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国资委原副主任冯欣与女下属到酒店开房的视频,经网络曝光后曾引发极大关注。记者昨日从法院获悉,日前,湛江市中院终审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泄露该段视频的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海田派出所原副所长谢国奋维持两年六个月的判刑。
法院查明,湛江市金叶公司总经理洪某生和副总经理张某,因对湛江市国资委副主任冯欣有意见,便合谋跟踪冯欣。2013年10月23日下午,张某联系时任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海田派出所副所长谢国奋,以帮助亲戚为由请求帮忙调查。
24日晚,张某打电话给谢国奋,称其与王某盛跟踪并发现冯欣带一名女青年在湛江市赤坎区金海别墅开房。随后,谢国奋独自来到该别墅,带着王某盛找到别墅管理人,在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查看酒店监控视频及开房资料。
第二天,王某盛与谢国奋一起到酒店用移动硬盘拷贝了冯欣及女青年出入215房的视频。
但由于王某盛拷贝的该段视频后来无法打开,张某于10月28日再次联系谢国奋帮忙调取视频,谢国奋再次同意。当晚,在谢国奋的帮助下,王某盛用摄像机直接从监控视频上摄录24日晚冯欣及女青年出入215房的监控视频。
为了感谢谢国奋,张某于10月28日晚送给谢国奋5000元。
2013年11月3日,洪某生和张某让人将该段视频资料上传至网络。次日,各大网络、媒体均转载了这段视频,其中个别网站的多个视频被播放多达数百万次。
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一审认定,谢国奋构成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判决后,谢国奋上诉,请求二审改判。但湛江市中院二审驳回了他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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