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三,广州市卫生局原副局长邱春雷涉嫌受贿415万元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检方指控邱春雷的受贿款中,有410万元是来自其当医疗设备供应商的情妇曹淑君。曹淑君行贿案近日也在广州中院二审,其一审被荔湾区法院认定行贿多人共计528万元,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曹不服上诉,目前该案二审尚未宣判。
情妇是医疗设备供应商
荔湾区法院一审查明,在2004年至2013年间,曹淑君先后挂靠长沙市天科医疗设备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华炜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进行医疗设备销售活动。在参与广州地区的多次医疗设备招投标过程中,为了获取招投标内部信息,曹淑君多次行贿。
曹淑君被指向情夫、广州市卫生局原副局长邱春雷行贿了人民币410万元,向花都区卫生局原局长朱启军行贿了人民币45万元,向广州市计划生育宣传指导所原所长陈勇行贿了人民币41万元。除此之外,曹淑君还被指在2011年至2013年间,多次通过亲戚兼手下王斌实施行贿,向从化良口医院原院长陈明行贿了人民币20万元,向花都区卫生局原办公室主任朱志宁贿送了人民币12万元。
情妇公司获利4500万
根据邱春雷在法庭上的讲述,他认识曹淑君是在2005年,后来两人迅速发展成了“情侣关系”。曹淑君利用邱春雷在广州市卫生局系统多个岗位任职的经历,让邱春雷带着她认识了花都、从化、增城等多个区卫生局的局长,镇卫生院的院长等人。邱春雷帮她“打招呼”,并利用基层医疗专项资金调配权进行利益交换,曹淑君本人也不断行贿。最终,曹淑君所挂靠的医疗设备公司多年间中标了上述3个区多个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相关证据证实,曹淑君所挂靠的公司,往往能够提前获得上述3个区医疗卫生系统的招投标内部信息,甚至上述地区卫生系统的一些项目招投标技术参数,都是根据曹淑君所挂靠的公司进行设定的。在邱春雷一案中,庭审证据显示曹淑君的公司一共获利4500多万元。而曹淑君与情夫邱春雷之间也曾达成 “四六开”的利润分成约定。曹淑君涉嫌向邱春雷输送了410万元利益。
荔湾区法院一审以行贿罪对曹淑君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曹淑君的亲戚兼手下王斌,则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曹淑君在一审和二审上诉中否认了在侦查阶段的部分供述,表示没有向邱春雷等多人行贿。目前该案二审尚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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