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
【学习小组按】
1月16日,侠客岛曾发过一篇名为《首次公开的习近平内部反腐狠话》的文章,里面摘编了《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习近平十八大以来的相关论述,正文部分不长,但其突出特点是:大白话、“狠话”特别多。
学习小组(微信号:xuexixiaozu)带大家重温一下,这些年,习近平内部说过的反腐狠话。
“找省委书记说事”
第一次巡视提出的问题,到现在还没有整改,要找省委书记说事,加强对省委书记的问责。要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2014年1月23日)
“从我本人做起”
“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说到的就要做到,承诺的就要兑现,中央政治局同志从我本人做起。(2013年1月22日)
“自己不干净,怎么管别人?”
军委的同志身居高位,全军官兵在看着我们,广大人民群众在看着我们。为人是否正派?做事是否干净?这是事关党和军队形象的大问题。……只有给全军作出表率了,我们抓全军作风建设才有底气。自己不检点,不清爽,不干净,让人家在背后指指点点的,怎么去要求人家啊?没法说,说了也没用啊!(2013年7月8 日)
“我看天塌不下来”
不管级别有多高,谁触犯法律都要问责,都要处理,我看天塌不下来。(2013年9月26日)
“不要算这个账!”
一年多来,比较一下,已处理了几十个部级干部,比过去多了不少,但不要算这个账,有贪必反,有腐必惩!既然党和国家前途命运交给了我们,就要担当起这个责任。杜甫有诗:“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2014年6月26日)
“别想装糊涂、当好人”
无论是对党委还是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出了问题,就要追究责任。决不允许出现底下问题成串、为官麻木不仁的现象!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更不能明哲保身。自己做了好人,但把党和人民事业放到什么位置上了?如果一个地方腐败问题严重,有关责任人装糊涂、当好人,那就不是党和人民需要的好人!你在消极腐败现象面前当好人,在党和人民面前就当不成好人,二者不可兼得。
“主要责任人是干什么的?”
一些地方发生窝案串案,有的地方成为腐败重灾区,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是怎么履行的?不能“新官不理旧账”。出了事,要追责。我们有的地方、单位管理失之于宽、无能为力,主要责任人是干什么的?要履责,要抓党风廉政建设!凡事整改不力的,都要严肃追责。巡视整改落实都要“回头看”,要揪住不放。(2014年6月 26日)
“你不要讲了,我什么也没有听见”
有的地方担心查办案件会损害形象、影响发展,有时存在压案不办、瞒案不报的情况。大家在一口锅里吃饭,很难监督别人。对地方纪委来说,同级监督忌讳也不少,这些年发生的一把手腐败问题,很少有同级纪委主动报告的。有的地方纪委领导甚至对反映同级党委领导干部问题的同志说:你不要讲了,我什么也没有听见。这种现象很不正常,必须有所改变。(2014年1月14日)
“党内不能搞人身依附”
需要注意的是,不能把党组织等同于领导干部个人,对党尽忠不是对领导干部个人尽忠,党内不能搞人身依附关系。干部都是党的干部,不是哪个人的家臣。有的干部信奉拉帮结派的“圈子文化”,整天琢磨拉关系、找门路,分析某某是谁的人,某某是谁提拔的,该同谁搞搞关系、套套近乎,看看能抱上谁的大腿。……不应当把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搞成毛泽东同志多次批评过的猫鼠关系,搞成旧社会那种君臣父子关系或帮派关系。党内决不能搞封建依附那一套,决不能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那一套,决不能搞门客、门宦、门附那一套,搞这种东西总有一天会出事!有的案件一查处就是一串人,拔出萝卜带出泥,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形成了事实上的人身依附关系。(2014年 1月14日)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