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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18年前冤杀案重审背后:有势力阻止翻案(图)

www.sinoca.com 2014-11-02  新文化报


  1四次审讯

  证实案件存疑

  第一次审讯 清晰交代作案细节

  汤计在内参中以来自公安部门的4次审讯赵志红时的笔录为证据,证实案件是存疑的。

  “第一份笔录是在他落网后第四天,即2005年10月27日19点30分至24点50分,在天泽大厦8611房间,呼市公安局赛罕分局刑警卢海忠、丁利明对其进行了讯问。

  本次5个多小时的审讯中,赵志红主动交代了长达34页笔录之多的17起案件,其中第29页笔录所供述的第16起案件,就是呼市厕所命案,即‘4· 09’命案。

  ‘4·09’命案现场远离马路,颇为幽深,置身一片颇具规模的平房家属区;而早春的呼市,晚八点多钟,天色已近漆黑,那个公厕内还没有一丝灯光。

  即便如此,赵志红对一些细节诸如厕所方位、内部结构,被害人身高、年龄、扼颈方式、尸体摆放位置等其他作案细节,都有清晰、肯定的记忆。”

  2第二次审讯

  回忆作案时间

  “两天后的10月29日,在同一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警总队的张健、杲凤存在20点08分至21点34分,再次提审赵志红。

  这次他回忆作案时间是‘1996年夏天大约五六月份’,并进一步确认公厕是‘南北走向、女厕在南’,通过扼颈碰触被害人头发判断她‘留着短发’,并表示作案后‘怕露馅,就根本没敢打听’。

  就在本次审讯后的第二天,即2005年10月30日,赵志红给警方带路,他左转右绕,四处参照,结果确出乎意料。

  十年前的那个公厕已被推倒,原址上现在早就盖起了楼群,赵志红竟然在该楼群的一个拐角处,准确指认出了‘4·09’命案案发现场的具体范围。”

  3第三次审讯

  供述作案后回家路线

  “2005年11月11日,10点整至11点30分,在警犬基地,呼市刑警总队的杨山旺、呼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韩峰第三次提审赵志红。

  对于‘4·09’命案,他补充供述了在黑暗中用手感觉被害人‘穿着秋裤’,而自己当天是骑车顺着‘二中—五四商场—烟厂路口—钢铁材料厂出租房’的路线回的家。”

  4第四次审讯

  继续供述作案细节

  “作案细节最为详尽的一份笔录,出现在2005年12月26日。当日11时30分至14时39分,在呼市第一看守所,赵志红供述如下:

  1996年4月,具体哪天忘了。路过烟厂,急着小便,找到那个公厕。听到女厕有高跟鞋往出走的声音,判断是年轻女子,于是径直冲进女厕。

  两人刚好照面,我扑上去让她身贴着墙,用双手大拇指平行卡她喉咙,她双脚用力地蹬。五六分钟后,她没了呼吸。

  ……她皮肤细腻,很年轻。我身高1米63,她比我矮,1米55到1米60的样子,体重八九十斤。”

  无赵志红被拉到法场枪下留人的事情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警总队打黑支队负责人杲凤存说,赵志红是他审的,‘4·09’案的现场复查了3次,呼格吉勒图没有作案时间,前后差了将近一个小时……”

  “我的这份内参,当时中央有关领导、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都进行了批示,原本应该择日宣判的赵志红案件,被最高法叫停了,就再也没有开过庭,一直到今天,赵志红还活着。”汤计说,“根本没有赵志红被拉到法场上枪下留人的事情。”对于记者提出的有媒体的相关说法,汤计予以否定。

  启动重审是真是假?

  对于重审将在本月启动的消息,记者采访的人士态度不一。汤计表示内蒙古政法系统对于此消息没有明确表态,而公安部刑侦专家杨承勋认为,这则消息应该是可信的,“四中全会刚刚结束,依法治国的提出,都让这件沉积多年的冤案有了推动下去的重要理由。”

  这一消息是否准确?该案是否能够进入重审?18年冤案能否昭雪?本报记者今日将向内蒙古当地有关部门求证。

  谁让案件沉冤不解?

  在3年里,汤计以5篇内参对“呼格案”持续推动,在他看来,他之所以能够连续形成内参,与内蒙古当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案件的正面态度和积极反应是有关系的。

  “在赵志红供认自己是1996年4月9日强奸杀人案的嫌疑人之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组成了专案组,对当年的案子进行了主动的追查,在内部首先得出结论。”汤计认为,这是公安系统对“呼格案”积极态度最有力的证明。

  而检察机关的态度也是明确的,“当时的自治区检察院的领导就认为,‘呼格案’证据不足,应疑罪从无,按照审判程序,检察机关应该就‘呼格案’提出抗诉,但是目前情况看,如果最高法不采取跨省区异地审理,很难有一个正确的结果!”汤计将这一意见作为自己第5篇内参中的重要论据提出。

  汤计说,多年来对案件的持续追踪,一方面确实得到了中央及有关部门的重视,使案件得到关注。同时他也更加清楚地认识到在“呼格案”重审问题上,有人一直在推动,还有一股力量使得“呼格案”久拖不决。

  “有人跟我说过,这个案子一直不能进入正常的法律程序,问题就出在当时的自治区法院,中央、最高法、最高检都对案子的重审有过指示,自治区委、区政府也有明确的态度,但是当时的自治区法院就是执行不下去。”汤计认为,其中原因可能涉及国家赔偿的因素,因为国家赔偿是需要自治区法院赔付的。

  “2010年后,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换届,现任院长胡毅峰上任,他当年是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副书记,对于案件的重新调查和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汤计说。

  汤计的这一说法并非个人观点。率先报道“呼格案”将于近期启动重审程序的北京《法制晚报》深度部主任朱顺忠关注“呼格案”10年之久,是汤计之后又一位持续推动案件进展的媒体人。根据他了解的情况,2005年赵志红案专案组负责人、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赫峰对“呼格案”一直默默支持和推动。现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在上任后对案件启动重审所做的努力,也是非常关键的。而对于这个案件难以实质性推动的原因,朱顺忠认为:“当年办理‘呼格案’的办案人,后来几乎都得到了提拔,在公检法各条战线上成为把关人,这个案件一旦被翻转过来,问责机制产生的影响将是巨大的。”

  公安部刑侦专家杨承勋2005年就曾通过测谎手段对赵志红进行过研究,他对“呼格案”有着明确的态度,“这就是一件错案,证据严重不足。”杨承勋介绍,这起案件缺乏的最重要的证据就是死者体内分泌物的提取和鉴定,虽然在1996年内蒙古当地公安部门没有这样的侦查手段和能力,但北京、上海、沈阳等地有多个鉴定机构对于“呼格案”还是能够作出准确的侦办。“当时特殊的政策和形势,导致了问题的出现,但错了的案子就应该纠正错误,进行赔偿,这是我当时的意见。”杨承勋说,他曾多次提出这样的意见,却屡次听到重审“呼格案”的说法,后来都不了了之,“这个案子启动重审程序不是今年才有的说法,2013年年初甚至在2012年,内蒙古当地就提出了这个事情,但是有人先是说要在十八大之后运作这个事情,后来又说应该等到两会之后,总之是各种理由,把事情耽搁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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