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红军英雄蜕变为腐败分子的肖玉璧毛泽东表示完全拥护法院判决
陕甘宁边区检察机关审讯肖玉璧,肖玉璧对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陕甘宁高等法院检察署经审查终结,认为肖玉璧贪污案证据确凿,遂向边区高等法院提起公诉。判决理由:肖玉璧身为边区公务人员,不能尽职责,廉洁奉公,利用职位实行贪污,克扣公款3050元,并携带款项和税票逃跑,叛变革命。此种行为对于边区模范政权之建立危害至大。依据边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八项和第三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处被告人肖玉璧死刑。
边区高等法院作出判决后,肖玉璧不服,并与执法人员吵闹并要求面见林伯渠,林伯渠念及肖玉璧是老红军英雄,便答应见他。肖玉璧见到林伯渠后就说被判处死刑太重了,并要写信向毛泽东求情。林伯渠最后答应了肖玉璧的请求。
最后,毛泽东对林伯渠说这次处罚肖玉璧与黄克功案一样,完全拥护法院判决。
由红军英雄堕落成贪污犯的肖玉璧被惩处后,在边区引起了强烈反响。1942年1月5日,边区《解放日报》专门发表评论,评论指出:“肖玉璧判处死刑了,因为他贪污,开小差,为升官发财以至叛变了革命;虽然他还当过一些不小的‘官’——区主席、贸易局副局长、税务分局局长等等。据说,边区近两年来,贪污案件占总案件百分之五还强,反贪污的斗争是非常要紧的!
新中国“反腐第一刀”:震动全国、教育全党的刘青山、张子善腐败案
1951年秋,在为支援抗美援朝而开展的增产节约运动中,各地都发现了大量惊人的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现象。有鉴于此,12月1日,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明确指出:“自从我们占领城市两年至三年以来,严重的贪污案件不断发生,证明一九四九年春季党的二中全会严重地指出资产阶级对党的侵蚀的必然性和为防止及克服此种巨大危险的必要性,是完全正确的。现在是全党动员切实执行这项决议的紧要时机了。再不切实执行这项决议,我们就会犯大错误。”①并强调:“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问题,不是一个普遍的问题,而是关系于革命成败,关系于全党、全军、全体政府工作人员和全体人民利益的大问题。”②以此为开端,历时三年的以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为主的“三反”运动在全党范围内展开。
刘青山、张子善案是“三反、五反”运动时期惩处的一个大案要案,也是反腐倡廉历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在逮捕张子善那一天,华北局讨论河北省委的请示后,向党中央、毛泽东作了书面报告。11月30日,毛泽东在中央起草的转发这一报告的批示中指出:“华北天津地委前书记刘青山及现书记张子善均是大贪污犯,已经华北局发现,并着手处理。我们认为华北局的方针是正确的,这件事给中央、中央局、分局、省市区党委提出了警告,必须严重地注意干部被资产阶级腐蚀发生严重贪污行为这一事实,注意发现、揭露和惩处,并须当作一场大斗争来处理。”据有关资料披露,周恩来拿着华北局上报中央的报告,气愤地说:“更不能容忍的是,全国人民在轰轰烈烈地开展禁毒、反对嫖娼的运动,我们这些所谓功臣们,却吸毒成瘾,滥搞男女关系!我们怎么向全国人民交代啊!”12月4日,河北省委通过了关于开除刘青山、张子善党籍的决定,并经报中共中央华北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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