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场合的自我施暴本身就是暴力行为,目的是制造恐怖氛围和传导恐怖心理。在这个是非明确的问题上,十四世达赖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2011年11月8日,自焚事件发生初期,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问题在这里,自焚需要勇气,非常大的勇气。”这实际上是对自焚者表示赞赏和肯定。2012年1月3日,他又为自焚辩解称,“自杀从表面看是暴力行为,但区分暴力与非暴力最终在于动机和目的,源于愤怒和憎恨的行为才是暴力”。显然,在他看来,自焚是“非暴力”行为。2012年10月8日,他在接受专访时还说,“我非常肯定的是,那些自焚者之所以牺牲自己是因为怀揣着真挚的动机,是为了佛法和人民的福祉,从佛教的观点来看,是积极的”。在此,他已十分清楚地对自焚给予肯定和赞扬。达赖还利用其宗教领袖身份,亲自主持“法会”,带头为自焚者“超度”、“念经”、“祈福”,这对具有朴素宗教感情的信众很具煽动性和蛊惑力。
尊重生命,反对暴力,是佛教的基本主张。佛教既反对杀生,也反对自杀,主张慈悲为怀,善待、爱惜、救护一切生命。不自杀,为佛陀所制定的重戒。在佛教经典中,自杀与教人自杀,皆属大恶。佛教《四分律》、《弥沙塞五分戒本》、《十戒律》等比丘戒律都规定:若比丘亲手自杀,或请别人杀死自己,或教别人自杀,此比丘便犯了杀生重戒,失去作比丘的资格,须驱出僧团。佛教还认为,劝诱、鼓励、赞叹自杀,及为自杀行为提供条件和方便,是一种严重的罪业。十四世达赖集团对藏人自焚的态度和做法,就是在教唆、诱导别人自杀,属犯罪行为。此种行为不仅违背了人类的基本良知和道德,而且严重践踏了佛教教义,与佛教生命观完全相悖。中国政府为维护人民权利,捍卫法律尊严,采取多方面措施制止自焚事件,挽救无辜生命,并对自焚事件中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惩处,挫败了十四世达赖集团利用自焚实现“藏独”的图谋。
——十四世达赖集团煽动民族仇恨,培养崇尚暴力的“藏独事业”接班人
多年来,十四世达赖集团为实现“西藏独立”,始终没有停止在藏族和中国其他民族之间制造隔阂和矛盾,挑拨离间民族关系,煽动民族仇恨。自1959年发动叛乱失败后,十四世达赖在讲话中不断宣称:“赤色汉人”是“怀中之蛇和令人生厌的东西”;“汉人就像一个神经不正常的人”;“汉人把藏人看成牲口一般,进行残酷的折磨”;“自从汉人来了以后,西藏的痛苦就增多了,因此痛苦增多的根源在于汉人”;“汉人残酷、无情、凶狠,千方百计地消灭藏族”,“中共屠杀了100多万藏人”。近年来,十四世达赖集团还利用自焚事件强化仇恨教育,在所办学校展示自焚照片,强迫孩子们向自焚者致敬,攻击中央政府治藏政策,强化民族隔阂和仇恨心理。
成立于1970年的“藏青会”,是直接听命于十四世达赖的“藏独”激进组织,目的是为“藏独事业”培养“接班人”。“藏青会”章程规定,“遵从怙主达赖喇嘛的正确领导和指引”,“致力于西藏自由、独立的正义事业”,“不惜生命代价”。“藏青会”自成立之日起就不断制造暴力和恐怖活动。“藏青会”多届主席都曾经声称:“武装斗争和使用暴力是西藏获得完全独立的必由之路”,“恐怖活动可以用最低成本获得最大效果”,“恐怖活动可以获得广泛影响,吸引国际社会对西藏问题的关注”。2003年7月3日,时任“藏青会”主席的格桑平措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只要是为了我们的事业,我们不惜使用任何手段,无论是暴力还是非暴力”。多年来,“藏青会”不仅策划和煽动不明真相的普通群众参与暴力事件,还积极培训其武装和后备力量。他们在印度达兰萨拉设立了武装训练基地,组建“西藏自由战士协会”,进行武装破坏活动,并派人与国际恐怖组织接触,寻求相互支持。在西藏和其他地方发生的很多暴恐事件,都与“藏青会”有直接关系。
十四世达赖集团出于培养“藏独”接班人的政治目的,制造“藏族孤儿”事件,导致骨肉分离,酿成人间悲剧。据瑞士《新苏黎世报》报道,20世纪60年代,十四世达赖与瑞士商人勾结,强行将近200名藏族儿童从亲生父母身边夺走,谎称其为“孤儿”,安排瑞士家庭领养。十四世达赖此等所为,公然违背人伦道德,严重践踏儿童权利,为人类正义和善良所不容。
十四世达赖集团为维系权威,排除异己,对政治和宗教上的不同意见者采取暗杀、毒害等手段,实施政治和宗教迫害。20世纪90年代末期功德林活佛在家中被刺成重伤,赤江和松布两个年轻活佛遭到“死亡威胁”。这些事件都与十四世达赖集团有着直接的关系。
五、中央政府对十四世达赖的政策
60 多年前,中央政府从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大局出发,积极争取十四世达赖的合作,实现西藏和平解放。1959年十四世达赖叛逃国外后,中央政府始终是仁至义尽、给予出路。然而,十四世达赖在这60多年里则一而再、再而三地作出了与中央政府和西藏人民的愿望背道而驰的选择。
