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9日央视《新闻1+1》播出《“诈捐门”莫成“罗生门”》,以下是节目实录:
主持人(董倩):
晚上好,欢迎您收看正在直播的《新闻1+1》。
本来要承诺捐款100万,但是最后却被发现没有捐到这个数字,还差了10来万。这件事情发生在具有国际知名度的电影演员章子怡身上,有人还特别为她和这件事情发明了一个新词,叫做“诈捐门”。我们先来看看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播放短片)
解说:
今天是章子怡31岁的生日,然而这个生日或许她过得并不开心,因为沸沸扬扬了近2周的“诈捐门”事件,直到今天还是没有平息的迹象。
之前,有人在网上法帖质疑,章子怡曾宣称她为汶川地震捐赠了100万人民币。但是,在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网上捐助查询系统中,却只能检索到2008年5月15号分别捐赠了40万和44万元两笔款项,共计84万元人民币,这和她对外公布的款额相差了16万元。
在一片质疑声中,昨天下午,章子怡的经纪人纪灵灵终于向媒体公开作出回应,并发表声明表示道歉。这封400多字的道歉信说,章子怡为汶川地震灾区捐赠了100万,数额之所以前后不符,是因为团队的会计和另一名同事在各自汇出金额上出现了纰漏,都以为对方汇出了差额。她表示,章子怡在了解情况后,已立刻将款项差额补齐,并在媒体上贴出了一张汇款单的影印件,我们模糊地可以看到,上面大写着拾陆万的字样。然而,面对这样的致歉声明仍然有人质疑,做过会计的都知道,一分钱对不上都不行,这么大一笔捐款两个会计能这么马虎,而且一马虎就是一年多,再加上之前纪灵灵面对媒体的时候一直简称章子怡不差钱。所以如今更多的网友戏称自己相信章子怡不差钱,差的只是一个真诚的态度。
同样在昨天下午,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官方主页上也贴出了字号硕大的标题,对章子怡地震捐款公开的回应。文章中详细写明了之前收到章子怡的44万、40万这两笔善款,已用在四川邛崃市一所聋哑学校的恢复重建上,并表示已经收到差额的16万元。
这件事情似乎已经应该尘埃落定,但事情却并没有那么简单,更多的网友发现,章子怡并不是只有这一笔慈善捐款混乱不清,另外一笔来自于国际募捐的善款也成为了怀疑的对象。
章子怡:
其实今天我蛮紧张的,我不知道今天会有多少人来,我也不知道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状态。但是……
解说:
这是章子怡在2008年5月21日的戛纳电影节上,以四川震区募捐为名义所举办的慈善活动。这样一个让人感动的时刻曾经打动了很多人,但是,之后到底收到了多少,去了哪里,却很少再有报道。记者翻看之前的章子怡戛纳报道,发现提及的募捐到的金额有500万美元、200万美元、100万美元等不同版本,让人看得扑朔迷离。
质疑也的确情有可原,最终章子怡的经纪人给出的回应是:“期望的100万美元最终只实现了50%,而50万美元之中,40万美元捐赠给了某慈善组织,另外的10万捐赠人撤捐了。”但是,正式的账目并没有披露。今天下午,记者拨打经纪人纪灵灵的电话,打算进一步求证时,纪灵灵一直将电话转移到秘书台。
无论是那封经纪人迟来的道歉信,抑或是迟迟拿不出的戛纳募捐的明细,章子怡推开的这扇“诈捐门”无疑是给每个明星敲响了一记警钟,在这扇虚掩着的门背后,除了公众对明星信任危机的思考之外,还有人们期待着能够出现更加完善的慈善捐款公开机制和管理手段。
主持人:
王教授,本来要捐100万,最后被发现只捐了84万,这件事儿应该是谁先知道?因为现在当事人一个是章子怡,一个是红基会,怎么现在出现了所谓的“网友发现”,您怎么看这事儿?
王锡锌(特约评论员):
首先我们可以看到,像这样的一个捐款本来数字是比较清楚的,而且相对来说关系也是非常明白的,那就是章子怡和红基会之间。那么如果说捐款没有充分的到位,毫无疑问,红基会应该在第一时间会有准确的、全面的数字。
主持人:
您刚才说的是应该是红基会先知道,但是我们看到这件事儿是网友先知道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
王锡锌:
我想既然是一个公众人物,章子怡是一个公众人物、国际大明星,公众对她肯定会有强烈的好奇心,这种好奇心既可以是一种喜爱,也可以是一种关注,包括她的公共形象各方面的关注。我觉得,公众知道了,一方面表明公众比较关心、关注这个明星。另一方面,可能这种关注也是一种必要的监督。
主持人:
也许有人会说,100万都捐出去84万了,就差这十几万块钱,作为观众、作为网友,有没有权利就盯着你一定要把这捐上?
