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无忌惮,家族式腐败令人惊
危的妻子、岳母、兄弟、妻妹等近亲属全部涉案,打造了一个以危金峰为轴心,以其妻为“操盘手”,以不法商人为对象,以其岳母、哥哥等为赃款接收者的腐败“网络”
在危金峰腐败案中,家族式腐败是一个显著特点。
危的妻子、岳母、兄弟、妻妹等近亲属全部涉案,打造了一个以危金峰为轴心,以其妻为“操盘手”,以不法商人为对象,以其岳母、哥哥等为赃款接收者的腐败“网络”。
比如,危金峰向某建材公司老板陈某某索要3笔“好处费”,第一笔60万元现金是其妻子到约定地点与陈某某见面取钱;第二笔现金60万元是其妻妹的前夫到约定地点与陈某某交接;第三笔200万元现金因数额巨大,危金峰委托另一个妻妹假借出租铺位名义,收受陈某某以公司名义转入的款项。
危金峰贪腐案整个家族起到了推波助澜、出谋划策的作用,其妻更是“操盘指挥”、“亲力亲为”。某公司送的30万股原始股,危金峰妻子以自己母亲名义收受,并亲自经手办理。为了方便收赃、转赃,其妻甚至把身边的朋友当做丈夫受贿或转移财产掩人耳目的一个工具,利用朋友的身份证开户存钱,再通过其他方式转移赃款。到后来为了消除犯罪痕迹,其妻编造各种谎言,骗取开户人到银行销户。
听闻纪委摸排调查的风声,危金峰整个家族忙于销毁证据,伪造相关收据,进行串供,同时威胁相关涉案人员不要乱说话,否则对其不利。其妻还利用自己的公职身份和人脉关系,四处为丈夫刺探“情报”。
办案人员介绍,危金峰与一些老板交往密切,认为这些人的素质、能力都不如自己,却可以通过各种手段甚至是自己的关照发家,过着花天酒地、挥金如土的生活,他的心理开始失衡,产生强烈的利用权力发家致富的念头,并开始千方百计为自己的家庭、亲友谋利。
危金峰交代说:“当看到一些人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亲友谋私很快发家致富,成为千万、亿万富翁,自己也坐不住了,跃跃欲试……”
痛定思痛,财政专项资金需加强监管
危金峰由“管钱的”变成“劫钱的”,个中原因值得深思。财政部门掌握着大量资金,行使“收、支、监、管”的权力,这就注定了财政部门中的很多人员即使一般工作人员也有很大的权力。如果不加大对财政人员的监管,就很容易出现“灯下黑”,形成“批出来”的腐败
广东省从2003年起连续5年,每年由省财政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扶持中小企业,而危金峰正好掌管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审批权。
虽然省里针对该专项资金的审批拨付出台了专门的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对企业申报的条件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对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进行跟踪和检查,但如何落实这些管理措施,既缺乏有针对性的工作部署,也没有相关责任追究措施,导致资金审批存在随意性与可操控性,这给危金峰留下了巨大的寻租空间。
比如,王某某公司为获得省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在饭局上请求危金峰关照,危金峰示意王某某写一份申请报告,由市、县两级财政局写出意见盖好公章,再交给危本人帮助办理,整个过程看似按规章制度办理,经过层层把关,其实只要少数几个人串通就可以“瞒天过海”。
财政拨付的这些专项扶持资金,到底有多少能落在实体项目上?
