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人旅游回国入境前又多了一次“爆买”的机会。
日前,包括财政部和海关总署在内的五部委发布称,决定增设和恢复口岸进境免税店,合理扩大免税品种,增加3000元的免税购物额,以方便国内消费者在境内购买国外产品。
中国贸促会研究院研究员赵萍告诉澎湃新闻,这是响应去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从免税品种和免税购物额来看,力度很大,可以让消费者有最后疯狂采购的机会。
所谓口岸进境免税店,是指设立在对外开放的机场、陆路和水运口岸隔离区域,按规定对进境旅客免进口税购物的经营场所。回国旅客在未办理海关进境手续前可以购买,在此前进境物品5000元人民币免税额的基础上,增加3000元免税额度,国人可以获得连同境外免税在内的8000元人民币购物额度。
赵萍指出,主要还是为了吸引境外消费回流,因为目前境外消费增长非常快,形成了与境内消费冰火两重天的局面,“国家千方百计吸引回流,通过出台一些有吸引力的政策,让消费者自愿回到国内来消费。”
此次口岸进境免税店政策调整中,最受关注的无疑是增加了免税额,“以前是5000元的免税额,通过关税起征点的提高,可以让消费者光明正大,更加合法的购买更多免税商品,3000元消费额度也比较适中,因为在回国前消费者已经购买了不少商品。”赵萍说。
以浦东机场的日上免税店为例,其在旅客出境后和进境前都设有口岸免税店,但相比而言,进境免税店商品种类偏少,基本是烟酒和化妆品,大部分消费者也只能购买烟酒,人均消费金额并不高。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公布的口岸进境免税店经营品类,除了常规的烟酒和化妆品外,还包括了箱包、奶粉和尿不湿,甚至是童车这类国人近些年在国外疯狂采购的物品。
根据新华社报道,猴年春节,600万出境过年的中国游客“刷出”境外消费900亿元人民币的新纪录,其中不仅仅有奢侈品和高端耐用品,还有儿童感冒药、保温杯、电动牙刷、钢笔等一大批低价日用品。
关于口岸进境免税店政策的公告
为满足国内消费需求,丰富国内消费者购物选择,方便国内消费者在境内购买国外产品,决定增设和恢复口岸进境免税店,合理扩大免税品种,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旅游局联合发布《关于口岸进境免税店政策的公告》,公布了最新的进境口岸进境免税店政策。
此次新增免税店的地区包括:广州白云、杭州萧山、成都双流、青岛流亭、南京禄口、深圳宝安、昆明长水、重庆江北、天津滨海、大连周水子、沈阳桃仙、西安咸阳和乌鲁木齐地窝堡等机场口岸,深圳福田、皇岗、沙头角、文锦渡口岸,珠海闸口口岸,黑河口岸等水陆口岸各设1家口岸进境免税店[《国务院关于口岸进境免税店政策和增设方案的批复》(国函﹝2015﹞221号)]。
以下为公告全文:
一、口岸进境免税店
口岸进境免税店是设立在对外开放的机场、陆路和水运口岸隔离区域,按规定对进境旅客免进口税购物的经营场所。国家对口岸进境免税店实行特许经营。
二、销售对象及条件
口岸进境免税店的适用对象是尚未办理海关进境手续的旅客。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物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进境旅客持进出境有效证件和搭乘公共运输交通工具的凭证购买;未搭乘公共运输交通工具的,进境旅客持进出境有效证件购买。
2.进出境有效证件指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或往来台湾通行证。
3.购物应按规定取得购物凭证。
三、免税税种
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四、免税商品品类
免税商品以便于携带的个人消费品为主,具体商品品类和限购数量见表格。
五、免税购物金额
在维持居民旅客进境物品5000元人民币免税限额不变基础上,允许其在口岸进境免税店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连同境外免税购物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
六、购物流程
进境旅客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物后,由本人随身携带入境。在同一口岸既有出境免税店又有进境免税店,进境旅客在出境免税店预订寄存后,在进境时付款提取的,视为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物。
本公告自2016年2月18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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