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规则”是从其他科学来的
昨天上午,第一被告、原物流六科科长李国强表示认罪,但对部分指控事实有异议。
李国强承认,与物流公司建立固定合作关系,这个游戏规则是他来到六科之后才定下来的,而且,该科20多个人,也并非都参与到分赃里。但他透露,这个“游戏规则”不是他自己创立的,操作手法和分配比例,都是他向其他科打听来的,然后按照其他科的做法定下来的。
李国强表示,自己一共收了7万元左右,都用作日常消费了。而他和其他副科长以及有分过钱的关员,从没说过这个事情,都是由“联系人”从中斡旋,然后分钱。分钱时间也不固定,有时三四天一次,有时一个月三四次,有时几个月都没有。
“传统”
正副科长都换了
收钱规则还照旧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就算“联系人”换了、科长调走了、副科长换人了,但这个科的传承没有变,新来的科长仍然继续保持收好处费的“传统”。
根据检方指控,被告人黄延彬于2013年3月调离物流六科,受李国强的指定,由被告人陈文恒接替“联系人”的角色。被告人李国强于2013年4月调离物流六科,被告人李武军于2013年5月接任物流六科科长之后,经科室正副科长商量决定,继续按照上述方式实施放纵走私和收取“好处费”的行为。被告人陈斌自 2012年4月至2013年11月任物流六科副科长,被告人韩荣文自2012年3月至2013年12月任物流六科副科长,被告人张志敏自2008年4月至 2012年11月任物流六科副科长,三人在任副科长期间,按照固定的比例收取“好处费”。
经查,广西梧州乔茂物流加工有限公司、深圳市五洲国际货运公司等物流公司的快件车在经过物流六科值班的转关查验台时,有多次被放行涉嫌走私货物的行为,同时给予物流六科上述人员“好处费”。其中,广西乔茂公司共给予“好处费”人民币16万元,深圳市五洲国际货运公司共给予“好处费”人民币6.6万元。
而几名被告收受钱款总额也都不同(见上表)。据检察官介绍,共同受贿的主犯对全额负责,从犯则对自己拿到的部分负责。
昨日,深圳海关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这个案件就是深圳海关通过内查、通过“一案双查”查发后移交检察机关的。
对反腐败,深圳海关始终立场坚定、态度坚决,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袒护、绝不姑息、绝不养痈遗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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