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还想插翅就飞?防堵结合啦!
有些鱼儿们敢死磕,有一个最大的精神支柱是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和中国还没有签引渡条约。
且慢,腐败毕竟是世界公敌,其实有些国家也不希望被贴上“避罪天堂”的标签,做中国反腐的“积极合作者”才是明智之举。
这不,携3亿元人民币赃款潜逃的中储粮“硕鼠”乔建军、赵世兰夫妇近日不就被美国加州联邦检察官起诉了吗?
这可是国际反腐合作的破冰之举,对鱼儿们来说,这就是噩梦的开始,快醒醒吧。中国纪检、司法部门将顺势深入推动国际反腐合作,拓展追赃渠道,加大信息共享,让更多的外逃贪官归案认罪。
还有个重磅消息向你们剧透一下,目前中国已经向美国提供了一份追逃“优先名单”,请求美方协助追捕,据信名单上的人都藏匿在美国。
要知道,像这样的国际合作案例多得很呢。2013年,中国与加拿大谈判完成“分享和返还被追缴资产协定”,成为中国就追缴犯罪所得对外谈判的第一项专门协定,带动中国跨国反腐进入新阶段。厦门特大走私案要犯赖昌星比你们牛不牛,不还是在潜逃12年后被加拿大遣返回国了。一年后,潜逃加拿大近8年的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河松街支行原行长高山,不也乖乖回国自首了吗?
不需要多举例,中国反腐已走上系统、规模的国际合作道路,在“内打虎”“外猎狐”的反腐高压下,你们还妄想成为漏网之鱼,那我只有“呵呵”了。
4、追到国外还能做啥?强化防逃呗!
再给你们列举几个反腐国际合作大事件——
去年11月,APEC北京会议发布《北京反腐败宣言》;随后召开的G20会议通过《2015-2016年G20反腐败行动计划》;去年11月,习近平在多个场合7次谈及追逃追赃和反腐国际合作。
仔细揣摩习近平的反腐“狠话”,扩大海外追逃战果,除了加大国际合作力度,国内防逃工作也要强化。这些话,既是说给在境外的“你们”听,又是说给在国内潜伏的“他们”听的。
至于怎么强化防逃?在这里也不妨透露点消息。
首先,要全面治理身在曹营心在汉的 “裸官”。 这方面,广东治理力度最大。相比一般刑事犯罪,贪官外逃之前往往会暴露更多蛛丝马迹,比如转移资产、家属先行、准备护照等,有关部门要把“裸官”作为重点监控对象,打破贪官外逃避责的幻想。
此外,要和一些国家加快引渡条约、刑事司法协助条约、资产分享协定等的谈判、缔约、履约进程,让鱼儿们还有那些“消极合作者”没有空子可钻。
写到这儿,眼前浮现了三个场景:不同肤色国别的警务人员在机场交接贪官;一些在海外“躲猫猫”的鱼儿们在上网了解自首政策;还有些人在战战兢兢地读着这封信,琢磨着往左走往右走。
最后一句:当决心加上行动,任何侥幸终成泡影。自首吧,解脱吧。
写在“天网”初战告捷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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