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汤计
呼格吉勒图
呼格被判无罪后,呼格父母为儿子上坟
北京1月22日专电中共新华社党组日前决定,对在推动呼格吉勒图案重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汤计予以表彰,记个人一等功。新华社社长、党组书记蔡名照在22日举行的记功表彰暨报告会上强调,要按照中央领导同志对新华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优良传统,不负党中央重托,不负人民群众期望,忠实履行新华社记者“喉舌”、“耳目”的职责使命。
在新华社报道长期推动下,2014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再审,撤销原判,判决18年前被判处死刑的呼格吉勒图无罪。从2005年发现呼格吉勒图案存在重大错判线索后,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汤计秉持职业良知、坚守社会正义,坚持不懈采访,在总社、分社的坚定支持和共同努力下,通过翔实、准确、权威的报道有力推动了问题解决,最终使冤案得以昭雪。
蔡名照指出,在汤计同志身上,既凝结着新华社记者忠诚于党、情系人民的品格风范,也集中体现了新华社记者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传统作风,一定要继承发扬好这个优良传统。
蔡名照强调,新华社记者要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中更加自觉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要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中进一步弘扬“人民至上”理念,始终站稳群众立场,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坚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大力唱响人民群众的创造者之歌。要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中不断锤炼符合新华社记者光荣称号的新闻品格和职业精神,把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作为培养人才、锻炼队伍的重要途径,把提高调研能力水平作为增长才干的必修课,把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作为业务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全社形成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浓厚氛围。要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中坚定实事求是的信念,把实事求是作为一条红线,贯穿新闻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新华社总编辑、党组副书记何平主持记功表彰暨报告会。新华社副社长龙新南宣读了表彰决定。
新华社党组号召全社同志学习汤计同志“勿忘人民的新闻情怀”、“深入实际的采访作风”、“坚持原则的职业精神”、“不畏困难的宝贵品质”,不断提高报道的公信力传播力影响力。
汤计同志结合长期跟踪关注呼格吉勒图案的采访调研经历,就如何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坚持探寻真理、发现真相、反映真情等作了报告。他从心为民所系、责为民所担、魂为民所立等方面讲述了自己的心得体会,表示一定要继承和发扬新华社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理念,与人民同呼吸,共患难,做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记者。
新华社总社各级干部和采编人员约700人参加了会议。国内各分社通过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参加了会议。
事实+
5篇内参助呼格吉勒图翻案
18 年前的1996年6月10日,当年18岁的呼和浩特市卷烟厂职工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案发9年后的2005年,真凶落网。此后,呼格吉勒图父母持续9年上访,新华社内蒙古分社政文采访部主任、高级记者汤计发出5篇内参,引起社会关注。最终,呼格吉勒图遭枪决18年后,内蒙古高院宣判其无罪。
第一篇
背景:汤计接触呼格父母了解案情,并接触专案组初步了解案情
2005年11月23日,《内蒙古一死刑犯父母呼吁警方尽快澄清十年前冤案》
第二篇
背景:2006年11月28日,赵志红案不公开审理,10条命案只起诉9条,呼格案没有起诉
2006年12月8日,《呼市“系列杀人案”尚有一起命案未起诉让人质疑》
2006年12月20日,加急情况反映《“杀人狂魔”赵志红从狱中递出“偿命”申请》,并附上“偿命申请书”
第三篇
背景:呼市中院称,仅有赵志红的口供,没有犯罪物证,不能认定真凶就是赵志红,那也就不存在呼格吉勒图案的错判问题
2007年初,《死刑犯呼格吉勒图被错杀?--呼市1996年“4·09”流氓杀人案透析(上)》,《死者对生者的拷问:谁是真凶?--呼市1996年“4·09”流氓杀人案透析(下)》
第四篇
背景:与时任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长邢宝玉聊过后,针对法院程序提出跨省区异地审理
2007年11月28日,《内蒙古法律界人士建议跨省区异地审理呼格吉勒图案件》
第五篇
背景:胡毅峰上任内蒙古高院院长,推动呼格案复查
2011年5月5日,《呼格吉勒图冤死案复核6年陷入僵局,网民企盼让真凶早日伏法》(腾讯新闻综合新华网、京华时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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