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对参加者的全面控制。洪秀全通过迷信宣传对会徒进行精神控制之外,还有一整套条规、措施,进行人身、家庭、财物的全面控制。造反之初,他要求入会者“贱售家产”,将“田产房屋变卖,易为现款,交给公库”,卖不掉的旧房屋则放火烧掉。于是,一人参加就要全家参加,互为人质,没有退路,都成为过河卒子。不久之后,每占领一地,就以鸣锣集中“讲道理”的办法,将活着而又没有逃跑的百姓,不论愿不愿意,悉数收编为太平军,也就是实行彻底的裹胁。收编之后,凡是财产没有全部交出,乃至私藏银子五两以上的,“即是邪心,即为妖魔,其罪极大”;超过21日背不出天条,两次无故不听“讲道理”的,都是严重违反禁律的大罪;凡是不肯无条件服从,不愿做驯服工具的,发牢骚说怪话的,都叫做“妖心未化”;凡是不能忍受而夜里开小差的,叫做“三更”;凡是违反天条、命令的,叫做“变妖”,对以上种种罪名的处治,都是斩首。其它许多天条、禁律,包括夫妻同宿,遇检点、指挥以上官轿不跪道旁,聚会喧嚣,私议军事,聚集饮酒,剪发剃胡刮面……都是“斩首不留”。对于“反叛通妖”的,更是处以“点天灯”、“五马分尸”极刑。全面而严厉的控制,使人成为没有家庭财物,没有思想感情,没有人身自由,更没有人的尊严的工具。
第五,将大量妇女作为个人的性工具。洪秀全还未公开造反时,就有妻妾多人。到了占领小小的永安,已有36人。进南京后,每做生日,蒙得恩就要为他献上美女6人;每年春暖花开之际,蒙得恩还在天京13道城门口为洪秀全选美女。甚至干脆明文规定,“所有少妇美女俱备天王选用”。到太平军败亡时,天王有妻妾88人(一说108人)。宫中有横直均8尺的大雕花床,干什么用的,不言而喻。洪秀全因妻妾太多,连姓名都记不住,干脆一概编号;而且写了几百首管教妻妾的《天父诗》叫她们背诵,这些良家女子遂完全成了他纵欲的性工具。从而,洪秀全将皇帝和邪教主对妇女的占有发展到极致。
《天朝田亩制度》是表面文章
1853年3月太平军占领南京,原来那些主要为鼓动造反,宣传救世主下凡,控制官兵思想言行的文件、条规不够用了,于是颁布了由洪秀全撰写或主持写成的《天朝田亩制度》。20世纪赞美它的专家,总是在“有田同耕,有饭同吃,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这26个字上面大做文章,甚至称之为“伟大的反封建纲领”。其实呢,且不说它根本没有实行,单从这个文件全文来看,那26个字不过是些门面话。实际内容综合起来,就是要将占领区农村改造成兵、农、教合一的社会。以洪氏的歪理来统一思想,以太平军的小头目做领导,让农民成为战时打仗、平时劳动的工具。农民除了连口粮都不够的“接新谷”外,其它收获一概上交。也就是“耕田奉上”,让“功勋等臣,世食天禄”。这是对底层百姓劳动成果的剥夺。
同时,太平军明确规定“旧时一切歪例尽除”,破除一切社会风俗、信仰、道德,男女老幼都必须在军事化的建制中,接受洪氏这一套的灌输,彻底工具化。其目的,就是要建立和巩固洪氏的宝塔式统治和剥夺。
这里,还要谈谈被专家作为金字招牌的《资政新篇》。这是洪仁1859年所作。他为“聊托恩荫,以终天年”,来找洪秀全。到南京20日内,乘三级火箭似的升为干王、军师、摇身而成第二把手。这引起太平军中有功将领的强烈不满,有的故意“具禀请教用兵之法”,将他一军。在这种情况下,他不能装聋作哑。洪秀全也亟盼他赶紧露一手,以平物议,以服诸将。于是,他写了这篇一万多字的奏章。洪仁梢跃幼∠愀鄱嗄晁知,介绍外国情况,特别赞扬英、美,对法、德、俄、日等国有所描述;并借鉴外国,提出关于经济、政治、社会的建议28条。虽然,《资政新篇》在介绍外国情况这一点上,远不如林则徐请人翻译编辑的《四洲志》全面准确,亦远不如魏源在此书基础上编成的《海国图志》丰富充实,时间也晚了好多年,但在南京,从明确提出建议这个角度看,仍应给予较高评价。
然而,正如前面所说,这并不是洪秀全主动“向西方寻找真理”的产物,而是出于压服诸将领的现实需要。从书中罗列一些外国人名字,称“与弟相善”,以自我炫耀,尤其说明这一点。洪秀全看过后批准刻印,直接原因是为洪仁墒髁⑼信,并表示自己善于擢拔能人之英明。还有一个深层原因是,奏章开头及贯串全文的“权归于一”、“强本弱末”,即希望天王高度集权,以及防止各地将领叛乱的办法,很合洪秀全的胃口。尽管如此,洪秀全不但在几处作眉批明确表示不同意外,也仅仅将这个“以广圣闻”的奏章批准印发给将官做参阅资料而已。所以,包括李秀成在内的高级将领都对《资政新篇》不屑一顾。更值得注意的是,在1862年,洪秀全重新颁布《天朝田亩制度》,以这个具有根本性的政策文件,将作为参阅资料的《资政新篇》加以否定,至少是取消了。所以,我们不能因《资政新篇》具有进步内容,就给洪秀全献上动听的赞歌。
上帝的代言人 却毫无仁爱信义
洪秀全为人暴虐。他还未当天王时,就经常将妻子“打生打死”(打得要死)。进了南京后,他在所作的《天父诗》中,反反复复地说,惹他发火就是死罪,他发火就要杀人,众人要一齐跪求息怒,“不求莫怪亮(火)连天”。洪秀全对妻妾、宫女尚且如此,对他所敌视所不满的人就更不用说了。他从决心造反开始,作诗言志,订条规下诏书,动不动就是杀、诛、斩首不留、一同皆斩、该诛该灭、放胆杀妖,可以说是念念不忘,杀声连天。由于他不断号召、明确规定和直接命令,部下官兵在非战斗场合,随便杀人也如同割草。只须看太平军打进南京是怎样清除“妖人”的,便可见洪秀全残忍之一斑。清朝官员、满族百姓、僧尼道士、商人、儒生乃至医生、店员、艺人,皆被视为妖人,掳掠屠杀不在话下。“凡掳之人,每视其人之手,如掌心红润,十指无重茧者,恒指为妖,或一见即杀,或问答后杀,或不胜刑掠自承为妖杀,或竞捶楚以死。”对于满族百姓,更是不分男女老幼,一概杀光。不少汉族大小官员、绅士、读书人,逃不掉又不愿死在太平军手里的,全家便一同自杀。洪秀全就在这种血腥恐怖中,在太平军的跪迎之下,无限风光地进入“天京”。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