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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等地一些违章建设的教堂和违章设立的十字架被政府方面拆除,有部分神职人员和教众表示不满,引来西方媒体的持续报道。妥善解决这一问题,对温州等地的社会和谐和持久繁荣有重要意义。
事情的缘起是,温州等地近些年基督教、天主教发展很快,盖起很多教堂。其中一些教堂没按照申报的方案施工,面积大幅超标,比如温州永嘉县的一处教堂批准建1800平方米,实际建了超过1万平方米,超标5倍多。该教堂受到拆除处理。此外一些教堂的十字架设置也因严重超标被拆下,今年5月颁布的《浙江省宗教建筑规范》(征求意见稿)做了规定,十字架一般应整体贴附在宗教主体建筑的正立面上,其长度应小于正立面的1/10。
基督教、天主教的迅猛发展对中国社会治理来说有些始料不及,温州等地的情况尤甚。进行规范管理应被看成是理所当然的,很多教众及神职人员对此是能够理解的。出于信仰,教众一般都愿意把教堂建得十分恢宏,但浙江并非特别的“自治区”,温州也不是“自治州”,它是普通的现代城市,倡导多元文化和依法治理,各种宗教的信众都应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尽些力量,同时也需照顾教众之外其他大部分公众的感受,主动与大环境和谐相处。
客观而言,很多人前两年到温州时都有当地教堂又高又大,十字架大得不成比例之感。教堂实际也是建筑的一种,就像建其他房子一样都需要有合法的申请和批准程序,不能因为它是宗教建筑,想建多大就建多大,把社会共同遵守的规则和法律抛到一边,强行搞出违章建筑。
这恐怕是各地教会组织都需认真重视的法律关和心理关。不能因为官方对教堂的建筑尺寸和十字架的树立方式进行管理,就敏感地认为这是政府在“打压宗教信仰自由”。少部分人利用境外舆论力量向政府施压,更不好。这样做只会增加误解的几率,让一个建筑管理层面的问题复杂化。
不能不看到,中国各地基层政府在对待涉及宗教的问题时都比较谨慎,几乎从不推出强制性的管理措施。基督教、天主教这些年在中国一些省份的发展速度恐怕是全球最快的之一,这是中国政府尊重宗教信仰自由的重要佐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连一些规范管理的措施都不能出台,这样的要求应当说有些过了。
基督教、天主教是相对晚近来到中国的西方宗教,它当下对中国社会的适应似乎比已经高度中国化的佛教要多一点波折。这一点中国社会应有所意识,教会方面同样应当注意到。后者应主动推动平稳的适应过程,在任何情况下都应避免以对立的方式实现诉求。
从另一方面看,政府在规范宗教建筑的同时,也应该顾及到教众的情绪,做好思想工作,努力实现这一过程的平稳。
此外,教会方面应当对西方舆论及政治力量的介入保持警惕,清楚它们帮不上忙,只能帮倒忙。后者很希望中国的宗教发展能促成挑战中国社会治理力量的出现,我们所有宗教界人士都应注意别搭理它们,那些人和力量是沾不得的。
宗教是一种信仰,中国政府和社会这些年从没有反对过宗教信仰自由,对宗教依法管理是为了确保它们的发展与中国的法治建设对接。所有信徒都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宗教建筑首先是公共建筑,让一切都安然处在依法依规的轨道上,这是多宗教和谐共存、与多元中国实现水乳交融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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