王锡锌:
首先,应该说我们刚才注意到,章子怡在“5・12”地震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就表示要捐出100万的善款,我觉得这个事情应该说值得我们去钦佩和感动,而且她在5月15号就捐出了84万。但是,是不是差16万公众就可以说不去关注了,或者说不要再去追究了,我觉得不能这么看。因为首先我们刚才说到,她是一个公众人物,公众对这样一个明星应当有监督权。
另外一方面,我们要知道,一个公众人物所做的承诺其实会带来很大的社会效应。我给你举个例子,在章子怡承诺100万捐款,还有在戛纳公开的募捐之后,公众对她都是非常的钦佩和感动。所以章子怡获得了2008年由网民评选的“中国十大慈善明星”。同时,在2009年3月,她也当选了“2008年年度慈善贡献奖”,这个奖应该说是年度中国慈善的最具重量的大奖。换句话说,你原来开出的支票,我们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你的收益已经回来了,那么公众这时候要去刨根究底,要去关注它,我觉得是理所当然的。
主持人:
那您觉得红基会和公众,哪个更应该把这件事儿先给抖露出来呢?
王锡锌:
其实,我认为红基会当然具有更加准确的信息,而且它具有直接的,它不是去求证,不是去探寻或者疑问,它有直接的数据。比如说我们看到,就在昨天,其实红基会已经把这些数据都披露出来了。在两周之前,当公众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它难道不可以做吗?
主持人:
但它为什么没有做,您分析?
王锡锌:
我觉得,这里面当然可能是一种猜测,因为我们今天做了节目、做了一些研究,可以说这些研究也表明,许多的慈善机构在今天中国的这种慈善体制环境下,它可能也有一些难处。比如说,如果有人或者企业承诺了要捐款,但是捐款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没有及时、充分地到位,而这时候慈善基金会如果突然跳出来说,某某明星、某某企业,他的捐款没有到位,可能对于承诺捐款的一方来说当然是很没面子的事。那么试问下一次他还会给你这个基金会那么慷慨的承诺吗?既然你这样不给我面子,可能我下一次就不会那么慷慨承诺了,更谈不上慷慨解囊了。所以我觉得,慈善基金会可能也有它的一些苦衷。
主持人:
那如果它有这样的苦衷的话,人们就会问了,这回因为是章子怡,是生活在风头浪尖,所有人关注下的大明星,所以她这件事儿会被网友、普通人给抖露出来。那如果知名度不如她,有钱的程度不如她的人,会不会也出现这种我承诺了,但是我没捐这么多的事情,也是出于您刚才说的那种考虑,相关的慈善组织也不会出现把这件事儿抖露出来这种现象,而我们是不知道的?
王锡锌:
应该说,这样的情形可能是比较多的。我们能够知道的通常只是那种在公开的场合,特别是在有媒体报道的场合作出的承诺,因此这种承诺不仅仅是对基金会的承诺,其实它也是对公众的一种表态。这个时候,当然一方面表态产生效益,但是另一方面,公众也多了一双眼睛来盯着他。所以最好的办法,要真正解决这种承诺了不到位、不及时、不充分到位的情形,可能还是要有一个基金会和受捐助的组织,有制度化的、充分的捐款信息对社会公开的一种制度,如果把你这明白账摆出来,那么承诺了不捐,这样的情形很快就会被公众所知晓。
主持人:
王教授,说到这儿,我们不妨听一听一位专门做慈善事业的徐永光先生(的看法),徐永光先生是南都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徐先生,你好。
徐永光(南都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你好。
主持人:
我们知道您是南都公益基金会的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您在日常工作中有没有遇过这样的事情,就是说某一个人承诺捐这么多,但是最后没有捐到这么多,这种事儿常见吗,您遇到过吗?
徐永光:
过去我在青基会的时候,那是一个公募基金会,遇到过承诺捐款最后没有捐的,甚至有的是签了协议最后没有到位的。
主持人:
这种事常见不常见?
