年来巨星公司共出品了《广州教父》、《东方母亲》、《反贪风暴》、《鸦片战争演义》、《康熙微服私访记》及续集等。还有,拍摄和导演的电视剧有《风流才子纪晓岚》、《我这一辈子》、《情已逝》、《格格要出嫁》等。1997年投拍《反贪风暴》、《康熙微服私访记》(第一、二部)等片,创下广告帖片1.1亿的收入。邓建国率先和港台演艺界人士签约;并第一个和电视台签订播映风险合同,成为将收视率与市场收入挂钩的第一人。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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