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报:你怎么看纪检部门找你谈话这事?
孟宪君:这就是想办法压住我,威胁我。事情已经公布到社会上了,就是想拿人泄愤,也说明有人枉法到什么程度,肆无忌惮。
人家来找我,我也不能不应会,毕竟原来是领导,我要尊重。其实我完全可以不理他们。
我认为我做的事对,对社会有益,是推动法治进步。别人说我不对,我就要正面应对。
北青报:4日是宪法日,跟你谈话,你有什么想法?
孟宪君:本来4日外地有人来法律求助,也就谈不成了。有人不考虑法律,说得难听,有些事情不像想象的那样。现在恰恰说明有的执法人员不依法执法,甚至不懂法。
北青报:你觉得会处分你吗?
孟宪君:我对他们就是一笑了之。
纪检谈话未定性
北青报:纪检跟你谈了多长时间?
孟宪君:两个多小时吧。
北青报:谈话内容就是这些?
孟宪君:找我谈就是说泄密的事,但没给我定性。
北青报:谈话完了让你签字按手印了吗?
孟宪君:谈话笔录逐页签字按手印。说实在的,谈话签字我都可以拒绝。纪检人员也都签字了。
北青报:这次谈话后你害怕吗?
孟宪君:害怕?我就不会接你电话了(笑)。这次谈话,形式上很严肃,又记录又录像。以前也谈过,更厉害,说的话比这次还重,说我目无领导,目无组织纪律。什么你不能再接受记者采访,你不能再帮着上诉,未经领导同意,违犯了组织纪律。还说什么,你年纪大了,退休了,该颐养天年了,别再瞎惹事。我都没当回事。
北青报:高尚案再审,你如何看?
孟宪君:法官很慎重,这点我很高兴。有人怨我搞的高尚案影响太大。我觉得这个案件波及全国更好,能让执法者更慎重,恰恰有这个效果。但检察院出庭人员还是坚持二审意见,高尚有罪,这很让人失望。文并摄/本报记者 王进
新闻背景
2005年5月19日,淮北市市容局环卫处职工高尚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日被逮捕。该案经淮北市相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孟宪君作为当时的公诉人,在了解案情后,认为案件当事人高尚不存在违法行为,涉及的仅是简单的民事纠纷,不符合起诉条件。但因为该市某领导“无罪也要起诉”的要求,案件被起诉到淮北市相山区法院,2006年9月,一审法院就高尚挪用资金、职务侵占一案作出判决,宣告高尚无罪。但一审宣判后,因为“有关领导”的继续干预,他被迫执行检察院的抗诉决定。2006年12月11日,淮北市中级法院以“挪用资金罪”终审判处高尚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继续追缴高尚的犯罪所得71万余元。
2014年4月8日安徽省高法做出再审决定。5月4日,安徽省检察院向高尚发出“刑事申诉终止复查通知书”,称因高级法院再审,对其申诉一案终止复查。
11月20日,安徽省高级法院开庭再审“高尚挪用资金”案。孟宪君参加了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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