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在三次会见中,他是什么态度?
赵案律师:他一开始说得少,当他信任我们后,我们对照起诉书将每一起案件过了一遍。他说,盗窃金戒指那起案子不是他做的;他还对一起被指控的强奸案有异议。他说,当时,他并没有强迫那个女人,应该属于通奸。
新京报:你们对于案件的意见是否统一?
赵案律师:在“4·9女尸案”上,我们有一些不同意见,认为这个案子属于疑案,应该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做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无罪判决。
赵志红一直承认这个案子是他做的。但在会面时他没反对我们在庭审时提辩护意见。
新京报:庭审中,关于这一点,赵志红是否提出不同意见?
赵案律师:没有。我们怕他对此有意见,在法庭上和我们形成对立意见,不利于庭审进行,所以将“4·9女尸案”的辩护放到了最后。
但他也没有对此提出意见。
新京报:会见和庭审过程中,你们对赵志红的印象怎样?
赵案律师:看他的案卷和所做的案子,与现实中判若两人。他脑子很聪明,思维清晰。
管教跟我们说,在收到追加起诉书后,他开始不平静、浮躁,睡觉也不踏实,行为有点反常,并一直问什么时候开庭。
我们估计,他被羁押了这么多年,突然收到追加起诉书,应该意识到,自己的事情要解决了。
新京报:你认为这是什么心理?
赵案律师:求生心理。
在庭审的最后陈述中,他说得不多,基本是对不起,愿意接受法律公正的审判。他说法律的意义在于挽救每一个失足的人。他愿意用劳动创造财富,回报社会,重新做人。这些透露出来的都是求生心理。
新京报:会见和庭审中,赵志红有没有提到家人或者其他人?
赵案律师:没有。我们还问过他,开庭的时候要不要通知家人,他犹豫了半天,说不要。
谈法律援助
“没有受到任何牵制或压力”
新京报:你们什么时间接到的法律援助指定,做了哪些准备工作?
赵案律师:我们在2014年12月18日正式接到了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定,并于当天复印了卷宗。22起案件,一共30多册卷宗,每册至少100页。其中“4·9女尸案”有3册卷,每册约200页。
2015年1月5日,呼市中院开庭审理赵志红案,我们共组织了5位律师阅卷,元旦都没有休息。期间,法院组织召开了两次庭前会议,控辩双方交换意见。
新京报:赵志红本人为什么没有委托律师?
赵案律师:按照法律规定,羁押人员可以通过看守所申请法律援助,他一直被羁押,可能对这个程序不了解。按照规定,如果本人未委托律师,家属可以代理委托。但赵志红的家属也没有请律师。
新京报:赵志红对法律援助有抵触情绪吗?
赵案律师:他没有抵触,对我们的准备工作和辩护工作都很认可。
2014年12月29日,我们第一次去会见他。他说:“你们对我的案子很熟悉,也很认真。”我们知道这是得到他的信任和认可了。
新京报:与本人委托律师不同,外界对法律援助可能会有一些看法,比如会认为是“命题作文”。你怎么看?
赵案律师:我们代理这个案件,会比对待其他案件更认真,坚决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不能说赵志红罪行累累,就不保障他的合法权益。
庭审中,有疑义的部分,依法能够减轻罪行的部分,我们都提出来了。除了上面提到的约14项疑罪外,我们还提出来6项能够依法减轻罪行的内容,包括杀人案件和强奸案件中,赵志红有主动坦白情节,有部分抢劫案件构成了未遂。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也没有受到任何牵制或压力。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