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
1.瑞海国际在批复前就开始运营危化品仓储
公开报道称,瑞海国际在还未获得天津交港局试运营批复前,即2014年3月,就已开始经营危化品仓储业务。
而在获准试运营半年后,瑞海国际更是无证“裸跑”8个月之久,直到2015年6月才获得上述两证。
2.天津市交港局涉嫌多重违法批复试运营
2014年5月4日,在“瑞海国际”未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危险品货物作业附证》时,天津市交港局曾涉嫌违规批复“瑞海国际”试运营危化品半年,进行部分危险品储存业务。
批复文件显示,同意瑞海国际在试营业期间(自2014年4月16日至2014年10月16日)从事港口仓储业务经营,并同意瑞海国际在集装箱堆场重箱区(包括装箱区),储存包括压缩气体2类危险品、易燃液体3类危险品等9种危险品货物。
重庆市交通委港口管理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审核一家企业是否有在港口经营危化品的资质,《港口经营许可证》和《港口危险品货物作业附证》缺一不可,“没有两证,在港口作业化学危险品都属于违法。”
此外,批复文件没有遵循“三同时”的原则,即安全设施未能和主体工程同时使用。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求“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三同时”,如果没有“三同时”,则不允许批准危化品经营许可。
“三同时”的规定来自于《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瑞海公司的安评报告完成时间为2014年8月,而天津交港局提前3个月就已批复“瑞海国际”可试运营危化品仓储。
靠这份试运营批复文件,2014年9月25日,瑞海公司获得滨海新区审批局的“环保验收批复”。一位港口管理专家告知,这一程序事实上应该倒过来,只有在获得相应职能部门,诸如工商、环保、消防、安监等单位的许可之后,瑞海公司方能取得在港口经营危化品的资质。
总结起来,就是在瑞海公司未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危险品货物作业附证》、安评报告和环保验收批复的情况下,天津市交港局批准了瑞海公司试运营危化品存储。
3.天津市交港局为啥要求“此文件不公开”
在天津市交港局的批复文件的最后,还注明“此文件不公开”。这让上述港口管理专家大跌眼镜,他认为,如非特殊情况,职能部门做出的行政许可就应该公开,这不仅体现了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也有利于公众监督。但对瑞海国际运营资质的批复文件却要求“不公开”,这不由得让人生疑。
4.瑞海公司无资质经营长达半年多无人管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从2014年10月至2015年6月的8个月中,瑞海公司没有经营危化品的资质。
瑞海公司实际控制人于学伟说,危化品试运营资质于2014年10月份到期,正式资质是在2015年6月拿到的,此前有半年多的时间没有拿到交委的资质,期间公司危化品业务正常进行没受到影响。
“当时试运营资质到期后,公司没有办延期。一方面觉得正式资质很快就会批下来,另一方面觉得很多其他公司都没办延期,有的拖的时间比半年更长也没人管,就没当回事儿。”于学伟表示。
【管理】天津市交通委有没有做好港口危化品的安全管理
2014年6月,天津市整合交港局、市政路管局、城建和交委相关职能,组建天津市交通委。港口危化企业的审批和安全管理工作变成天津市交通委港口管理处和安监处负责。
其中,港口生产作业方面将重点检查港口危险货物码头、罐区等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情况;港口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大件、散杂货、重点货类装卸作业的安全管理情况;港区危化企业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执行的主体,就是天津市交通委安监处。
天津市交通委有没有做好港口危化品的安全管理工作?知情人士透露,危化品管理很专业,之前港口危化品长期由安监部门监管,但变为由天津市交通委来监管后,后者的专业性明显没有跟上。
此外,2013年,交通运输部曾下发了《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加强对港口危险品的管理。天津市交通委向下辖单位转发了这份通知。根据这份通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港口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制度,根据辖区内港口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等级和危险程度等,定期对存在港口重大危险源的港口经营人进行监督检查。
然而,在对瑞海国际的管理上,天津市交通委没有做到上述通知所要求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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