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述:“希望戴罪之身还能有用”
庭审中,留出时间让两位上诉人单独陈述。
敖红——
学校领导找我谈话,我主动交待,案件侦办过程中都坦白,积极配合,有自首情节。多年以来,收入都不高,也没买房,一直租房住,但退赔时,我丝毫未推脱,而是尽全力去筹钱,学校也退了三十多万回去。
家庭特殊,单亲女儿,多年来都是我一个人养。孩子的父亲没人性,自始至终,都没有尽到一点父亲的义务,至今也不知道他在哪儿。如果我服刑,孩子就处于无人看管的状态。
自己实际承担了两份工作,主要是教师,兼任动物实验室主管,但自己每月四五千元的收入,仅仅是作为教师的报酬,动物实验室主管是没有收入的。每个月四千多元工资,还有一千元左右的奖金,扣去房租,所剩无几,还要担负女儿的辅导班等费用,蛮吃力的。
去年,她因为我的事情,高考也没有考取,今年,在几个亲戚的资助下,正在努力复读,为自己的前程拼搏。刚刚18岁,正是迷茫的年纪,如果没人指引,她会走上哪条道路?把她一个人放在社会上,我很担心。
身为博士,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国家培养个博士不容易。如果可能,让我这个有罪之人,能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回报社会。希望能让我这个不算人才的人才,虽是戴罪之身,仍是有用之人,不要成为一个废人。
黄爱民——
1988年中专毕业后到上海医科大学工作至今,只是凭自己的技术吃饭。作为一名技师,我的动手能力很强,比如动物模型,别人做不了的,我能做。自己付出了很多,一只眼睛视网膜脱落,也是拼命做实验造成的后果。
我真的很冤,只是想帮助这个单亲妈妈,帮她做做科研,无意犯罪。自己患有慢性肾病,每天都要坚持服药。儿子在读小学,但患有阿斯伯格综合征,是轻度智障,智商低于常人。家里四个老人要照顾,身体也不太好。请法庭给我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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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腐曝光与专项巡视有关
两年前,中央巡视组进驻复旦大学,对其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专项巡视,发现存在两个主要问题:一是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混乱,违规现象突出,存在腐败风险;二是江湾校区基建工程严重违规,发生质量事故,存在安全和腐败隐患。
2014年10月,复旦大学公布整改通报,科研经费、江湾校区基建工程成为校方自行整改的重点。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通报中首次提到了“实验动物部”,并称“涉嫌违法行为的实验动物部有关人员正由司法机关依法审理”。
复旦通报称,将“认真吸取实验动物部有关案件的教训,改革管理体制,建立全校统一的实验动物管理和生产服务体系,明确归口管理部门,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实验动物生产和服务标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早在2013年,就有复旦大学内部人士发网帖举报实验动物科学部前任领导及其亲信等“以各种手法集体贪腐10余年”,采用收受贿赂、私收现金、隐匿收入、虚构支出、假发票套现、业务收入体外循环等违法手段,侵吞巨额国家科研经费和教学经费分赃,并侵吞广大职工的劳动成果,数额触目惊心,最低也有数千万元。
据悉,除了敖红、黄爱民,动物部的其他的贪腐涉案人员也已受到法律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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