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数十年的养老金双轨制终于划上句号,今后,我国近4000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员工将缴纳养老保险费。国务院今天发文规定,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在今天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国务院提出,公务员养老保险费由单位负责工资总额的20%,个人负担工资的8%。养老保险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得提前支取,免征利息税。此外,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
当前,中国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单位退休养老制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双轨”运行。据统计,中国在职公务员数量约为700万,126万个各类事业单位在职人员30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无需自己支付,直接由财政统一支付,而社会企业单位则由单位和个人按照一定标准缴纳。
“双轨制”在我国历史上曾长期存在,本来与社会公平并无必然关系。但目前的现实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标准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公务员不用缴纳养老金却能享受到80%甚至90%的养老金替代率,退休金约为在职工资的八九成;企业职工一直缴纳养老金,养老金却只有在职工资的约4成。
这导致同等学历、同等职称、同等技能、同等贡献的人因为单位性质不同,退休待遇差距较大,引发公平性质疑。据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调研组在中国人大网的问卷调查,49%的被调查者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金与企业职工养老金差距大表示不满。
虽然国务院2008年曾发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山西、浙江等5个省市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但多年来一直未获实质性进展。
如今,这一“硬骨头”终于被啃下。根据此次报告提及的改革思路,今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个人也要缴养老保险了,而退休待遇差距大的问题也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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