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副总工程师,他曾号称“中国高铁技术第一人”。作为运输局局长,他称自己手握巨大的权力。 11年时间,13笔贿赂,折合人民币4700余万。17日上午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案一审宣判。
《新闻1+1》今日关注:张曙光:有贪腐 就不会有“曙光”!以下为文字实录:
主持人 董倩:
晚上好,欢迎收看正在直播的《新闻1+1》。那么今天首先来看一段今天上午的一段现场。
女:全体起立。
审判长:被告人张曙光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张曙光。
张曙光:有。
审判长:刚才宣读的判决听清了吗?
张曙光:听清楚了。
董倩:这是今天上午北京二中院对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的宣判,一审宣判的现场。在今天整个宣判的过程中,张曙光只说了这样的几个字我听清楚了。那么这就让人想起就在几年以前,他在接受媒体采访的时候,那种滔滔不绝、侃侃而谈。短短几年他的人生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为什么会发生这么大的反差,从他身上我们又能得到什么样的启示?还是先回到今天上午的审判现场。
播音:中国发改委与俄罗斯运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与俄国家铁路公司四方签署了《高铁合作备忘录》。
解说:今天股市里和高铁沾边的股票都在上涨,而中国高铁也正在稳步开拓国际市场,未来很有可能成为中国的一张新名片。而在今天上午,一个曾经和中国高铁密不可分的人物,却不得不站在被告席,忐忑地等待着他的一审判决。他,就是曾被称为“中国高铁技术第一人”,原中国高铁技术引进首席谈判代表,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
审判长:本案继续开庭,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被告人张曙光犯受贿罪一案,经本院。
解说:与去年第一次庭审时一样,他身穿黑蓝色夹克,黑色裤子。事实上,今天距离2013年9月10日张曙光受贿案一审开庭审理,已经过去了十三个月;今天,再次出现在被告席,很多媒体都注意到,张曙光面容憔悴,表情倦怠,还有他鬓角的白发。
女:全体起立。
审判长:被告人张曙光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期间,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核准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解说:今天的宣判,法院明确了张曙光的犯罪事实。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1年,11年时间里,被告人张曙光,在担任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客车处处长、装备部副主任、运输局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务共计4700余万元,已经构成受贿罪。
审判长:被告人张曙光所犯受贿罪罪行极其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因涉嫌受贿被调查后,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解说:今天的宣判,法院也认定了张曙光之前的主动退赃情节,因此给予了“死刑,可不立即执行”的从轻处罚。而与第一次庭审不同的是,在今天宣判之后,张曙光在法庭内被带上了手铐。
电话采访:
《法制晚报》记者 洪雪:这次经过法庭审理以后,认定他的罪名成立,他就属于确实有罪了,这个时候法警才给他戴上手铐。
解说:张曙光案,判决书长达73页,共计5万多字,法官宣读了40分钟。
洪雪:两个眼睛一直直视着法官,手就自然下垂,一直很平静。第一次受审的时候,他在做最后陈述的时候,应该叫痛哭流涕吧,今天就非常平静。
解说:在今天宣判之后,张曙光在法庭上,仅仅说了四个字。
审判长:被告张曙光。
张曙光:有。
审判长:刚才宣读的判决听清楚了吗?
张曙光:听清楚了。
解说:截止目前,张曙光未提出上诉。
董倩:我们来看一下今天的判决书,最后认定的张曙光的犯罪事实,那么受贿事实是13起,非法收受款物共折合人民币4718万,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我们注意到非法收受的财务是人民币4700万。按照相关的法律这是属于情节特别严重,但是今天我们看到的结果是他被判处的是死缓,为什么这样?我们来看一下法官在判决书上是如何说明的,法官说被告人张曙光所犯受贿罪罪行极其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是鉴于其因涉嫌受贿被调查之后,主动交待了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大部分社会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经全部追缴,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也就是说法院在最后的判决上,是认可了他这种主动退赃的行为,所以现在死缓这样的一个结果也是轻判。那么接下去我们就连线一位专家,中国政法大学的阮齐林教授,阮教授您怎么看待今天这样的一个量刑?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 阮齐林:今天这一个量刑还是非常合适的,主要有两个原因,一个原因就是坦白从宽,其中特别注意到就是判决书说到的,就是他在被调查以后,主动交待大部分罪行。大家可以想象,一般来说立案调查只了解被告人、嫌疑人一两项罪行,结果他一下说出了13项4000多万这样的罪行。显而易见的大大的有助于调查,所以坦白从宽。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这样的情况,那么一般要求酌情从宽处理,甚至于要求应当从轻处理这是第一点。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