——达赖喇嘛的历史合法性源自中央政府,十四世达赖在西藏和平解放过程中,曾作过一些有益的事,但最终背离了自己的正确选择
达赖喇嘛这个藏传佛教格鲁派大活佛的称号及其历史地位和影响与中央政府的封授密不可分。1653年,五世达赖应召进京朝见清朝顺治皇帝,被册封并授予金册金印。从此达赖喇嘛的封号及其在西藏的政教地位得以确立。1793年,清朝颁布《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确立达赖喇嘛转世的金瓶掣签制度。1940年 2月5日,国民政府颁布“府字第898号”令,批准青海省湟中县祁家川5岁男童拉木登珠为第十三世达赖喇嘛转世,并根据西藏地方政府免于金瓶掣签的请求,特准继任为第十四世达赖喇嘛,拨付坐床大典所需经费四十万元。2月22日,循历史定制,中央政府代表吴忠信与热振活佛一起主持了十四世达赖的坐床典礼。拉木登珠成为十四世达赖,其合法性来自中央政府关于达赖喇嘛制度的规定和国民政府的批准认可。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争取和平解放西藏,中央政府组织开展了大量的政治争取工作。1950年11月,西藏地方政府主张亲帝和分裂的摄政达扎·阿旺松饶被迫下台,十四世达赖提前亲政,新中国领导人对他表示祝贺。在中央政府民族平等政策与和平解放西藏方针的感召下,十四世达赖和西藏地方政府派出以阿沛·阿旺晋美为首席代表的代表团到北京谈判。西藏实现和平解放后,中央人民政府驻藏代表带着新中国领导人毛泽东写的亲笔信抵达中印边境小城亚东,劝导在那里观望形势的十四世达赖返回拉萨。新中国领导人在信中指出:“这个协议是符合西藏民族和人民的利益,同时也符合于全中国各族人民的利益。从此西藏地方政府和西藏人民在伟大祖国大家庭中,在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得以永远摆脱帝国主义的羁绊和异族的压迫,站起来,为西藏人民自己的事业而努力。我希望你领导的西藏地方政府认真实行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尽力帮助人民解放军和平开进西藏地区。”7月21日,十四世达赖启程返回拉萨。10月24日,十四世达赖代表西藏地方政府公开声明完全接受《十七条协议》。
——西藏和平解放后,中央政府尊重十四世达赖的固有地位,给予其崇高荣誉并积极争取他为建设新中国作贡献,但他当面一套,背后又是一套
《十七条协议》规定:“达赖喇嘛的固有地位和职权,中央亦不予变更”。和平解放后,中央政府给予十四世达赖很高的政治待遇。1953年,十四世达赖当选为全国佛教协会名誉会长。1954年,十四世达赖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讨论国家大事,拥护和赞成第一部宪法草案。十四世达赖在会上发言,充分肯定三年多来执行《十七条协议》取得的成绩,对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则和规定表示热烈拥护。他还说:“敌人造谣共产党、人民政府毁灭宗教,现在这种谣言已经完全破产了,西藏人民已经切身地体会到在宗教信仰上是有自由的。”在这次会议上,十四世达赖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这是西藏地方领导人历史上在中央政府担任的最高职务。在北京期间,新中国领导人多次接见十四世达赖,与他谈心。十四世达赖撰写《毛主席颂》,歌颂新中国领导人毛泽东的丰功伟绩。1956年,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十四世达赖担任筹委会主任。他在筹备委员会成立大会上致辞时表示,《十七条协议》使西藏人民“充分享受到民族平等的一切权利,开始走上了自由幸福的光明大道”,“自治区筹委会的成立,不仅是适时的,而且是必要的”。在执行《十七条协议》、人民解放军进藏、十世班禅返藏、自治区筹委会成立等问题上,他一度做出了积极姿态。
然而,在分裂分子和帝国主义势力的拉拢和支持下,十四世达赖罔顾作为佛教徒的基本戒律和伦理,辜负中央政府的期望,对中央政府阳奉阴违,暗中从事分裂国家活动。1959年,十四世达赖集团为抗拒废除农奴制的民主改革,撕毁《十七条协议》,发动全面武装叛乱。对于十四世达赖的两面派手法,中央政府早有洞察。新中国领导人毛泽东指出:“达赖要叛乱的阴谋从1955年由北京回去就开始了。1957年初他从印度回来,到1958年布置了两年。”十四世达赖对自己阳奉阴违的做法直言不讳,他在1965年曾称,在1951年至1959 年的九年间,“一边在口头上说我们为能回到祖国大家庭而高兴,为能同祖国大家庭中的人民一道建设社会主义社会而高兴之类的话的时候,在心中也隐藏着一句话”,“此话就是:西藏要自由独立”。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