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桥西检察院对万翠山等3位突审民警的询问笔录中有关突审结果的表述均为:“双方酒后发生口角,默军宏承认用刀扎了默平锁,抢救无效死亡”。律师李林平认为这样的突审结果并未提及具体怎么扎的细节,也没有提及“故意”还是“过失”。3位突审民警均表示,没有给白晚生沟通具体案情,只交代了要异地关押。
在安增芹2月16日到19日的询问笔录中,提及做笔录时,杨瑞勇定调为“过失致人死亡”。随后,万翠山在询问笔录中首次更改突审结果的说法。在2月24日的询问笔录中,万翠山的表述是:“默军宏故意用刀捅伤了默平锁。”
重大的转折发生在白晚生被带走后。白晚生在庭上自述3月5日到12日“双规”期间遭遇刑讯逼供时,安增芹在3月8日晚的询问笔录中称万翠山汇报“默军宏承认故意扎了默平锁,认定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突审结果时,白晚生也在场。
安增芹供述的接下来两天,万翠山等3位突审民警更改此前说法,一致表述称,突审结果是:“默军宏承认故意用刀捅了默平锁”,他们把结果告诉了白晚生,“交代得挺详细具体的,可认定为故意伤害”。李林平告诉凤凰网,万翠山和另一位突审民警白龙的询问笔录中,错别字都一模一样。
李林平认为万翠山等人的说法前后矛盾,加上白晚生、杨瑞勇、安增芹当庭翻供,“默军宏承认扎了默平锁”这样的突审结果并不能认定白晚生知晓默军宏“故意”捅的。
辩护律师李林平和李肖霖均认为自己的当事人不具备作案时间。据万翠山等突审民警、安增芹等的询问笔录,给默军宏做笔录的时间为“后半夜”。李林平认为,白晚生赶到无极县的时间为2004年12月7日早上7点后,此时笔录已经做好,白晚生不具备指使杨瑞勇“往轻了记”。“他若想徇私枉法,就不会让市局来突审。”
事情诡异的地方在于,检方出示的默军宏询问笔录上记录的时间是2004年12月7日8点至10点05分。杨瑞勇的二审辩护律师李肖霖认为这份笔录,杨瑞勇并没有作案时间,根据多人的交叉印证,7日早饭后,杨瑞勇和万翠山等人一起离开前往石家庄追捕另一个案件的逃犯,此后便再没参与默军宏案件。
安增芹的律师晋力认为笔录是在下半夜做的,但是记录时间有延后。李肖霖认为这样的做法是在规避深夜不审案,所以将时间记载为白天。
如果笔录在下半夜做的,白晚生没有作案时间,另一个关键问题就是杨瑞勇是否有教默军宏做假口供?李肖霖认为“默平锁顶上来的”这样的说法,从另一目击者默军旗的询问笔录来看,案发当晚默军宏就有这样的想法,并教默军旗这样讲,“所以这并不需要杨瑞勇教”。
李肖霖告诉凤凰网,杨瑞勇案中有个关键转折点,就是默军宏的供述。2013年10月,默军宏重新被逮捕后,一直坚称自己为过失致人死亡,且并未指认杨瑞勇教自己做假口供。5月1日到12日,默军宏的哥哥墨建平、默建敏在河北省农校招待所做询问笔录。“后来桥西检察院以墨建平的事业相威胁,让其去看守所劝默军宏,默军宏才开始指认杨瑞勇。”李肖霖向法院申请墨建平去看守所“探望”默军宏的录像,但法院并未支持。
在默建敏做了询问笔录两天后,杨瑞勇被带走。从检方提供的口供来看,杨瑞勇之前,所有笔录均已完成。杨瑞勇的笔录完成了检方的“逻辑链”。
受贿罪证据不一致
除了徇私枉法罪以外,一审法院还认定了受贿罪。三个案件的一审判决书中,法院分别认定白晚生受贿25万元,杨瑞勇受贿16万元,安增芹受贿2万元。而律师均认为法院采纳的证据中“行贿人”和“受贿人”的说法是不一致的。
一审判决书中认定,默军宏案件发生后两三天,墨建平用袋子装了二十万元送到白晚生办公室,墨建平称把白晚生把钱放到了“办公桌后面的柜子里”,而白晚生的询问笔录称:“墨建平把钱塞到我的桌子柜里了。”而且白晚生表述的是“黑色包”。而据白晚生当庭陈述以及李林平提供的白晚生办公室的照片证据显示,白晚生办公桌后面并没有柜子,办公桌也不能放下贰拾万元现金。
陈仁杰的供词称,12月3、4号或者4、5号,他用黑色公文包包了5万元现金,包外还缠着一圈透明塑料袋,在白晚生办公室把钱给了他。而白晚生的询问笔录称是用“档案袋”。李林平认为如果有如此大额的金钱交割,双方记忆都应该非常精准。另据了解,2004年,5万块可在新乐当地买套一百多平的住房,25万并不是小数目。
陈仁杰的供词中同时提到,在给白晚生送钱的同一天,他还给安增芹送了2万元。陈仁杰称给安增芹打电话时,对方在下班路上。而律师称,安增芹当天在无极县办默军宏的案件,不在新乐市。
李林平提供的另一份证据显示,2004年12月正值非典期间,新乐市公安局的门卫制度比往常严很多,进出需要登记,进出所带东西也需要查,墨建平在新乐属于知名人物,当班门卫所提供的记录及口供,均证明墨建平并未在公诉机关指控白晚生受贿期间去过其办公室。
李林平向法庭提供了白晚生及其近亲在2004年至白晚生离职期间银行账目的流水,并无此“受贿款”的账目记载。李林平认为如果存在受贿,如此大笔的现金不可能没有去向。
在杨瑞勇的一审判决书中,法院认定在2004年12月底,杨瑞勇在石家庄追捕逃犯的一天晚上,和陈仁杰及别的同事去墨建平工地上,墨建平将十万元装在茶叶盒里给了杨瑞勇。在一审中,当晚同行的3位时任新乐市公安局警察均出庭作证,并未见过杨瑞勇拎墨建平所述的茶叶盒以及别的东西。
据白晚生和杨瑞勇的家属介绍,一审判决后,法院让他们劝当事人不要上诉。杨瑞勇在给妻子甑红芳的信件里表述得很坚定:坚决上诉。据安增芹妻子李玉梅介绍,一审主审法官赵静曾让律师劝安增芹不要上诉。李玉梅给安增芹写信,让他坚持上诉,安增芹回复“肯定会上诉”,在信中他讲述了一审判决书送达的情景。
1月8日,一审主审法官赵静去看守所送判决书,安增芹和陈仁杰碰了面。安增芹问陈仁杰:“你拍着良心说,你给我送钱没有?”陈仁杰回答:“没有。”赵静见此情形,说:“这不是法庭。”随后把陈仁杰支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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