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举报主导未征先占金胡新村农用地
事实上,在谷春立落马之前,网上关于他的举报帖子就接连不断出现。
可以说,谷春立在鞍山搞出来的大拆大建,并不得人心,被当地群众送外号“谷大扒”。
2013 年4月,多家媒体披露了一则新闻:“辽宁鞍山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齐大山镇金胡新村村民反映,在未获补偿的情况下,3月中旬镇领导指挥,数百人围住村子,两百多人持镐把将村民赶出房屋,随后铲车将二十多户民房及多个蔬菜大棚推倒。多人被打,电视冰箱等物品被砸,有村民被迫搭窝棚居住。”
虽然谷春立彼时已经是吉林省副省长了,但这则新闻背后暴露出的矛盾却由来已久,还要追溯到谷春立主政鞍山期间。
金胡新村的前身是胡家庙村,原来隶属于千山区,大约2010年左右,由于鞍山市区划调整,金胡新村被划入高新区。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樊洪义向澎湃新闻记者透露,金胡新村原来非常穷,年人均收入只有700元左右,在鞍山市千山区百余个村里,经济综合实力排行倒数。因这里穷人多、光棍多、小偷多,被称为 “三多村”。
改变始于2003年。村里将一部分荒山租赁出去,拿到了500万元专款专用的矿山租赁费,开始摆脱贫困。
2004年12月5日,鞍钢集团矿业公司和贵州衡业集团共同投资18亿元兴建了鞍千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千矿业”)。这家公司就落户在金胡新村,可以说是金胡新村致富节奏加快的关键。
此后,金胡新村“借力”鞍千矿业的优势,一跃成为以工业经济为主导的新兴行政村。
公开资料显示,仅2005年,村级纯收入就高达1600万元,村民年人均收入8500元,彻底甩掉了“三多村”的帽子。
鞍千矿业的落户,势必要占用金胡新村的土地,一场拆迁拉锯战从此开始。
樊洪义向澎湃新闻透露,鞍千矿业一期动迁项目于2005年启动。鞍千矿业与金胡新村先后签订了《许东沟山场承包协议书》《新兴联村与鞍千矿业有限公司土地租赁协议书》《鞍千矿业给予金胡新村每年300万补偿协议书》,鞍千矿业一期动迁一共占用金胡新村土地450万平方米。
2007 年年底,一期动迁结束,鞍千矿业拟进行矿山二期扩建。此时,金胡新村召开了一次村民代表会议,意在解除上述三份协议,与鞍山钢铁集团公司、鞍千矿业重新签订协议。这次新达成了四份协议,其中一份《道路协议书》规定,鞍千矿业每年需向金胡新村支付260万元租赁费,才有权使用金胡新村所有公路。另一份重要的《土地租赁协议书》规定,鞍千矿业向金胡新村一次性支付土地承包费2600万元,承包36.85万平方米的土地50年。
不过,鞍千矿业二期扩建项目开展得并不顺利,拆迁过程中引发了村民和各级政府之间的矛盾。
金胡新村部分村民觉得,这次拆迁是“未征先占”,即未经土地征收程序改变土地权属就违法占用农用地。樊洪义对此也予以承认。
事实上,直到2012年9月29日,国家发改委才下发了一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鞍山钢铁集团公司老区铁矿山改扩建规划项目核准的批复》,其中写有:“鞍千矿业二期扩建项目:露天开采,原矿开采规模由1040万吨/年提高到1200万吨/年,新增1600万吨/年。”
也是在这份批复里,国家发改委要求:“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土地征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至今,关于金胡新村的拆迁问题都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今年5月,金胡新村村民许某等又将鞍山市政府告上法庭,称在2006年年底时,鞍山市政府曾以行政机关的名义与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签订了一份关于矿山征地的协议书。2012年10月双方又签订了《矿山二期征地补充协议书》。此后鞍山市对金胡新村的拆迁行为都是以此为依据,而村民认为这两份协议书应属无效。
目前,案件未有更新进展。
2006年时的鞍山市长就是谷春立,而金胡新村的拆迁问题也只是一个缩影。
或许现状并不如谷春立在告别鞍山之际时说的那样“满怀振兴鞍山的工作激情,满怀对鞍山人民的深厚感情”、“使鞍山发生了可喜变化”。
比起谷春立落马的消息,不少鞍山市民更关心的问题是,那些谷春立主政时留下来的烂摊子,谁来收拾?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