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搞普遍征收体制内官员也不会接受
北青报:但第一套房子有80平米的和200平米的,显然是不一样的。
贾康:这需要有“开明”一些的考虑。简单、形式上最公平的办法,是按照美国的办法,不做任何扣除,只要是住房,有一平米就征一平米,但这种方式不适合中国,别的不说,体制内的人都受不了。
北青报:为什么体制内的官员接受不了?
贾康:体制内的公务员,不受劳动法保护,工作“白加黑”、“五加二”非常辛苦,辛辛苦苦这么多年,最实惠的是在房改以后,有了一套房,比如在北京,可能是在地段比较好的地方有个100多平米的房子,同时现在一个月收入也才几千块钱。如果房地产税见一平米征一平米,体制内的官员肯定接受不了。
北青报:此前上海、重庆两地的试点有人认为是失败的,没看到对房价立竿见影的影响。
贾康:我不同意这样的看法。首先要肯定这个破冰、试水的作用。一开始要先建框架,柔性切入,不是没影响,但对房价的影响,不那么显著,但以后是有可能趋于越来越显著的。
北青报:一方面希望房地产税柔性切入,使其力度有限;另一方面,我们又希望房地产税成为地方政府主要收入来源,这不矛盾吗?
贾康:其实不矛盾。有声音说,刚开始收一二十亿的房地产税,不算什么东西,所以没用,这不对!这是刚刚切入,要看到以后的潜力,一开始的时候主要是建立制度框架,发挥调节引导的作用,同时也会带出以后越来越有把握组织收入的功能。要看得长远些。
北青报:这中间可能存在什么难题吗?
贾康:我看不出来有什么过不去的问题。
北青报:地方财政税收多了,那给政府交的费是否可以少些?
贾康:对,另外一些东西应清理、整合。目前我国实际开征的18种“正税”里面,与房地产相关的就至少有10种,都应在全面改革视角下作合理协调—收费或许要在清理中间取消,或许要归并,或者某些收费负担需要调减。
房地产税未来也可能扩大到农村
北青报:让房地产税成为主体税源,会不会成为地方政府主要收入?
贾康:不是让它包打天下,也不可能包打天下,还有其他税。中国一些主要的城市区域,若干年后房地产税可能成为最主要的地方收入来源之一。
北青报:房地产税会怎样成为主体税源?
贾康:它会自然而然地成为主体税源。中国的发展大势,是未来还要有4亿人左右从农村居民变成城市居民,要在城市定居都要有房。建成区域会扩大,城市居住的人会翻倍,人均收入会上升,他们的住房形成的税源,对公共金库作出的税收贡献,一定是不断上升的。
北青报:会有人不断进入城市,但大部分人都只买一套房,房地产税会面临枯竭的状态吗?
贾康:不可能枯竭。只买第一套房,不买第二套房,这不符合人均收入上升大趋势和人的需求本性。退一万步说,假如真的普遍出现所有人都只买第一套房,那么可以再修改税法,根据情况,从一开始第一套房的不征税,可以变为根据人均多少平米征税的办法。
我认为我国在可以预见的很长时期内,可能需要坚持住房保有环节税收只是调节高端。但应一起覆盖高端的增量和存量,在按照住房的市场评估值为主要计税依据进行征收的情况下,可采用渐进的模式,逐步扩大到居民存量住房的更大范围,即适当放低“高端”的具体界限,更远的未来,也不排除扩大到农村地区。
不会通过征税让小产权房完全合法化
北青报:此前征求意见的税收征管法,提出个人统一税号,这是提前布局房地产税吗?
贾康:统一税号最直接的作用是为以后的个人所得税改革铺垫,个人所得税是对一个个人,房地产税是对家庭,但管理上,也会凭借税负有相通之处。
北青报:如果确定按家庭、按套征收,征税的房屋价格基数要怎么确定?
贾康:这就是“税基评估”问题。应在征税前进行不动产登记,把全国房屋的基本数据摸清楚,评估税基的时候,可以按照物业税模拟空转的经验,在计算机里设计好软件,将住房的相关数据输入计算机,自动生成评估结果。模拟空转的时候,是分三种不同的类型:制造业的、商业的和消费住房,不同类型,有不同指标体系。消费住房很重要的是要参考市场价值,处理地段因素、朝向因素等各种复杂的因素来作综合评估。
北青报:保障房会怎么考虑?
贾康:我认为对保障房不应该征税,保障房其实就应定位为公租房和共有产权(有限产权)房,没有必要征税,它们已经是作为低中收入者的社会保障来提供了,只有商品房、完全产权房才应纳入房地产税征管收范围。另外,在很长一段时间以内,也不要涉及农村宅基地上的农民自住房。
北青报:那小产权房呢?
贾康:小产权房的问题有待进一步理清。这一次的不动产登记会倒逼出小产权房的分类解决方案。
北青报:不会通过房地产税征收让小产权房合法化?
贾康:不应存在这个“一刀切”处理方案。总体来说,小产权房在既有情况下,主要是农村集体土地上个人宅基地上的房子,以及一些跳过征地环节直接进入市场交易、名为小产权实为买主无产权的房子。只有小产权房在分类处理清楚后,对那些处理成商品房的真正的产权房,在那个时候,再按照法律去覆盖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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