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称,中国似乎越来越积极地在美国开展反腐运动—即“猎狐行动”,但如果中国的“猎狐”者在美国领土发现猎物,他们能做什么呢?按法律专家的说法,答案是几乎什么也做不了。
据美国《华尔街日报》网站8月18日报道,在海外追捕经济逃犯和涉嫌腐败的中国公民,是中国开展的广泛反腐行动的一部分。中国表示,“腐败分子不论逃到天涯海角,都一定要将其绳之以法”。
报道称,就在美国的逃犯而言,这一承诺很难兑现。理由是:中美之间没有引渡条约。北京声称,美国是最受中国腐败官员欢迎的目的地之一。专家表示,中国从美国带回经济逃犯有两个选择:找到他们并劝服其回国,这可能要通过对其留在中国的家人施压来实现;或者在美国起诉他们并提供认罪协议。
香港大学法学教授傅华伶说:“这必须是自愿的。”据傅华伶介绍,中美在经济逃犯问题上的合作样板是余振东案。在侵吞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数亿美元资金后,余振东和另外两名原行长逃往美国。2004年,美方通过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将余振东遣返。
但美国前联邦检察官罗纳德·程(音)表示,对于那些没有在美国犯罪并合法居留美国的中国逃亡者来说,北京没什么办法。他说:“最终还要归结为,在美国犯法,在美国起诉。”
报道称,即便这样,逃亡者仍能选择在美国受审,万一定罪,他们仍可以在出狱后申请避难。
据英国《卫报》8月18日报道,在华盛顿指责北京为抓捕其通缉的嫌犯在美国领土部署特工后,中国批评美国的“不合作”态度。
报道称,美国官员已要求北京停止派遣特工前往美国开展“猎狐行动”。中国媒体对此反应激烈。新华社说,美国“不应成为中国犯罪嫌疑人的避难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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