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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逃新西兰贪官调查:拿钱打点当地政界关系

www.sinoca.com 2015-05-04  财新网


  宣秀英:证券营业部主任转行土地开发

  根据天网行动所颁布的红色通缉令,原南方证券公司广州分公司珠海景莲营业部主任宣秀英,由于涉嫌挪用公款和隐瞒境外存款,于2002年8月潜逃,出逃目的地可能为新西兰。

  根据财新记者对新西兰选民登记资料的查阅,奥克兰市确有一名姓名和出身年月日与红色通缉令资料相符的宣秀英。选民登记资料表明,此人在2004年就已经是新西兰永久居民或公民。

  新西兰土地登记资料的记录显示,“宣秀英”于2004年在奥克兰新区购入了一套住宅。位于奥克兰风景优美的Bucklands Beach 地区,该住宅街对面即是奥克兰碧蓝的海景。根据奥克兰市政府在2014年的官方估价,该不动产价值至少为100万新西兰元(约合467.24万人民币)。

  通过查阅奥克兰市政府的土地开发申请记录,财新记者发现了几份宣秀英所参与开发土地的记录。宣秀英曾在奥克兰主干道Dominion Road购入了三处相邻地产。而在2007年,宣秀英向市政府提出申请,将三块地产分割为六块,并且在新分割土地新建住宅。根据土地登记资料显示,六块地产最终以总价459.4万新西兰元(约2143.70万元人民币)的金额陆续售出。

  查阅新西兰公司注册资料,财新记者发现了宣秀英注册的一家公司,类别为“商业地产出租”。但公司注册地址和股东联系地址并不是宣秀英住处,而是一位岑姓人士家。宣秀英在Dominion Road 所开发的地产中,其中之一现今也在该岑姓人士名下。

  财新记者曾尝试致电宣秀英,但她登记的家庭电话号码已经变成空号。

  引渡尚未开始

  和大多数西方国家一样,新西兰警方只能根据本国法律逮捕犯罪嫌疑人,因此,就算有国际刑警组织的红色通缉令,若无法取得本国法院依据本国法律发出的逮捕令,警方也无能为力。对于外逃名单中的嫌疑人来说,只有两种可能会让他们遭到逮捕 —违反本国法律,或者被要求引渡。

  “国际刑警组织的红色通缉令在新西兰并没有法律效力,只是简单的一个国家对另一个国家的通知。”新西兰怀卡托大学国际法专家Neil Boyster教授对财新记者表示,新西兰并不会仅仅根据红色通缉令去逮捕一个人,“由于中新之间没有引渡条约,只有在中国提出申请,并在新西兰司法部长批准之后,引渡程序才能开始”

  Boyster教授介绍,中国如果想引渡这11名红色通缉令中的逃犯,根据原居地法律,对嫌疑人指控罪名的最低刑期必须高于一年。但由于中国与新西兰两国间没有引渡协议,不满足新西兰引渡法下“可引渡国家”的定义,因此任何一例申请都会被引渡法当作特例看待,引渡程序的开始就需要司法部长批准,审理结束之后,是否最终引渡,还需要司法部长再次批准。

  另一条途径是由司法部长建议总督颁发枢密令,将中国看作是事实上的缔约国。之后,来自中国的申请都将通过针对缔约国的法规进行处理。但Boyster教授说,其中的难度在于,按照引渡法,司法部长必须要确信对方国家也会在同等情况下引渡新西兰所要求的人。

  Boyster教授说,根据新西兰引渡法第七条和第三十条,若被引渡人因政治原因而可能被提起刑事诉讼或者执行刑罚,或有充足证据相信被引渡人将会在引渡国家被虐待,司法部长必须拒绝该引渡申请。引渡法的第七条和第三十条其余部分,也规定了司法部长可以用来拒绝引渡的理由,包括了被判死刑的风险、被引渡人的“十分特殊”的年龄和健康状况,以及任何司法部长认为合理的理由。

  财新记者查阅新西兰方面有关文献发现,中国曾经有向新西兰要求引渡犯罪嫌疑人的记录。2011年,中国曾发出红色通缉令,向新西兰要求引渡一名涉嫌在上海犯下谋杀罪的韩国公民Kyung Yup Kim,并保证不会判处此人死刑。直到今年4月23日,Kyung Yup Kim在新西兰最高法院上诉失败,才算是耗尽了其试图在新西兰躲避中国司法追究所有的司法救济途径。新西兰现任司法部长Amy Adams 正在考虑是否将此人引渡回中国。

  而相反的,历史上也有一起案件,涉及在新西兰犯罪的嫌疑人逃至中国。2010年1月31日,中国留学生肖真因遭遇出租车司机言语侮辱,用随身携带的餐刀刺死了这名司机,随后逃回中国。由于中国《引渡法》第八条规定,中国不能向外国引渡本国公民,该案件最后只得在国内审理。在获得中国方面不判处肖真死刑的承诺后,新西兰警方和中国司法机构进行了合作,并提供了相关材料。最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肖真有期徒刑15年。

  新西兰警方发言人发给财新记者的声明表示,警方已经注意到了中国媒体所报道的通缉人员名单,“新西兰警方知道名单上的一些人正居住于新西兰”。

  “新西兰警方不会公开讨论其中个案。” 新西兰警方也同时表示,他们会通过相关条约和本地法律,与其他国家保持交流。

  根据《新西兰先驱报》4月24日报道,新西兰司法部长Amy Adams 表示已经看到了中国“天网行动”公布100人红色通缉令的报道,但尚未收到中国方面针对相关人员所提出的引渡请求。Amy Adams拒绝了财新记者的进一步采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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