徐永光:
不是很常见。
主持人:
那您怎么看待这种现象,我说出去的话,我没有实践我的诺言?
徐永光:
现在媒体上讲所谓“诈捐”,我觉得这个帽子倒是扣得比较大,所谓“诈捐”就是欺骗行为了,这样的情况我认为还是比较少见的。
主持人:
您觉得不准确?
徐永光:
不准确,比较少见,但是有一些欺骗,那是一个恶性的东西。但是有的是承诺了以后,比如说因为本身这个钱一时没有筹足,捐款到位不及时,结果被人家追问你是不是诈捐。
当然,我感觉媒体在报道的时候通常也不是很严谨,有时候也会有一些偏差的,我相信会有这样的情况。
主持人:
那您具体到章子怡这件事情上,她本来承诺说是100万,最后被大家发现是84万,少了16万。您怎么看这事儿,您怎么定义这件事儿呢?
徐永光:
我觉得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扣“诈捐”的帽子我是不同意的,因为它也会有各种原因。
主持人:
徐先生,我想听听您的看法,现在出现的这种我承诺了,而没有我承诺的那个程度,您觉得出现这种现象什么原因最主要?
徐永光:
现在就是捐款有时候是表现的不严谨的,就是说有时候大家在一起举个牌,实际上他并没有做什么协议,而是说这一笔捐款应该在法律的框架下面,捐受双方坐下来谈捐款怎么使用,怎么监督,要有协议来规定。如果有了协议没有捐款到位,那就是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的。这样口头的承诺或者举牌,最后捐款没到位,实际上你用法律的程序去追究责任也是有困难的。但是,我觉得这种情况很大程度上在于,人们对于捐款这样一个在法律规范下面的行为,有时候并不重视或者不懂,或者我们一些基金会也没有严格地按照法律的程序来做。
主持人:
好,非常感谢徐先生。说到法律问题,我们稍候会请王教授继续给我们解答。
章子怡这件所谓的被网友称作“诈捐门”的事件,其实也再一次触发我们对于现行的这种慈善制度应当如何改进的思考,我们的节目稍候继续。
(播放短片)
解说:
尽管章子怡在昨天补上了16万的差额捐款,但是由她引发的明星“诈捐门”事件似乎并没有结束,而是有愈演愈烈之势,一边是热心网友忙着查账,一边是众明星忙着辟谣。然而,有了章子怡的前车之鉴,网友们选择眼见为实,无奈之下,赵薇、范冰冰、陈坤等明星只能纷纷晒捐款发票来力证清白了。
事实上,诺而不捐并不是什么新闻了。2009年4月24日,由民政部指导,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主办,公益时报社承办的2009中国慈善排行榜在北京发布,原本计划与慈善榜同时发布的还有一份赖捐企业黑名单。
刘京(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副会长 公益时报社社长):
我们在核实榜单的基础上,要披露实际到位没到位,那媒体朋友可能在报的过程就说做一个黑榜,不管怎么去讲,的确我们讲过说,看它到底是不是到位。
解说:
据刘京社长说,“5・12”汶川大地震后中国企业踊跃捐赠,与国人一起创造了年度捐赠超过1000亿元的奇迹。但近一年时间过去了,一些企业向公益组织承诺的捐赠款项却迟迟没有到位,经过多次协商没有结果之后,2009年4月初,中国慈善排行榜主办方表示,排行榜将首次向社会公布承诺捐赠不到位的,包含30多家企业在内的黑名单。在舆论压力之下,不少企业赶在排行榜和黑名单公布之前补齐了之前承诺的善款,其中,诺基亚就迅速补交了之前一直没有到位的3000万元捐款。
刘京:
实际上,到我们发榜的前夕,大家知道,绝大多数的企业的捐赠都是到位了。
解说:
即便如此,仍然有部分企业迟迟没有兑现承诺,那么这份黑名单是否应该在经过修改之后仍然按原计划公布呢?在经过多次讨论之后,主办方最终决定放弃公布黑名单。
刘京:
我想我们做事一个原则,只要能客观地起到好的一种效果,这是我们希望能达到的,无意于说一定跟过意不去,把谁公布出来怎么一个情况。但是如果没有一点这样那样的一些监督的作用,我想可能也不有利于一件事情的这种发展。
解说:
的确,对于诺而不捐有人认为应该区别对待。例如,有的企业经济危机下,由于自身的问题一时拿不出承诺的数额,那么可以采取折衷的分期捐赠的方式,如果一概冠上“不诚信”的帽子,有可能会打击企业以后做慈善的积极性。被卷入此次查账风波中的明星,有的就很委屈,那英回应说:“不能一提到娱乐圈都觉得没好人。陈坤则失望又无奈地说:“如果做慈善都要这么累,真的令人心寒,难道人与人之间就不能多一点信任吗?”
