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面壁站了一天一夜之后,熊祖模选择认罪,承认了弟弟熊飞曾经贿赂自己20万元。而此时,在熊祖模工作的县政府大院,大家得到的消息是副县长熊祖模被“双规”了。
熊祖模:说我“双规”,但是没有任何人宣布对我“双规”,我又没有看到什么“双规”文件,也没在什么“双规”文件上签字,都没有。
对于办案人员的指控,熊祖模完全放弃反抗。他说当时只想早日离开不见天日的审讯室,去到一个能听他说话的地方。在对指控全部承认之后,办案人员把熊祖模带到了道真县人民检察院地下一层的审讯室,熊祖模立刻推翻了之前的口供,当时对他进行审讯的是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张某。
熊祖模:我又反复跟他讲,我没有事儿,我是被冤枉的,我是被人陷害的我说,我希望你们彻底查清事实的真相,还原事实的真相,根本就不听。就说我现在把监控关了,让我们两个好好谈谈,我说谈吧。他说你好好的承认了,像在纪委说的这样把它认了,说话的态度就不是我现在说话这个态度,非常凶狠。
熊祖模极力辩解,张某却并不买账。
熊祖模:就指着我他说你知道你父母亲在哪儿吗?你家属在哪儿呢吗?我说我不知道,在道真嘛。他说和你一样,在检察院地下室的这个椅子上铐着呢。我说为什么呀?因为他们知道你的情况,他是证人,我们一定要让他来作证。他说我告诉你,你不要因为你,你把他们害了。所以我听到这个时候,我再一次感觉失望,很绝望。
事实上,熊祖模的家人当时并不在检察院,但熊祖模并不知情,他只能选择再次妥协,在口供书上签字认罪,他说这一次自己彻底绝望了。就在熊祖模妥协认罪的同时,妻子姚琼在多方奔走,请律师,找证据,力证丈夫清白。首先熊祖模的弟弟熊飞在被释放之后,第一时间向检察院提供了他没有贿赂哥哥 20万元的证据。
姚琼:他说我有证据,我的钱没有送给我哥哥,然后我是拿去付了工人的工资。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取的,哪个行都有取款的凭证。还有他们一起去发工资的人,第二天开了两个车到阳溪镇去发了工人的工资。这些都是可以问证人的,他有证据,他还有单。
熊祖模的代理律师在重庆找到了商人李晓红,得知他也被道真县人民检察院审讯,并做出了虚假口供,承认曾经送了20万元现金给熊祖模,并虚构了这笔资金的来源。
熊祖模:他说他当时用的保险柜取的钱,又说是在,还是说是在某某银行取的钱,卡号是多少第一次口供。说第二次一查没有这个事儿,第二次我在某某银行取的钱,卡号我记不得了。又去查,又没有这回事儿。第三次没办法,检察院已经没办法了这个事儿,又去重新找到他,他就说我就没送他的钱,我确实,我确实不知道这个钱从什么地方来。他怎么说,检察机关的人怎么说,那你做伪证,跟我们一起回去,把他吓得已经不能行,他已经,他后来我在庭上知道他们已经把他在那个铁椅上铐了七天七夜。已经是见到人都在发抖了,都吓得不能行了。
李晓红对熊祖模的代理律师说,为了敷衍办案人员,他编造了多个资金来源,最终都因为缺乏证据而被否定。后来无奈之下,李晓红找到在某公司做出纳的姐姐李小林帮忙。
熊祖模:就不行有跑到他姐那去坐,就跟他姐姐把这个情况说了,说姐你救救我,他们又要把我抓回去,就是送熊祖模那20万块钱呢,你快想办法跟我说来源在哪儿,把你的公司的账拿过来看一看。一看那里面有个20万块钱,李晓红就跟他姐说,他说姐就这20万块钱,你就说是送熊祖模的那个行贿款。他姐就跟他说她说你要打个借条啊,他说我打个借条,马上打个借条,打一张借条。那么借条你是还了,那你要打个还款书啊,那么又给他打一个还款书,他拿起回去跟检察院说就这个。
2012年10月16日,熊祖模涉嫌滥用职权贪污受贿一案在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熊祖模要求指认他收受贿赂的李晓红、李小林姐弟出庭对质,但是却被拒绝。只有弟弟熊飞出庭作证,证明没有贿赂哥哥熊祖模。
