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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20天是否太慢?
相关规定是60天内提交调查报告,专家称“算是很快了”
据人民日报报道,国务院原参事、国家应急管理专家闪淳昌指出,“按照国务院302号令,即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对突发事故的调查,要求是在事发60天内提出调查报告。后来颁布的国务院493号令要求也是60天内,如果需要还可以延长。这次调查时间总计20天,第21天公布,应该说是很快了。”
“调查紧锣密鼓。”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花克勤介绍,调查组中全脱产38人,先后加盟工作的总计超过100人。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市应急办主任熊新光解释为什么在20天后才公布调查结果:“关键是必须找到确凿证据,在强有力证据支撑下形成调查报告和对相关人员问责。”20天里,先后有51位政府工作人员接受调查组谈话询问。
上海联合减灾与应急管理促进中心理事长白涛、中国安全科学研究院教授周建新等相关专家昨日也对新京报记者表示,“20天左右出具这样一份调查报告,算是很快了。”
上海市监察局副局长王玉介绍,监察机关根据相关规定,对事件原因性质等方面进行认定,开展对事件涉及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调查,依法做出监察决定,或提出监察建议。
“整个调查的过程也要进行监察,使得调查符合法律规定。对人员的处理、责任认定,也必须客观真实。在对这些人的责任认定、处分档次上,需要非常严格地按照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条例,所具备的相关文书必须齐全。所有的认定,必须经过本人审阅、认同、签字,比方说每一个被问责的人员,对此事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和接受处分的态度,做出书面表态。”王玉说,责任认定要经过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例如局级干部的党纪处分,要经市委常委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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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未问责更高级别官员?
调查组认定,黄浦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负有不可推卸责任
在昨日公布的问责名单上,共有11名相关责任人,都集中于黄浦区级领导。为何问责结果集中于区一级责任人?
对此,联合调查组成员、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刘平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63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刘平解释说,依据这个法规,突发事件要处分的,就是“直接负责”的责任人。根据调查,上海市政府同意暂停在外滩风景区举办新年倒计时活动,并就另择地点举办的活动,“明确要求‘谁主办、谁负责’,落实属地管辖,切实把责任落到实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上海市外滩风景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综合调查结果,调查组据此认定:黄浦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对这起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顾林生则表示,调查报告对“直接责任”方—黄浦区相关领导的追责是必须的,其负有不可推卸的指挥、管理责任。但此次外滩踩踏事件的发生,不只是黄浦区一个区的问题,它涉及上海整座城市的应急管理问题。“人群是从整个上海市涌入的,从整个城市的前期应急预案、交通疏导到上级监管,这是一个城市系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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