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保部门:现行法律处罚力度不够
据上海市文物局一名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于2007年进行,经过实地普查与后期整理资料,普查结果于2011年年底被公示,上海“三普点”达4422处。
该工作人员坦言,在申报过程中,“三普点”没有统一标准,需要按照不同情况判断,如建筑的历史、保存状况或是否有名人居住过等等。“三普点”在经过区县级文物部门登记并公布之后,才成为具备法律保护身份的“文物”。
他表示,从2012年至今,部分“三普点”已经被登记并公布为文物,但数量很少,毕竟文物标准较“三普点”要更高。在此过程中,文保部门遇到了“三普点”以及文物保护的困境。
首先,普查时间与多数地块的出让时间不一致,文物保护与地块开发难免产生矛盾。第三次文物普查的时间在2007年,但许多城区动拆迁的地块在2003、 2004年已被出让,开发商起初对地块开发的方案设计并不知道哪里存在“三普点”,即使后来“三普点”被公示,因其不受法律保护,文保部门只能与开发商协商给出保护建议。
其次,“三普点”的保护各个区县情况也有所不同。如徐汇区,很多点为独栋的老式花园小洋房,原址保留对于整个地块的影响不是太大,多数开发商会愿意将其保留下来。但有些区的“三普点”可能是一片相对较大的区域,如一条完整的石库门里弄,或者工厂老厂房集中带。对此,多个相关部门便会在保留的问题上反复协商,以及重新对“三普点”进行价值鉴定。
最后,现行的文物保护法处罚力度确实不够。市文物局在《上海文物保护条例》的立法过程中,曾提出加大罚则力度,最终因地方法不能高于上位法,处罚最高标准依然遵循现行的《文物保护法》(罚款50万元),但这样的力度对于文物来说都远远不够 ,更不用说无法可依的“三普点”。
上海市文物局曾对各区县发出通知,要求加紧“三普点”的登记公布工作,也可能效仿北京将“三普点”全部挂牌标示,并聘请文保志愿者在“三普点”附近监督保护。“但上述这些措施都治标不治本,没法律保护身份,始终得不到切实有效的保护。”上述工作人员说。
专家:保护城市“财富”执法要严
“历史环环相扣,才能向前走。”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作家协会专业作家陈丹燕6月8日对澎湃新闻记者说,上海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一定要注重保护曾经的历史痕迹,那些历史建筑和文物是上海这座城市的特殊“财富”,对于延续上海的历史文脉有重要意义。
在2015年初的上海两会上,陈丹燕就提交过关于要求制止相关历史保护建筑违规改建的书面意见。
在陈丹燕看来,保护相关建筑和文物不是没有法,执法不严是目前存在的问题,执法不严的后果会很恶劣,今后应该加强思想上的重视程度,同时提高对相关不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她直言,很多时候有关方面是“不肯重视,而非不能够”。
复旦大学历史学系教授顾小鸣则认为,古桥被纳入“三普点”,是有着两种保护价值,一是作为物质本体的存在物,另外就是用来给居民过河使用的桥梁。若桥的功能已经消失,适当的位移保护,并不是破坏,在上海通过位移保护的历史建筑、文物也很多。
“我国的法律遇到现实问题时,都是滞后,无法涵盖太多的问题面,暴露的问题都是新的,所以出现破坏也可以倒逼相关部门工作做得细一点。”顾一鸣说,社会往前推的时候,不可避免会遇到新困境,这时就需要用新的办法思考。
在同济大学建筑城规学院教授阮仪三看来,开发商对古桥的做法,已经很不错,若能按照原来古桥的模样复原,或拯救入库,就是对有历史价值文物最好的保护。
他称,相比对历史建筑、文物乱拆乱建,至少古桥区域的开发商还在做保护工作,还能将古桥恢复回到原地,已经值得鼓励,所以大众不必追究太凶,更应该宽容一些。
阮仪三教授希望开发商能够做到按原样恢复古桥,恢复旧时的环境,反之,则谈不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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