熊祖模:后来发生了一件让人十分痛心的事情,李晓红现在都瘫痪了,现在都瘫痪了,不能走了,也不能说话了。在他们监视居住期间由于不具备监视居住的条件,人家有糖尿病、高血压,在里面关着。后来人家已经发现有呕吐的这个情况,有病才通知家人把他接回去,接回去的第三天晚上脑溢血发了。就送到西南医院去救治,现在还在康复当中。
在公开开庭审理中,熊祖模推翻自己的供述,表示口供是在“生命安全、身心健康遭到严重威胁和极度摧残下,为了保命而作的虚假供词”。但是,在律师提供的证据面前,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却做出一审判决熊祖模因滥用职权和非法受贿,判决有期徒刑11年。姚琼记得听到这个判决的时候,自己险些晕厥。
姚琼:当天判他11年的时候,我都好冤枉,我就喊为什么你们不核查证据,为什么我们提供那么多的证据你们不核查,然后你们的那个判决书,你们就是张冠李戴,东拼西凑。当时出来我就质问法官,你们为什么要这样不实事求是的,那个法官他说你觉得不妥,你可以告我。
对于判决结果熊祖模表示不服,当庭要求上诉。随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2013年11月19日,该案在贵州习水县法院再次开庭。李晓红的姐姐李小林出庭作证,明确说明自己并没有给李晓红20万元,借款和还款单都是造假的。账户中提取的20万元用于自己供职的公司发放工资,造假的目的是怕弟弟李晓红再次被抓走。
熊祖模:李小林这个时候她就说了,她说我自从出了这个假证据以后,我没有睡过一晚上的安稳觉,因为他们逼我做了这件事给熊祖模造成了,一家人造成了这么大的灾难,她说我寝食不安的,她是个教师,过去的一个老师退休的。
这一次的庭审让熊祖模看到了希望,2014年1月10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熊祖模取保候审。至此,熊祖模已经失去自由整整两年。
熊祖模:因为两年多我没看到过我父母,两年,两年多了。后来看到我父亲和我母亲抓着我的手说我怕这辈子是见不到你了,说那个时候才真正的感到,可以说泪水啊不自觉的,可以说黄豆般掉下来。
2014年6月20日,熊祖模拿到了遵义市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称认定熊祖模滥用职权和受贿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对其不起诉。但是,案件了结之后,熊祖模的困境却没有好转。
熊祖模:6月23号,我将相关的法律文书和我对给市委,市委组织部提出的请求,申请,就是一是恢复我的名誉,二是恢复我的工作,三是补发我工资的三条基本要求。没有哪一级组织,没有哪一位领导就这个问题给我作出正面的回答。
2014年8月,熊祖模收到从2012年4月至2014年7月停发的工资,共计13.8万元,此后的工资按月发放至今。但是,让熊祖模疑惑的是至今仍然有纪委办案人员找到他说要处分他。
熊祖模:还把我滥用职权,说我滥用职权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要处分我。还有一条说我收了2.6万元的那个礼金,要处分我。还有就说我默许我兄弟做工程,这三条。我想这样,滥用职权这个问题法律通过一审二审再审,都已经认定这不是事实,不是,就即使是滥用职权,都不是我所为。为什么还在说我滥用职权,要处分我呢,这个我真不明白。
考虑再三后,熊祖模决定不再上诉。案件虽然了结了,但是县委副书记、副县长的岗位却丢了。从被“双规”至今,熊祖模一直没有收到纪委关于他的处理决定,也没有说开除党籍,但是他现在却不知道该向哪里递交党费。
姜楠:在三年左右的时间里,熊祖模经历了巨大的人生落差,他反复向我们强调虽然现在法律认定他无罪,但是没有恢复他的工作和名誉,他不知道何去何从。“熊祖模案”经历了三年的峰回路转,法律在最后一刻守住了公平的底线,但是由于司法误判给熊祖模个人及其家庭造成的精神损害,又有谁来负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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