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9日,深圳,广东公安边防总队第六支队查获一起违规超带外币现钞案,一女子“腰缠万贯”、神情慌张被当场查获,据调查,该女子违规携带未向海关申报的美金16万元,折合人民币约96万元。
据执勤官兵介绍,当日8时许,正是执勤官兵交接班时刻,一名持《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通行证》的女子经镇内居民通道进入中英街。当其经过边防验证现场时,当班执勤官兵发现其步履匆忙神情慌张,不断地回避执勤官兵的目光,便引起了执勤官兵的怀疑,于是将他列为重点检查对象。经查,该女子在其腰间用胶带绑着16 沓厚厚的美金现钞,共计16万元。
据了解,我国是外汇管制国家,人民币、外币现钞及其有价证券属国家限制进出境物品,按照国家规定,携带现钞进出境有数额限制。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向外汇指定银行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以下简称《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指定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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