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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秀珠司机自首回国受审称“我不懂法才犯罪”
杨胜华曾经是杨秀珠在担任温州市规划局局长时的司机,后任温州市现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温州市现代市政基础设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是这两家国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杨秀珠贪污案发外逃后,杨胜华也滞留国外。2011年6月28日,杨胜华回国后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同年7月21日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2012年6月28日,杨胜华贪污、挪用公款案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涉嫌贪污国有财产、挪用公款
公诉机关指控,1999年6月,杨胜华利用担任温州市现代市政基础设施有限公司(简称现代市政公司,系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的职务便利,在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资产评估及经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假意出资人民币800万元虚构产权交易,从而获得现代市政公司股份,后经工商变更登记使其本人成为该公司持股600万占75%股份的股东。验资后,杨胜华随即抽走该800万元人民币。
2000年8月,杨胜华利用担任温州现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现代城建公司,系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再次在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资产评估及经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的情况下,由现代市政公司在现代城建公司担保下向银行贷款人民币400万元用以假意出资、虚构产权交易,获得现代城建公司股份,使现代市政公司成为现代城建公司持股400万占80%股份的股东。
此外,在2000年11月至2003年3月期间,杨胜华还多次个人决定将现代城建公司的资金借给温州市洁瓴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使用,累计金额达人民币3316万元,后均收回。
2003年4月8日,杨胜华个人决定将现代城建公司的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借给温州市洁瓴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再转给杨胜华本人用于现代市政公司的增资。同月28日,该1000万元人民币收回。
自称不懂法,才产生犯罪行为
公诉机关认为,杨胜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资产评估和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假意出资和虚构产权交易, 将国有公司股权占为己有,贪污国有财产数额巨大;还利用公司工作人员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金数额巨大,应当以贪污罪和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杨胜华表示“指控事实和罪名都是对的,我不懂法,所以才会产生这一系列的犯罪行为,今天站在这里,愿意接受法院的严正审判。”面对公诉人提出的指控,杨胜华均表示无异议。“我从国外回来就是为了了结这件事的,我愿意接受法庭的审判,我不后悔回国。”
来自温州市科技局、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温州市烟草专卖局、温州市生态园管委会、温州国税局等多个部门的近二百四十名工作人员旁听了该案的庭审。部分稿件综合新华社电
杨秀珠简介
杨秀珠,1946年出生,原温州市长助理、温州市副市长。
杨秀珠贪污受贿开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末,担任温州市城市规划局副局长期间,当时温州市经济开始高速发展。
上世纪90年代初,温州市城市建设超速发展,杨秀珠时任温州市副市长,主管城市建设,为其捞取个人利益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1996年,通过亲戚买下曼哈顿中城靠近帝国大厦和时代广场的一座五层大楼,该楼房市值约500万美元。
2003年3月,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处理温州铁路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杨光荣(杨秀珠弟弟)受贿案时,发现杨秀珠于1994年贪污1100多万元。
2003年4月20日,当时任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的杨秀珠携女儿、女婿及外孙从上海机场途经新加坡出逃美国。2004年2月,浙江省检察机关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了“红色通缉令”。
据报道,2005年5月31日杨秀珠在荷兰一间地下室落网。2011年6月28日,杨秀珠司机杨胜华归国投案。2014年9月,杨秀珠的引渡遣返已启动。
据温州市纪委2004年的通报,杨秀珠已被查清的涉案金额为2.532亿元。已追回金额4240多万元,冻结7000多万元的资金或房产。
已立案查处的涉案人员中,厅级官员两人,处级以上官员11人,科级官员7人,被调查取证的有100多人,并牵涉相关经济案件12起,其中以原温州市市长陈文宪受贿案与原温州市鹿城区公安局局长王天义贪污案尤其引人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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