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殡葬业难脱“暴利”嫌疑
豪华公墓,其实只是“殡葬经济”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由于墓位价格居高不下,殡葬费用连年上涨,“死不起”、“葬不起”已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有资料表明,最近10余年来,殡葬业已多次进入“中国十大暴利行业”。
记者从武汉几家大型墓地了解到,目前武汉每平方米墓穴价格,已远超商品房万元左右的均价。价格几千元的墓穴,在武汉越来越难觅踪影。
在汉阳扁担山公墓,地葬墓穴价格最低也在1万元以上,位置稍好的墓穴3万元起步。另外,武汉流芳陵园墓穴也是2万元起售,地段好的墓穴价格已过10万元。有的公墓除了普通墓位外,还有价格面议的墓位,一般起价20万元。
在武汉石门峰都市陵园、江夏龙泉山的孝恩园、九峰寿安林苑,即使是树葬,一般情况下,也要花费两三万元。有些公墓的树葬,就是将骨灰坛埋在树下,设置小墓碑,并未深埋骨灰,与推行树葬、化灰为泥的初衷不完全一致。
在全国各地,更是频现“天价墓”、“豪华墓”。据报道,新华社记者在杭州暗访时发现,有的豪华墓位开价近百万元,“看坟”顾客可享受贵宾级待遇。在北京、上海、西安、沈阳等地,墓价也是水涨船高,有些地方墓地价格年涨30%。在沈阳,一处单价最贵的豪华墓,竟达每平方米25万元,而总价最贵的墓地价格超过400万元。
除了墓位,还有其他各类殡葬收费。有逝者亲属介绍,这些收费包括寿衣费、花圈费、租用场地费、运输费、消毒费、香烛费、遗体整理费等等,五花八门,多时达数十项。有的高档骨灰盒,售价也在1万元左右。有人算了算,即使基本殡葬费用全免,也只能给民众在殡葬环节减负两至三成。
让人窝火的是,跟买一般商品或服务还不一样,逝者亲属往往羞于开口谈价;即便开了口,往往也会被对方扣上“不孝”或“不吉利”的帽子。
数据显示,我国殡葬业每年有160多亿元的巨大市场。如果再算上骨灰存放、购买墓地等费用,殡葬业的销售总额,超过2000亿元。正因为如此,“墓地经济”、“殡葬经济”近年吸引了很多投资人。据民政部门透露,有的投资人为争抢墓地经营权,对堂公簿。
C 算一算经济账和伦理账
我们暂且撇开这些“被厚葬”的无奈吧。
对于逝者亲属,厚葬到底划不划算?是不是中国传统的孝道?记者请专业人士算了两笔账。
一笔是经济账。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人们花费大量财力购买豪华墓地,其实并不保险。
1992年,民政部发布了《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1997年由国务院通过并发布的《殡葬管理条例》也规定,“严格限制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殡葬管理条例》颁布后,各地关于公墓使用年限的明确规定纷纷出台,普遍规定墓穴及骨灰格位的一个使用周期最长为20年。
这就是说,花再多钱买来的墓位,没有产权,只有20年的使用权。
另一笔是伦理账。武汉大学社会学教授周运清认为,中国有重孝道、尊敬祖先的传统。可是,有不少做儿女的,当父母健在的时候,并不孝顺,即使过年过节也不肯回家看看父母。父母去世后,却舍得花大钱大操大办,每年清明节还赶回家去扫扫墓。其实,这不是科学的孝道和殡葬观念。长辈在世时,儿女尽孝;长辈去世后,殡葬节俭、从简,这才是正道。
周运清表示,花费巨资建设豪华公墓现象,会导致社会又一种盲目攀比和不公平,还浪费国家资源,与和谐社会所倡导的风尚背道而驰。
省社科院社会学所所长助理张明认为,殡葬是人们感情上的一种寄托,可一些地方特别是贫困地区也建豪华公墓,并屡禁不止,根源在于对“孝”文化的片面理解,造成风水观念、厚葬之风难以扭转。
记者看到,针对豪华公墓建得像天坛的现象,有网民留言说,可以想到的是,豪华墓地不是一般老百姓消费得起的。还有网友说,你们的祖宗是封建皇帝,还是达官贵人?难道后代子女还想让祖宗去阴曹地府作威作福?或祈盼先人保佑自己续享荣华富贵?这种价值观,其实是一种扭曲的精神怪象。
D 我省着手整顿殡葬乱象
对于追求奢华的人而言,衣必名牌名款,食必高档大餐,住必豪宅酒店,行必宝马奔驰。这种扭曲的价值观念盛行之下,各类豪华墓地必然应时而生。
如何为“厚葬”降温?前不久,湖北省民政厅对全省经营性公墓进行了年检,并于上月通报了2012至2013年全省经营性公墓的检查情况:在90家经营性公墓单位中,检查合格的有82家,不合格的有武汉、宜昌等地的6家,民政厅撤销经营性公墓批复的有2家。一些经营性公墓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如超标准建设大墓、豪华墓和预售墓位的现象时有发生,未经审批擅自扩建墓园、擅自更改公墓名称、未使用墓位合同、公墓管理不善,等等。
在上月中旬举行的全省经营性公墓管理座谈会上,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说,“有的地方以丧葬习俗为借口,违规建造销售超标准大墓。有的公墓则以艺术墓为名,建造并销售超标准、高价位墓穴。”
为此,省民政厅要求,从今年起,凡公墓超标准建设大墓、豪华墓的,年检时将一票否决,并采取停业整顿、原地封存、取缔等措施。民政部门倡导并推行树葬、草坪葬、深埋不留坟包、骨灰散撒等不占或少占土地的新式葬法。
此前,省物价局、省民政厅已于去年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根据通知,湖北省基本殡葬服务收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重要延伸殡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在分析殡葬乱象时,省民政厅副厅长赵显富表示,公墓作为殡葬的最后一个环节,应努力满足群众的安葬需求,保障群众的丧葬权益。
张明等学者认为,一些经营性公墓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迎合富人需求,追求气派、豪华,对于这种现象,政府应从法律制度上进行规范,并利用市场手段淘汰豪华公墓。
周运清建议,所谓让民众“生有所养,居有所住,死有所葬”,政府理应为城市居民提供合适、合理的殡葬保障。文字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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