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点一:张永生曾受到当地官员威胁
案发之前,张永生在当地从事正常的新闻报道,但其报道内容,被当地有关部门视为“负面报道”受到不同程度的阻挠和威胁。据了解,阻碍正常新闻报道,威胁记者不要发稿,采取不正当手段的人员有武威市、区、乡(镇)的领导干部。
张永生自称,凉州区公安局主要负责人曾致电他,要求其删除网上的有关凉州区原副区长受贿被公开审判的报道,张永生明确回答自己做不到。
疑点二:官方通报版本不一
警方1月14日给兰州晨报通报说,张是在洗浴城涉嫌嫖娼被抓的。当地宣传部门给省里有关部门汇报时说,张是警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违法线索被抓的,主要违法事实是:“利用记者的特殊身份,借舆论监督之名,以报道热点敏感事件或掌握的新闻线索为要挟,敲诈勒索他人财物”。
武威日报在1月19日的通报中称,张说自己是当地警方在治安大清查中因违法被抓的;
据家属转述辩护律师的说法,张说自己是在西关大街上被抓的。
兰州晨报疑惑:被抓的原因如此之多,究竟哪一个才是真的、准确的?其中警方是否存在“钓鱼执法”?
疑点三:当地警方违规安排家属与张永生见面
1月20日,家属委托的两名律师从兰州前往武威,要求会见当事人。值班人员告知律师,会见张永生必须经过办案单位凉州区公安局同意。律师又先后前往凉州区公安局、凉州区人民检察院,均未如愿。直到22日上午11时,律师才见到张永生。
此外,1月25日,张永生的妻子霍女士在4、5名办案民警的陪同下,被安排在看守所与张永生会面。兰州晨报质疑称,侦查期间本不应安排家属与嫌疑人会面,办案机关却安排了家属与嫌疑人在看守所会面。
疑点四:敲诈勒索罪名是否成立
兰州晨报发布的《公开信》透露,张永生涉嫌收受的烟、酒和钱,都是其报道的新闻涉事人送来的,目的就是要求张永生撤销已发表的新闻或阻止张永生跟踪报道。
而这些涉事人有当地市政府、宣传部官员,凉州区委宣传部、公安局负责人以及涉事乡(镇)主要领导。
此外,张永生发布报道在前,收受财物在后。兰州晨报认为,如果张永生的敲诈勒索罪名成立,那么给送财物以阻止正当新闻报道的当地政府部门领导干部也构成行贿,也应当追究其违法犯罪行为。
报社建议当地公安主动回避
兰州晨报认为,此案涉及凉州区公安局主要领导及个别干警,建议凉州区公安局应当主动回避。
此外,张永生涉嫌违法一事经媒体关注之后,各种说法和质疑纷沓而至,报社迟迟无法向公众说明,承受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他们希望执法部门及时、公开、公正处理此案,以正视听。
兰州晨报还希望政法委监督执法部门按程序依法办案,严防有的人假公济私,借执法之名,行打击报复之实,确保该案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并尽快给社会、给公众也给张永生本人给一个令人信服的结果。
事件进展>>
1月7日和8日,《兰州晨报》《兰州晚报》和《西部商报》驻武威的三名记者先后失联。
此后,有网友爆料称,三名失联记者曾深挖武威“巧克力女孩”事件,并怀疑记者失联与此事有关。
武威警方辟谣称,三人并非涉及金昌市一名女生偷窃超市巧克力跳楼自杀事件,而是因为在武威采访时,三人打配合,“涉嫌敲诈政府和个人,已被刑事拘留”。
1月25日,凉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犯罪嫌疑人张某生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雒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直接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由公安机关继续侦查。
同日,张某生被执行逮捕,雒某某、张某某被依法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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