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上午,云南省昭通市绥江县纪委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绥江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苟祯鸿被举报“玩弄女性骗钱索贿”一事,已初步查实苟祯鸿在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女性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准备对此立案。
此前,苟祯鸿因举报事件已被停止执行职务。
12月4日,云南当地论坛有署名“王玉梅”的举报帖称,苟祯鸿玩弄女性,受害女性醉酒后被其带到单位宿舍发生了性关系,并晒出一张双方的“艳照”和一张苟某签名的50万元“借条”。当事人在举报帖中除留下“全名”,还有身份证号以及家庭住址。
12月13日,“王玉梅”再次发帖,称举报以来,多次接到陌生恐吓、辱骂电话,感觉自己及家人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王玉梅”称恐吓电话威胁她“要不要再回绥江,需不需要在绥江混,想不想家人安全”,“这种做法那(哪)天被人弄死了都不会有人知道”。
澎湃新闻多次私信“王玉梅”,但均未获回应。
上述绥江县纪委工作人员介绍,初步调查显示,苟祯鸿与妻子以外的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这一情况属实,纪委正准备立案;至于“索贿”问题,因情况复杂,正在核实之中。
对“王玉梅”发帖称遭恐吓,该工作人员表示,纪委目前为止没有收到举报人对被威胁恐吓一事的反映,纪委也没有技术手段或工作职责对“王玉梅”是否受到威胁进行调查。
该工作人员称,之前的网络举报已经引起昭通市公安局和云南省公安厅高度重视,如果举报人因此受到威胁,可以向公安机关反映。
12月18日上午,绥江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已经看到“王玉梅”12月13日所发网帖,并报送有关领导,但是并没接到“王玉梅”关于被威胁恐吓的投诉或反映。该工作人员透露,“王玉梅”可能并不是举报者的真名,因这个名字与帖文所附身份证号不符。
绥江县纪委一负责人随后向澎湃新闻证实,“王玉梅”确非举报者本名。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王玉梅”发帖《昭通绥江公安局办公室主任苟祯鸿玩弄女性、骗钱索贿》。举报内容显示,苟某(结婚状态下)于2011年5月2日将醉酒当事人(两人曾系同学)带回新滩派出所的宿舍,并在其“朦朦胧胧”的状态下两人发生了关系;随后苟以离婚娶当事人为由交往后,当事人两次怀孕两次堕胎,但苟并未离婚。
此前的多次公开报道中,苟祯鸿曾被评为昭通“最美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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