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篇】 清廉风范
当下,追逐中国梦,成为亿万中国人共同的追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这也是一场面向未来的“赶考”。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新一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向全党发出警示:“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对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都必须严惩不贷,决不能手软”。
“打铁还需自身硬。”在福建工作期间,习近平始终强调从严管党治党,和搭班的党委政府成员一道,戮力同心,推进党风政风建设。在宁德,强力推进清理干部营建私房,出台廉政12条;在省长任上,在全国率先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一个个举措和制度,既管当时,也管长远,铁腕治吏一以贯之。
正人正己
——铁腕治吏立说立行推进反腐倡廉
得民心者得天下。
主政宁德期间,习近平即提出:“我们中国共产党人靠什么来得民心呢?靠的就是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一条真理。”“廉政建设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如果我们不能承担起这种历史使命,我们就会失去民心。”
上世纪80年代末,宁德地区部分干部违规营建私房现象突出,“全区处级和科级干部建私房的分别占同级干部的三分之一和四分之一”。违纪违法建私房,侵占了良田耕地,占有了当时国家专用“三材”(钢材、木材、水泥)指标;一些人建了私房还占住公房,甚至买地卖地、建房卖房,搞“地倒”、“房倒”,从中牟取暴利。
对此,宁德地委态度毫不含糊:全面清查!清房工作开始后,遇到了各种阻力和困难。有人劝说地委领导:全区建房干部多,相当部分是科处级干部,人际关系复杂,牵涉面广,难度大,有风险,还是暂时不抓为好。
面对非议,习近平不为所动:“我就不信,各级党委下定决心,放手发动群众,会有办不成的事!”“在地委工作会上,习近平同志严厉批评了部分干部存在的畏难情绪,并表明坚定态度:这里有一个谁得罪谁的问题,‘我们是得罪几千名干部,还是得罪几百万群众?’”时任宁德地委副书记钟雷兴回忆。
遏制歪风,立说立行。截至1990年底,全地区共清退公房1982户,清退面积88411平方米。对退出的公房,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公开办事章程、公开办事结果,加强群众监督),再合理分配。全地区共查结违法违纪占地建房干部3782人,其中处级99人,科级476人,给予经济处罚3446人,收回补罚款 198.03万元。
对于地委行署的做法,群众真心“点赞”:“这次查处干部占地盖房,既打‘苍蝇’,也打‘老虎’,惩治腐败是真干了!”宁德市机关普通干部龚清鉴,工作21年,因没分到公房,前后搬家9次。1989年底,他分到一套三房一厅的公房,全家祖孙三代8口欢天喜地。他说:“这回退房、分房,‘两公开一监督’,铁丁丁的。要不,像我这平民百姓,哪能分到这般好的房子。”
除此之外,习近平在宁德还铁腕治吏,查办了一系列腐败大案要案。
“若安天下,必须先正其身。未有身正而影曲,上治而下乱者。”
自身不正,何以正人?无论在什么地方、什么岗位、什么级别,习近平始终严格要求自己。
1985 年6月,习近平从河北正定调任厦门,第一站先到福州。当时负责接机、后来调往厦门工作的苏永卯回忆说:“习近平同志在福州停留期间,在住宿、伙食等方面没有提过任何要求,唯一算照顾的是,上了些北方口味的馒头、面条。后来他到厦门去报到,组织上本来安排派车送,但他没有答应,而是自己搭便车去。”
1987 年,习近平与著名歌唱家彭丽媛在厦门结婚,只在宾馆办了一桌酒席,答谢同事好友。“晚饭后,我们4个人到他家里坐坐,到了才发现,包括他们俩平时刷牙的2 个杯子在内只有4个杯子,最后只好再洗2个碗当茶杯。家里没什么准备,彭丽媛临时花5块钱到街上买了一些糖果分给大家吃。”曾与习近平共事的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王金水回忆。
无论在什么岗位,地位如何变化,习近平艰苦朴素的本色不改。
“习书记到宁德上任,不仅办公室是用原来老书记的,而且公务车和司机也都是老书记留下来的。不像一些领导干部,新官上任,办公室和车都要换新的。”时任宁德地委常委、统战部长姚智梅回忆。
正人先正己。习近平带头践行,下乡吃食堂,交伙食费。时任宁德电视新闻宣传站副站长、现任宁德电视台台长邢常葆曾多次跟随习近平下乡采访,20多年过去,他对一个细节仍记忆犹新。“有一次,到蕉城区虎贝乡调研,在乡政府食堂用餐,习近平同志交代秘书餐后要交1.5元的伙食费,但那位乡长不要。吃完饭后回到车上,习近平问秘书伙食费交了没有,秘书回答没有,被说了一顿。他赶紧跑回去交伙食费,拿收条。”
就任党和国家领导人之后,习近平同样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先后几十次国内考察,不封路、不清场、不扰民。微博直播调研出访、吃庆丰包子、胡同里拉家常……亲民形象令人印象深刻。
建章立制
——防微杜渐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解决腐败问题,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关键就在于:建章立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防微杜渐,扎紧约束权力的“笼子”,权力才不会肆意妄为。这样的理念,习近平同志在闽工作期间,一以贯之。
主政宁德期间,习近平提出:“我们共产党人的权力无论大小,都是人民给的,也只能受命于人民,为人民谋利益。人民把权力交给了我们,我们在使用权力的时候就要让人民放心。怎么样才能让人民放心呢?一个很重要的措施是建章立制。建立一整套系统、全面的制度以制约和监督权力的使用,这是杜绝腐败的根本性措施。”
缘此,宁德廉政12条及补充规定5条,应运而生。尽管已经过去25年,但其内在精神依然熠熠生辉。
1989年3月29日,宁德地委、行署出台《关于地委、行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主要包括12条:
一、在职期间不准以任何名义占地营建私房。二、不准个人介绍基建工程。三、不准贪污受贿和索贿。
四、不准违反招工、招干、招生、毕业生分配、征兵、复员转业军人安置和人事调动的有关规定,私自安插子女、亲友,谋求特殊照顾。
五、不准在干部的提升、晋级和调配选拔上,违反组织原则和人事干部工作程序。
六、公务往来不收礼,不向基层单位索要各种产品、礼品,索购紧俏商品。
七、下基层不准大吃大喝。要严格要求按接待标准办伙食,按规定缴纳伙食费。
八、不准公车私用。如特殊情况私事要用车,要向车辆管理单位缴纳用车费。
九、不准利用职便以任何名义参与经商办企业。
十、不准弄虚作假骗取荣誉或奖励。
十一、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带头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不准为违法乱纪的人和犯罪分子说情袒护、徇私枉法。
十二、教育管理好家属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