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你能做的吗?"
阿田(化名)是汪建华见到的第一个帮派头目。他对这个陌生的博士生保持着警惕,沉默无语,只是一个劲地喝茶,直到汪建华开始聊起麻将。
阿田隶属于一家四川商会,这是混出头的四川老板牵头成立的,有专门聘请的法律顾问和拿固定工资的专职人员。同乡的人来打工,缴纳一定会费,就能享受到商会的庇护--维权、找工、办证、讨债、伤病救治等。
" 出门靠老乡",至少对于汪建华的父辈们而言,是一个毋庸置疑的常识。在他的老家江西,当地人事局曾经为这些打工者们举办过招聘会,他们几乎用尽了所有宣传手段--发短信,打横幅,但是前来应聘者寥寥可数。汪建华很能理解:"他们不太接受这种现代的利用市场信息找工作的方式,所以他们信任的还是老乡。"
年轻的80、90后让情况有了转变,比之保守的父辈,他们对于网络的依赖一定程度上改变了黑-帮吸收帮众的方式。在东莞,汪建华曾听当地警察说过这样一个故事:他曾经抓了一个四川的小混混,和"广西仔"一起犯了事,但等到审讯时,才发现他们互相连真名都不知晓,只是以化名相称。"联系可能是在QQ或者游戏里。"警察告诉汪建华:"这种人(指小混混)有一个通病,就是都喜欢上网。"
1980年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比例逐年攀升,到2013年,26894万农民工中46.6%是未过35岁的年轻人。未走下岗位的父辈们,仍占据着劳动力市场的半壁江山,对他们而言,同乡会依旧是寻求归属感的重要组织。
阿田曾经帮同乡的老板们讨过债,方式简单粗暴,却也只是吓唬,没动过手:"收钱这个事,别人找到你,第一次都没人敢说能收到钱啦。你是老板,你差别人的钱,找你聊天,你肯定最先口气很硬的。大家互相口气都硬的。那我说你没有,你说给不给就行。你说不给啊,那绝对这件事情就搞大。我来我就是给你表明身份,我来是做什么的。你可以去查,我有没有能力做掉你。那你说,老板,我拿十万可以不要嘛。不行!再拿二十万喝茶。"
若是生意上发生摩擦,双方就会纠结手下弟兄"摆场子",市场价一人一次200多块。双方集结对峙,却默契地避免暴力事件,以免招来警察,或是斗殴丢命。"摆场子"不过是壮壮声势,双方都心知肚明:"打不起来,大家都明白,老板叫你来,也是为着赚钱。老板把我叫过来要债,也是为了钱。你也有老板。我也有老板,协商一下,不要把路堵死了,都是为了钱嘛。"
黑-帮规模大了,层级增多,头目们甚至认不全组里的成员。汪建华曾在深圳遇上个小头头,他把自己所在地帮派比成丐帮,最高等的是"九袋长老",他自己能算个"四五袋"级别。"我有事啊,带百把号人出去,有些人我都不认识。我一说上,打,他冲上去,其实不认识。"
手下马仔负责上场打架,帮派大哥负责做生意,给手下弟兄们提供生计。若是生意失败,穷困潦倒,自然兄弟也就跟着没了。
"以德服人。"在访谈的过程中,一个老大对汪建华唠叨着,翻来覆去地说。这是他混迹江湖多年的心德--有口碑,讲信誉,底下人服你,自然生意也就越做越大;若是只做一锤子买卖,底下人不服,生意注定做不大。
在弱肉强食的珠三角,即使是经营一家小赌档,都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汪建华曾听一位"洗白"的头目讲起过,除了要打点好官府衙门,还得找人撑腰平事--来惹事的,捣蛋出老千的,欠钱不还的,各色人等都要摆平。而搅黄一门生意,手段也很简单,时常找人去店里喝酒,找茬,引来警察,警察来多了,客人就不敢来了。"罩得住,你就开,罩不住,你就别在这里开。"老板的人脉与资源往往决定了他能在哪个地段,哪个行业,做多大的生意。
赌档前是灯红酒绿的花花世界,身后是赌客嘈杂的吵闹。汪建华接过阿光递来的茶,听他侃着自己的未来规划。阿光长相有些凶,在深圳混了些年,却没有什么大的起色,只拥有这家小赌馆。在这座潮湿拥挤的城里,阿光觉得自己看到了大商机。他曾跟人说起过,却被泼了一缸冷水:"这个是你能做的吗?"
"勤劳致富"
不止一个帮派头目都曾"纠正"过汪建华:"我不是黑-社-会。"
理由很简单:我不偷,不抢,未曾杀人放火,奸淫掳掠。自己是遵纪守法,勤劳致富。
据汪建华观察,早些年来珠三角闯荡的外乡人,或是为生计所迫,或是被老乡带着,卷进了帮派世界。无论起初是自愿或被迫,他们都有着明确的"职业规划":给别人当马仔,收保护费或是讨债,攒点钱,而后开家店,多半是KTV、酒楼之类的服务业的店面,从此淡出江湖,再不过问帮派事务。
无论是经验丰富的警察,还是老江湖,都承认时代已变--上一代人大部分迫于生计加入帮派,但对年轻一代而言,混黑-帮不过是枯燥重复的工厂工作的替代品。改革开放后,中国沿海城市的服务业迅猛发展,娱乐场所塞满了每一条街。年轻人寻欢作乐时--尤其当他们沾染了毒品--很容易就被卷入帮派之中。然而大部分年轻人,都没有上一代那般明晰的"职业规划"。
同战场厮杀一样,最终能加官晋爵的都是少数。大部分人过了吃青春饭的年纪,只好回家务农;或是锒铛入狱,在监牢里耗费青春。留下来的少数人,会努力"洗白"自己,尽量避免违法犯罪的事。
在完成论文后,汪建华来到中国的大西北。与千里之外的珠三角相比,这里气候干燥,经济落后,但黑-帮行事的规则,倒是极为相似。尽力"洗白"自己的黑帮头目们对法律界线很敏感,能用法律手段解决的事情就用法律手段;不能用法律解决的事情,即使是犯罪,手段也得尽量看起来"符合法律"。
汪建华在这里认识了一个黑-帮老大,外乡来的,个头矮小,身体壮实,还有一双大得与身体不协调的拳头。他的地盘就是靠这双拳头打出来的。如今,他带着自己的弟兄干讨债的生意,利润率是20%-30%,来钱快,风险高。"我不是黑-社-会,就是一个讨债的。"他对汪建华强调着。
风险不仅来自于欠债人背后的势力,还来自于法律法规。这个头目曾带着小弟帮人追几十万的债,提前一天用挖掘机挖好了大坑,第二天把人绑了过来。欠债的人一看,脚软了,立刻把自己藏钱的地方供了出来。他不知道,其实追债的人手里也捏了一把汗:"要是到时候真给他埋了,埋出问题了该怎么办?"
他们会仔细研究"绑架罪"在法律上地量刑时间标准,以确保可以在不触及定罪的时间之内逼问出钱的下落。碰上欠债的人在另一派势力的地盘,或是距离较远,他们不得不把路上的时间也给算上。
即使小心翼翼地避开法律边界,必要时还能与警察把酒言欢,但在他们的心中,白道依旧是站在对立面的。
在开始调查时,汪建华遇到个热情的小头目。他觉得眼前的学生仔"很嫩",便传授起自己"江湖经验":"你去监狱里,跟那些人说你是打了警察进来的,他们特别推崇这种人,一定会愿意跟你聊的。"说完,他哈哈一笑,坐着小弟的车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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