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所长的“调解”是受谁之托
在吴起官方发布上述《情况说明》否认有公职人员参与卖淫嫖娼的当天,有媒体报道一派出所副所长两次给其中一受害女生家长数十万元封口费但被拒绝的内幕。
媒体披露,受害女生的父亲臧某称:去年12月初,吴起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副所长臧继贤曾以调解名义,两次将其叫至派出所办公室,第一次称给他10万元,遭其拒绝后,第二次又提升至25万元,让他不要再上访,不要再接触媒体了。臧继贤说这笔钱是领导让送的,多次对臧某说“这件事牵扯的人太多了”。臧某和在场人梁女士均称,第一次调解时,臧继贤还曾表示,只要臧某收下封口费,领导就会给其正科级待遇,并将其由副所长升为正所长。
1月8日,吴起县纪委政法纪工委和吴起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当即成立联合调查小组,就媒体披露的上述内容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初步调查核实,并于1月10日在吴起县政府的官方网站发布《关于〈新京报〉爆料陕西被逼“卖处“受害女生家属拒收数十万封口费的情况说明》。
记者看到,该《情况说明》称:臧继贤与臧某系叔侄关系,受害女生是臧继贤的堂妹。同时臧继贤与嫌疑人王某的母亲是同学,王某曾央求臧继贤帮忙调解。臧继贤先后两次找叔叔臧某协商,能否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达成谅解,促使问题解决,因臧某要价太高,臧继贤放弃了对双方的调解。还称,据调查,臧继贤与臧某先后两次的调解,没有接到任何上级部门和领导的指派,纯属个人行为,臧继贤也不是该案办案民警。
1月10日晚上,法治周末记者拨通了臧某的电话。
“我已经看到了那个《情况说明》,它根本不客观、不全面、不真实,是偏听一面之词……是明显的官官相护。”电话中,臧某向记者怒斥联合调查小组的《情况说明》。
臧某对记者说,1月9日上午,联合调查小组的一行3人找他调查,他把给《新京报》记者介绍的情况又给联合调查小组的人说了一遍。
臧某向记者介绍一遍《新京报》上披露的情况后,还对记者说,他和臧继贤根本没有血缘关系,不是《情况说明》中所说的“叔侄关系”。臧继贤本姓苏,是他爷爷的爷爷被村里一个姓臧的收养后改的臧姓,两个门子的臧姓人家关系并不好,很少来往,谁家结婚都不参加,“我的手机号码,臧继贤都不知道,他还是找他姨妈梁女士要的。
臧某对记者说,臧继贤两次找他调解,只说是领导让他出面的,从来没有提过是受谁委托。
臧某对记者说:“我给你介绍的这些情况,今天上午都给联合调查小组的人讲了,我还在他们做的笔录上签了字,可他们出来的《情况说明》根本不真实。”
臧某还向记者透露,联合调查小组的人找他调查时,还给他做工作,说“都是吴起人,低头不见抬头见,别把事情弄得太大”,还问他要多少钱能把问题解决。“我说,我不要钱,只要一个公平解决。”
《新京报》报道中提到的梁女士,是臧继贤的姨妈,又是臧某的婶子。1月10日晚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梁女士告诉记者,是臧继贤找她的,说政府能给点钱,问她能不能把臧某叫出来,她就把臧某的手机号码给了臧继贤,后来臧继贤联系了臧某。
梁女士还向记者强调,和记者通话之前,县里没有官员找她调查这些情况,她也不知道什么联合调查小组。
“调查小组的调查不够深入”
1月11日,联合调查小组成员、吴起县纪委政法纪工委书记李刚(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联合调查小组只调查了臧继贤、臧某和嫌疑人王某的母亲高某三人。
李刚向记者表示,臧某向记者介绍的臧继贤找他两次调解的情况都向联合调查小组说了。李刚承认,臧某向记者反映的联合调查小组给臧某说“都是吴起人,低头不见抬头见”之类的话存在,他也承认不妥。
李刚还向记者表示,《情况说明》里表述臧继贤和臧某是“叔侄关系”,写得不清楚,容易让人产生歧义。
李刚还向记者承认,联合调查小组的调查不够深入,只调查了臧继贤、臧某和嫌疑人王某的母亲高某三人,而没有找证人梁女士和其他人调查,从证据链上来说不够完整,作出的《情况说明》不够严谨。
1月12日,嫌疑人王某的母亲高某向记者电话反映,在她女儿被抓后,她曾打电话给臧继贤,此后她就再没有找过他,更没有让他调解过。她家里经济条件不好,也没有钱,三人专案组找她调查时她也是这么说的,并签了字按了手印。
1月12日,李刚向记者证实,高某给记者说的跟她向联合调查小组说的情况一致,并有笔录。
为核实上述情况,记者多次拨打臧继贤的电话,没人接听,发去短信,直到发稿时也没有收到回复。
跟受害女生家长臧某一样,高某也对记者说:“我要求把真正出钱委托臧继贤调解的人揪出来,把幕后真凶找出来,把所有包庇的人都抓起来,还我孩子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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