那么,如何真正地解决诺而不捐呢,而不再是让网友们充当查账员?有些地方已经开始做一些有益的尝试了,昨天,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上海市红十字会表示,至今还未发现诺而不捐或诺而少捐的情况,不过,上海还是准备用法律形式约束可能的赖捐现象。《上海市慈善募捐条例(草案)》已经排入今年人大立法的预备项目,而这个条例一旦通过立法,很可能成为全国首个慈善募捐条例。条例的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写到,“慈善募捐组织在捐赠人未履行捐赠承诺时,可以依法向捐赠人追索”。
主持人:
王教授,我们触及到了诺而不捐的问题,刚才徐先生也说了,因为明星也好,大企业也好,他们的诺只是一个口头协定,并不是一个法律的协议。如果他说了,他没做到,我们怎么面对他的这种做法呢?
王锡锌:
诺虽然是一种口头的行为,比如说我们看到,承诺的这种场合经常发生在一种具有戏剧化的特定的场合,有媒体报道,有电视台转播。因此,这时候的诺,我觉得既是一种个人的口头行为,同时也是一种面向公众的承诺行为。
主持人:
那它值多少钱,或者说如果他没有践这个诺,我们怎么治他?
王锡锌:
我觉得,践诺的这种治应该是从两个方面来看。一个是,我们中国文化人讲过一诺千金,特别是你面向公众对所有人做出的承诺。所以首先,我觉得制裁是一个信用上的,或者说在社会层面上如果你失信了,一个企业如果失信,别的人可能想到你既然面对慈善的捐款都失信,那么我怎么跟你做生意?所以它涉及到企业信用的问题,企业信用的丧失会增加它的这种交易的成本。
主持人:
但这只是一个道德的谴责,而不是一个法律的约束?
王锡锌:
没错,所以在法律上,我觉得诺的行为如果要上升到法律上的责任,必须要有一个契约的行为,仅仅是一个口头的承诺(不行)。比如说我们现在主要的方式是靠那种表演式、走秀式的举牌,如果仅仅是举牌的话,在法律上就有一个问题,这种举牌行为构不构成一个法律行为,有没有一个契约和合同?包括我们刚才短片中看到的,上海市搞的这个慈善基金的这种新的条例,如果真正要落实的话,可能还是要落实到承诺必须要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
主持人:
我们说到诺而不捐就必须得搞清楚一个问题,为什么捐款者要用诺这种方式来搞一种宣言,我要捐这么多,他的目的是什么?
王锡锌:
我觉得我们国家可能在慈善捐款方面还不是日常化、不是生活化的,因此我们看到,很多时候捐款行为都是因为有了一些特殊的灾害性事件,比如说“5・12”大地震,然后更早些时候的冰雪灾害。一旦出现这些突发事件以后,有一些政府动员的募捐仪式,诺往往是在这种仪式上发生的。就像有这种台词一样,就要有各种各样的表演。所以我觉得,诺的形式首先是要产生一种立竿见影的效果,有一种动员的作用。
主持人:
这个诺,您刚才说到,口头协议毕竟不是一个法律的文本,但是我们看谁在诺,往往都是名人或者大企业、或者一些在特殊背景下需要他站出来的人。那如果我们把这个东西不是放在这些人身上,而是把它干脆就放在老百姓身上,我也不需要你的诺,你就是涓涓细流这么捐款,这有没有可能?
王锡锌:
这可能在长远上,我们可以看到,这涉及到了慈善整个的根源问题、慈善的基础问题。在现在可能我们大家盯着的好像都是一些企业,还有一些名人,我们觉得他们应当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我觉得这个是没有错的,但是必须看到慈善真正的基础其实是普通的民众。
主持人:
就是不需要去诺的这些人?
王锡锌:
对。我们知道,普通民众强调行胜于言,我自己做的,因为慈善它既是心灵的事业,又是行动的事业,它是靠做,不是靠说的,普通人其实可以发挥更多的作用。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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