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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振聪争夺遗产怪招百出 发出公开信向特首鸣冤

www.sinoca.com 2011-03-24  中国新闻网


该封题为《给父母官的一封信》的公开信,上款为致行政长官、律政司司长及立法会主席。文汇报图

资料图:2009年,涉及争产案的陈振聪出庭作供。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在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遗产案中连输两仗的商人陈振聪,在下周四(31日)上诉庭审理其上诉终院申请前怪招百出,四处“申冤”。

  在早前致函全体立法会议员“求助”后, 他昨日再发表公开信予特区行政长官、律政司司长及立法会主席,声称“一名资深立法会议员”劝他不要枉费心机上诉至特区终审法院,好好处理警方的刑事审讯更实际,因为公众已对他“公审”,视他为“人民公敌”。

  陈振聪声称,公众的观感已主宰香港司法程序,甚至法院判决也被民意左右:“立法会议员和政府的心态原来是不尊重司法公义的。”

  第4度发招 公开信诉“清白”

  自从上诉庭2月14日驳回陈振聪就争产案的上诉后,陈振聪近月4度发招,第1次是被判败诉当天即发表声明,强调其持有2006年遗嘱“绝对真确”;3天后再度出招,向传媒发出新闻稿,透露已向警方商罪科报案,指称怀疑有人在龚如心遗产案聆讯中作假口供;本月初致函全体立法会议员“求助”;昨日就再次发表公开信“鸣冤”。

  声言被扣帽子碍“伸张正义”

  该封题为《给父母官的一封信》, 公开信上款为致行政长官、律政司司长及立法会主席。陈振聪在信中称,香港社会近日一下子把他“抬举”为“人民公敌”,“‘人民公敌’的帽子太大,太高了,我不配”,并声言该顶“人民公敌”的帽子令立法会议员也拒绝为他“伸张正义”。

  陈振聪声言,“一名资深立法会议员”劝他放弃上诉至终审法院,因为他必输无疑,其它立法会议员亦不会理会他的申诉。

  抱怨“清白无辜”者“蒙冤受苦”

  在信中,他没有透露该名资深议员的身份,但称该名议员相信他所持的2006年遗嘱是“真品”,并引述该名议员指,“人民公敌”的帽子令他难以被普罗市民接受,市民亦不认同将遗产分配给他,议员只为选票而做事,要顺应民意议员才会为他挺身而出,民意更凌驾司法,故要顺民意才可以与政府打官司,否则即使上诉至终审法院也一定输,甚至不批准他上诉终院的申请,律政司亦不会在终审前把2006年遗嘱的警方鉴证报告交给他。

  陈振聪声言,该名议员的一席话令他非常担心香港的司法独立性受损,言之凿凿地称:“真相证实我是清白无辜的,更证实有人作假证供、妨碍司法公正……是否因为我是‘人民公敌’就不顾一切,不管甚么法治精神、司法公义,让犯了法的人逍遥法外,清白无辜的人却要蒙冤受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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