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港中旅仅以5100万的出资就拿走了少林景区的控股权,当时少林寺仅一年的门票收入就将近1.5亿元。港中旅起初承诺3年内投资8亿至10亿元,但承诺一直没兑现。”上述不愿具名的少林寺工作人员透露,少林寺起诉嵩管委不仅是“讨债”,更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政策性免票那块儿需要真相,港中旅登封公司更需给出真相。70%的门票收入本应取之于少林,用之于少林,而不是被他们当蛋糕切走一大块。”
2009年12月27日,港中旅和登封市政府所属嵩山少林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隶属嵩管委),合资成立港中旅登封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港中旅占51%股份,双方规定合资年限为40年。合资公司负责包括少林景区(以少林寺为核心)、嵩阳景区和中岳景区在内的嵩山景区的管理和经营。
与港中旅合作将近五年的嵩管委,“不仅吃了官司,日子还越过越穷”,他们对港中旅也是颇有微词。刘少伟透露,去年少林寺景区门票收入2亿左右,港中旅作为合资方拿走51%,少林寺分走30%,“最后那点钱,我们还需支付登封市文物局、宗教局等单位至少3240万,另外嵩管委员工工资加上每年接待等费用至少2000万。到最后,我们还亏损上千万元。”
据嵩管委一位官员透露,他们工会有一年曾想在建党节期间举行一次活动,需要2000元的经费,“工会的人找到我们领导,领导说‘连工资都发不下来了,还搞什么活动!’活动也就取消了。”
“正常来说,港中旅登封公司应服从嵩管委管理。但嵩管委既管不了他们的人,又管不了他们的钱。”一个曾在港中旅登封公司有过多年工作经历的嵩管委官员如是形容个中关系,“看起来孙子(港中旅登封公司)应该听爷爷(嵩管委)的,其实孙子还是听他爹(港中旅)的,因为他爹给他钱,管他吃穿。”
与港中旅的那次合作,起初曾是登封市招商引资的“重大成果”。如今,登封市高层都不愿在公开场合提及此事。而无奈之余的嵩管委方面,只能“更积极地看问题”。“(港中旅)很多承诺都不兑现,上个老总一直讲客观原因。换了现在的老总,不讲(客观原因了)了,他至少想着努力兑现承诺,这就算进步。”一位嵩管委内部人员表示。
管理权之争
目前,这场官司的正式开庭日期尚未确定。可以确定的是,一旦双方走上庭审,整个过程将旷日持久。
9月24日,少林寺方面针对此次诉讼正式向经济观察报记者发来声明:“永信大和尚一贯倡导少林寺作为佛教寺庙,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财产,由僧团负责传承、守护和管理,少林寺有责任有义务必须担当。”“如果第一场官司输了,那么我们会继续上诉,一定要讨回一个公道。”前述少林寺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员甚至隔空喊话,“我们还是有一些猛料的,不排除在庭审现场上拿出来的可能性。”
嵩管委方面也做好了应对准备:“随便他们告吧,反正我们没有钱了。”这种无力,同时也折射出登封市政府目前的财政困局。
2011年那次纠纷,登封市财政比较富裕,给了少林寺1500万元。在少林寺准备打这场官司之前,郑州市政府为了息事宁人,曾出台一份会议纪要,建议登封市政府支付少林寺索要的门票分成款,但登封市没听。“他们现在连教师的工资都要延期十天支付,怎么可能拿得出这么多钱?”这位知情人士说。
缺钱的登封市亟需城市转型,同时也希望减少对少林寺的依赖。为此,河南省政府近期出台了《关于支持登封市建设华夏历史文明传统创新示范工程的指导意见》。“做这个示范工程,是为了从最普通的以景点景观旅游为主,向以休闲服务旅游为主延伸,尽可能拉长旅游产业链。”刘少伟表示,在整个规划之中,少林寺只是一个分量不重的点,而且日后其分量会越来越小。
对此,少林寺方面并不买账。少林寺方面认为,依靠少林寺,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增加值已占登封生产总值的1/3以上,这使得他们将长期被当作“人人都要咬一口的唐僧肉”。
因此,在附加诉讼请求中,少林寺以嵩管委严重违约为由,要求解除与嵩管委2009年12月30日签订的门票款分成《协议书》,这意味着他们将脱离景区“单干”。“少林寺作为文物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仅有经营权和使用权。但所谓国家所有,概念很空泛,政府就可以进入。寺产归属界限不明,导致少林寺无法获得自主自治的权利,这就使地方政府得以随意宰割使用少林寺。而在国外,寺庙全部是自主管理,自主经营,政府无权干涉。”华东师范大学宗教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李向平分析道。“如上述附加诉讼请求获法院支持,即表示少林寺将重新夺回门票权等寺院自主权,政府和寺院之间的寺产归属界限,也将以判例形式清晰界定。” 李向平表示,在公权与寺院交锋不断的当下中国,这场官司颇具代表性意义。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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