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女子赵曼(化名)。
女子写的控告状。
12月14日消息,近日,一个《举报阜阳开发区陈庄社区书记刘建“强奸”女子 逍遥法外》的帖子在网上流传。
12月14日,当事女子赵曼(化名)接受上游新闻记者采访时称“事情属实”,自己要讨回一个公道,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受到法律的制裁。
当日下午,安徽阜阳市公安局政治部相关负责人回应上游新闻记者称,目前此案正在由颍州区公安分局侦办。
当事人称在车上被胁迫强奸
当事人赵曼在接受上游新闻采访时的表述和多个网帖上的内容基本一致。
强奸案发生在今年4月28日,28岁的赵曼因考驾驶证需要到阜阳市陈庄社区办理居住证明未果。
次日,她拿着户口本、身份证、租房合同等材料再次来到社区,但仍然未果。“下午,社区的书记刘建打电话让我出来叙一叙,但我没有出去。”赵曼称,自己之前并不认识刘建,不过,赵曼随后又接到了刘建的邀请电话,“我要找他办事,虽然觉得不好,但还是出去了。在车上,他就对我动手动脚,不过最后还是把我送回去了”。
“4月30日下午1点左右,刘建又不停地打我电话,要我出来。他开车带我在四环路不停地溜达,后将车停在南四环路一个偏僻的地方,在车上欲对我进行强奸,还威胁我说‘再反抗我就害了你’。就这样刘建将我奸污了。”赵曼说,事发时天气比较热,她穿的是短袖搭配长裙,刘建驾驶的是一辆沃尔沃轿车, “记不起什么颜色的车了”。
赵曼表示,她发帖的目的是想得到社会的帮助,“给我的精神与身体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甚至对未来都感到绝望,曾多次欲轻生。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希望能早日将刘建绳之以法。”
12月14日下午,记者多次拨打刘建的电话,对方电话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状态。当天稍晚,电话刚一接通,一听找刘书记即将电话挂断。
警方确认该案目前仍在侦办
强奸案发生后,赵曼随即报警。
“派出所的人来了后带我到医院进行了精液的提取,回到派出所对我胳膊还有腿上的伤拍照固定证据,做了差不多两三个小时的笔录。” 赵曼称。
此后,警方根据受害人提供的证据和线索,将刘建拘留,“我后来知道,刘建在看守所里呆了10多天,就被取保出来,一直到现在。”
据赵曼讲述,她一直在向警方追问为什么证据这么确凿不抓人,还把人放了。
另据其称,刘建被取保后,一直有一个中间人找到她家里,“让我跟检察院说,说这个事是我自愿的。”
“公安局的跟我说是检察院不批捕,检察院的跟我说退回去两次补充侦查,后来又跟说我是刘建对社会没有构成危害。就这样一直踢来踢去的,到今天都没个说法。”赵曼说。
12月14日下午,安徽省阜阳市公安局政治部相关负责人在电话中向上游新闻记者确认,目前,该案仍由颍州区公安分局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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