一位涉案企业老板抱怨:“来自财政的资金既要打点技术专家,也要招待本地官员,还常常要以高规格接待上级领导,自己捞不到太多好处,但是上了这条路,不做又不行,国家给的钱,至少一半到了私人腰包,我们也很无奈。”
危金峰由“管钱的”变成“劫钱的”,个中原因值得深思。财政部门掌握着大量资金,行使“收、支、监、管”的权力,这就注定了财政部门中的很多人员即使一般工作人员也有很大的权力。如果不加大对财政人员的监管,就很容易出现“灯下黑”,形成“批出来”的腐败。
危金峰曾在其所著的一篇论文中写道:专项资金分配缺乏公开性和透明度,权力过度集中为设租、寻租提供了温床。他非常清楚财政审批滋生腐败的原因,更明白制度设计的漏洞,但他并没有积极去改变和堵塞,反而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敛财。说一套做一套,危金峰最终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了惨重代价。(记者 王景喜 通讯员 欧阳浩亚)
忏悔录
权力让我忘乎所以
我是农民的儿子,出生在粤东北的一个小山村里,从小渴望走出大山。大学毕业后,我一步一个脚印,走上了厅级领导干部岗位,担任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本来应该在这个岗位上更好地为党和人民工作。但是,我不珍惜党的培养教育,不珍惜领导的爱护和栽培,不珍惜同事的信任和帮助,没有绷紧思想上廉洁自律那根弦,做出了违纪违法的事情,时至今日,后悔莫及,剖析原因如下:
一、法制观念淡薄,身为厅级干部还是法盲。工作几十年来,我虽然法律知识学得不少,但法制观念仍然十分淡薄,法制常识十分缺乏,没有入心入脑,不知道哪些是违法行为,身为厅级领导干部还是法盲一个。当萌发贪欲时,没有想到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如收受一家公司原始股一事,我根本不知道触碰了红线。
二、党纪观念差,对纪律教育应付了事。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文件规定,旨在让领导干部遵纪守法。但是,由于自己不重视,对纪律教育总是应付了事,对自己的违纪行为放任自由。如收受红包的情况,中央、中央纪委明确规定严禁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红包,省纪委制定了各项严格的规章制度,省财政厅抓落实的力度也很大。可自己却置若罔闻,作为领导干部,一方面在各种大会小会上大讲廉洁自律、洁身自爱;另一方面自己却利用逢年过节的机会肆无忌惮、心安理得地接受红包,这与党员领导干部的身份格格不入,是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违反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贪念作怪,自身免疫力下降。我回想一下,随着地位的变化,贪念和私欲随之而来。自从到省财政厅工作以后,特别是手中有了一定权力以后,奉承、巴结的人多了,自己开始飘飘然,放松了警惕,对社会上一些不良的风气见怪不怪,也使一些心术不正,有求于我的人钻了空子。如有家公司买卖土地,人家就是看上了我手中有一定权力,出面请我协调,使我获取巨额利润。再如,对收受红包、感谢费、好处费的问题,在省财政厅当副处长时,基层单位有时会送一点茶水费、红包,当时自己还会拒绝。当处长时开始有人送1万、2万元的红包、好处费时,心中非常害怕,后来由于贪念作怪,私欲膨胀,最近几年收受1万、2万元的红包、感谢费、好处费显得很自然,甚至收受几十万元的感谢费、好处费也脸不红、心不跳,一副贪婪无耻的嘴脸。
四、追逐金钱,权力成了谋私工具。金钱对于基本生活的保障非常重要,而追逐金钱、嗜财如命,那将是罪恶的开端。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得好,就能为老百姓办事,为人民造福;用得不好,那就是祸害、灾难。从我的成长历程来看,当我手中有了一定的权力以后,我就忘乎所以了,没有慎用权、用好权。如财政资金的审批。本来省里对专项资金的设立是对一项产业的导向引导,是用政府有形的手发挥导向作用。因此,对某一个项目的补助是政府政策的兑现,是对一项产业的扶持。而自己作为财政部门的负责人,没有按规定去履行职责,还为项目打招呼、做人情,搞权钱交易,收取好处费。
我深知,我的所作所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违反了党员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玷污了党的形象,在财政系统党员干部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我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节选自危金峰忏悔书)
办案者说
严防“批出来”的腐败
危金峰农家子弟出身,民办教师起步,一步一步走上副厅级领导干部岗位,个人虽付出了艰苦努力,但更离不开组织的培养。他堕入腐败的深渊,不仅毁了自己,也辜负了组织和人民的期望。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从中汲取教训。
从危金峰等案件的查处来看,当前公共财政领域制度还不十分健全、监管还比较薄弱,财政部门权力过于集中,审批权随意性大,“批出来”的腐败时有发生。比如,危金峰分管的工贸发展处,除负责一些政府部门的预算外,还掌管着大量专项财政扶持资金的审批权。而被危金峰索取了几百万“好处费”的某建材公司,近年通过危的帮助从该处取得的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就有“省级财政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多种名目,总额超千万元。
危金峰案警示我们,必须从源头上加大财政领域预防腐败工作力度,重点抓好资金拨付、资产处置、政府采购、财政投资评审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大力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公共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的审计,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以公开透明促进管理规范。另外,要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构建“分岗查险、分险设防、分权制衡、分级预警、分层追责”的预警防控模式,对各项财政权力进行梳理登记,排查制度漏洞,进行风险评估,研究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财政权力运行机制。特别是对关键岗位权力运行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控,形成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做到权力运行规范、公正、阳光,有效减少自由裁量权,减少权力寻租机会,减少干部腐败发生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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