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视稿费为党的钱,人民的钱。将稿费放到中办特会室只有他一人
汪东兴动情地介绍道:“这笔稿费是党的钱,是老百姓的钱。这是毛主席一贯的思想。他老人家一再声明:我参加革命,就是解放老百姓。我的东西,包括这个稿费都是从老百姓那里来的,做事情来的。总有一天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汪东兴还向我们谈起这样一件往事:
这天,他到毛泽东那里办事谈起了稿费问题。汪东兴向:“主席,您的稿费不能总存在特会室名下……”毛泽东毫不犹豫地回答道:“这个稿费是党的稿费,老百姓的稿费,暗示我毛泽东的稿费。”“那您的孩子怎么办?”“孩子们都长大了,他们为人民服务,人民给了他们的一定的待遇和报酬,可以自己养活自己。”
东兴同志说到这里,不无感慨地说:“毛主席就是这样一心一德为人民。他老人家的子女也很争气,也很自觉,从来没有打过毛主席稿费的主意,更没有提出要毛主席的稿费。毛岸青没有,李敏没有,李讷也没有。”
汪东兴讲到这里,话锋一转:“吴连登同志,一些报刊,还有网上究竟是怎么无事生非的?你说说。”
吴连登汇报说:“《党史博采》杂志称:‘李敏、李讷也申请过,也被拒绝了,其后由中办先后给她们二人发下近200万元,购买住宅和留作家用。’这不是明白着造谣嘛!毛泽东所有的稿费加起来也不足200万元呀!”
“还是《党史博采》杂志称:‘江青曾先后5次声称她有却往往继承毛泽东的遗产,并提出提取5千万元给两个女儿和琴亲属。但她的要求被拒绝了’。
“五千万!”汪东兴笑了,“30多年前的5千万是个什么概念?千万富翁!江青会提出如此惊人的数额?我不敢相信。我只记得毛主席跟我讲过的。主席他老人家说:‘江青以为我要死了,要办后事了,向我要15万元。我给了她3万。’我不会乱编,可以到特会室查嘛!”
“还有的刊物说:江青通过您从毛主席的稿费中拿走了38万元。”
汪东兴当即否定:“没有这回事。”
吴连登接着说:“‘毛主席亿元稿费’流传很广,连西南边境的《昌都报》都登了。其中说到‘毛主席还先后两次提取存款,给汪东兴4万元,其中有1万5千元是给汪东兴家属修理房屋用的。”
汪东兴听到这里站了起来,一脸严肃地:“这件事,我已经听说了,说我从毛主席稿费中拿走4万元。这是有人造谣!我拿了毛主席4万元?就是40元、4元、4角、4分也没有!你们不要听他们造谣。我这人在经济上不会犯错误!”
造谣者如此“苦心”地信口雌黄,无中生有对待严肃的史实,却是为何呢?大案应该是在每个人的脑海里。
毛泽东也应享有做人的尊严和权力
“毛泽东亿元稿费”谣言在海内外传开后,搞乱了人们的思想,严重损害了毛泽东的声誉,侵犯了作为中国公民应享有的尊严和权力。
有人提出:对于一贯声称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的毛泽东来说,一辈子奋斗的结果是把自己变成全国唯一的“亿万富翁”,这是不是他的悲剧?还有人提出:假如“文革”中毛泽东拿的这笔稿费被看作合理收入,那么,就应该给当时全国发表文章却拿不到稿费的所有写作者补发稿酬。否则,就是巨大的不公平。更有人提出:如果不给其他写作者补发稿费,却又把那1亿多元看作毛泽东的私产,一种制度和政策怎么能如此明目张胆地制造特权、维护特权?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跟着这一谣言起哄的竟然是相当一级党委主办下的两家刊物和一家报纸。两家刊物:一家是上述《党史博采》。它的自我推介是“由中共河北省委党史研究室主办,全国唯一一家由世纪伟人题写刊名的中史综合月刊,也是全国最早公开出版的杂志之一”另一家则是《党史文苑》,系中共江西省委党史研究室、江西省中史学会主办。一家报纸则是国内大名鼎鼎的《解放日报》,中共上海市委的机关报。够牛、够权威性了吧?可悲的是,这两刊一报里号称“党史研究”者们也未能免俗,在对待毛泽东稿费问题上,竟取“猎奇”之态“研究”史实。
其实,汪东兴、郑长秋和吴连登用无可辩驳的事实澄清了三个问题:一是毛泽东稿费的准确数额是124万元人民币;二是“文革”中在国内出版的所有“毛著”与举国上下的著作人一样,没有分文稿费;三是毛泽东对待稿费的态度是明清的、一贯的。
在这样的事实面前,不管谣言变换什么形式和表现手法,都将不攻自破。上面提及的完全应该理解的种种质疑,也就很容易化解了。
当然,毛泽东既然一贯坚持他名下的稿费是党的、人民的。无疑是他的遗愿。严格地说,这笔稿费就应该姓公而不是姓毛,不能用来补贴家用和子女生活,接济家乡的亲属,还有江青的花销等。
但是,一个问题往往存在两个方面。毛泽东以人民利益为重,严格要求自己而作以上表述。这是一方面。
作为组织,不能不考虑著作人的利益。毕竟毛泽东的绝大多数著作系亲自撰稿、所付出的劳动应得到尊重。有人说,毛泽东的著作不少是由秘书代劳。这能说是事实?毛泽东笔耕勤奋是党内很多人清楚的。可以肯定,毛泽东的文章即使是由秘书所写,也很有限。因为他们年龄,到毛泽东身边工作的历史放在那里。重大军政问题的思考与决定,如长征怎么走,抗战、三大战役怎么打?又如论联合政府、新民主主义论等著述怎么写,就是秘书想代笔,恐怕难有这份笔力。
对于毛泽东的稿费,可以在组织与个人之间作一合理界定。如四六开、三七开……公私分明,合理合法,也就无懈可击了。
从这个意义上讲,毛泽东将稿费用于补贴家用、子女等,于情于理,用样无懈可击。这里需要指出的将稿费用于补贴家用、子女等开支,所占比例特小。据说,约占1%。再者说,让一个大国的元首、执政党的主席的收入入不敷出,捉襟见肘,怎么说也不是中华文明古国的荣耀吧。
2005年1月,由文化艺术出版社出版发行了笔者所著的人物专访《现代夸父》。其中《毛泽东最后的管家》一文中,有这样一段文字:
当1976年9月吴连登将毛泽东遗体护送到人民大会堂供人民瞻仰时,在这位老人的身后,除有几套毛式中山服外,没有一分钱的存款,没有一套高档服装,没有任何金银珠宝,没有给子女留下任何财产的遗嘱;在这位老人的身后,只有他终生酷爱痴迷的8万多册书籍!只有海外出版他的著作所付、归中办特会室管理的稿酬120多万。后由上边安排,他的子女每人分道8千元。
这就是领导了近10亿人口、时间长达27年的共和国领袖的家当!
在这次反击“毛泽东亿元稿费”谣言中,上段问题一度被引用。笔者与吴连登交往少说也有10年,深知其为人,凡是有主见,敢于讲真话,办实事。他提供的以上情况反映了基本历史的真实,是可信的。如果说有什么不同意见和看法,可以商搉和争论。但不可不动脑子而人云亦云否则,迟早还要上谣言的当。
人说:谣言止于智者。笔者认为,谣言更止于动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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