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述曾得罪领导
在一审判决中,王铁牛被认定的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主要指的是在“红旗渠精神杯”竞赛、灌区改造、安全饮水等工作中给予下属水利部门关照。
王铁牛辩解说,区县级的河南省“红旗渠精神杯”竞赛,由省辖市的水利部门评定后,报水利厅嘉奖即可,他作为副厅长无权指定,这些地方的水利官员根本没必要贿赂自己。至于其他关照,控方也没有提出相关事实依据。
在法庭辩论的结尾,王铁牛举报了至少两名前领导,称自己因为个性耿直,有话直说,得罪了这些领导,结果招致打击报复,王铁牛说,他曾位列河南一年一度的“祭祖大典”组委会领导,因为觉得该庆典与陕西的重复冲突,劳民伤财,就在内部提出异议,结果激怒了领导。
祭祖大典有一年制作了一条长卷,由著名书法家和奥运冠军等书写和签名,有领导让秘书数次打电话,想收藏归个人,被王铁牛拒绝。在单位的人事安排中,王铁牛因不同意该领导私自进人的提议,导致该提议被否决,导致对方对他“恨之入骨”。
昨日下午5时左右,审判长宣布休庭,待这次开庭的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后,再决定下一次开庭的日期。
法院认定
王铁牛收礼时间跨度8年
54人送礼金
送礼次数238次
最低送2000元
最高送10000元
“收礼罪”未列入刑法修正案草案
近日,全国人大官网公布了《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2月3日。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备受关注的增设“收受礼金罪”条款并未涉及。据媒体报道,之所以没有增设“收受礼金罪”,是因为很难区分正常的人情往来与非法收受礼金的区别,争议较大。
“收礼罪”入刑来源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的“剧透”:9月27日陈兴良向媒体透露称,刑法修正案(九)拟设置“收受礼金罪”。这一罪名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财物,无论是否利用职务之便、无论是否为他人谋取了利益,都可以认定为此罪。陈兴良指出,收受礼金罪并不是“受贿罪”,量刑比受贿罪轻,这一罪名的设置可将“感情投资”的问题解决。
不过“收受礼金罪”最终没有出现在《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征求意见中。
对未列入“收礼罪”,草案说明解释道:“在调研和征求意见过程中,司法机关和有关方面还提出了其他一些修改刑法的建议。考虑到这些问题各方面认识还不一致,需要进一步研究论证,未列入本草案。”
相关法律专家认为,虽然确实有官员通过收受礼金的形式受贿,但在婚丧嫁娶时收受礼金的风俗习惯却是被社会允许的。因此,可以出台一个立法解释,明确收受礼金数额高于某个额度就以“受贿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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