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传闻称,广电总局将于十一之后对各大卫视颁发“限娱令”。广电总局传管理司司长金德龙对此表示,“限娱令”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具体细则尚未发布(见9月30日《广州日报》)。
经过几度沉浮、几度酝酿,广电局的“限娱令”似乎就要出台了。然而“限娱令”规定的是什么内容,它制定的规定合不合理,都是老百姓非常关注的问题。广电局制定“限娱令”,是在履行自己的公共职能。可是广电局在履行公共职能的时候,更要采纳老百姓的意见,接受老百姓的监督。“限娱令”秘而不宣,又如何让老百姓行使自己的监督权。
实际老百姓需要看什么节目,不能只靠广电局的几名老头老太太们一手操办。广播传媒是属于公众的文化娱乐载体,是为十几亿老百姓服务的文化工具,岂能让广电局的几名老头老太太们“暗箱”操作。连娱乐节目的现场热闹到什么程度,现场上的嘉宾笑到什么程度,在笑的时候需要露出几颗牙齿,都要做出硬性的强制性规定,这不成了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节目了。
电视上的娱乐节目,虽然属于广电局管理的范畴。但是这些电视娱乐节目,不是专门给广电局的几名老头老太太们专门“定做的”。广电局治下的电视台,也不是广电局的几名老头老太太们的“私人电视台”。广电局的几名老头老太太们,要一统全国电视台的江山,按照一个模式经营和播放。他们以为他们是谁。
娱乐不能无极限,娱乐也需要有边界。但是这个边界的制定,不能就由某几个人所决定,更不能由着某几个心态不健康的人所决定,而应该由公众说了算。文化搞独裁、娱乐搞独裁,不仅不会受到老百姓们的欢迎,对于电视娱乐节目的发展,反而会带来灭顶之灾。
国家修订法律还要征求老百姓的意见那。难道广电局的“限娱令”,就可以完全无视老百姓的意见。“限娱令”到底是个什么东东,不妨拿出来晒晒,让老百姓也来挑挑刺。(作者:季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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