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底反腐的坚定信念和决心不可动摇
在我国反腐治标取得重大进展的关键时刻,有学者通过评估反腐风险,提出了防止腐败分子“联手反扑”的观点,即“大老虎联手反扑”是目前反腐败的最大风险。因为“打虎”力度不断加大,腐败分子为保护既得利益必然负隅顽抗,或寻找更高的后台保护自己,或以自己所掌握的对手或更高层级官员的腐败线索相要挟,或联合党内相关利益者以莫须有的罪名打击坚持反腐的同志等,如果没有对风险的有效预防和管控机制,后果将不堪设想。防控这一风险,当务之急是从顶层设计上把高压反腐转变到常规反腐上来。这一观点虽然出自对反腐败斗争前景的关心,但是其暗含着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判断失当,对我们党自我纯洁、自我净化的能力缺乏自信,对反腐败斗争的根本性质认识不清。
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是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夺取胜利的精神支柱,是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强大动力。当今反腐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下展开的。党中央深刻估计到,彻底根除腐败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也是执政党自身建设中的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面对盘根错节的利益链条和错综复杂的利益调整,通过充分论证,制定了目标明确、计划周延、程序科学、方法得当的顶层设计方案。习近平总书记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从基本理念、基本任务、基本方式、基本方向、价值目标等方面对科学有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明确要求。人民群众从一个个查处的腐败案件中,感受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中国共产党,是真心实意的反腐败,扎扎实实的拒腐防变,认认真真的自我纯洁和自我革新,国际舆论也对我国反腐败斗争高度评价。所谓“大老虎联手反扑”论,是一种低估党对反腐败的领导和驾驭能力、低估反腐败的群众基础和正能量的错误判断。
“联手反扑”论的要害是将反腐败这场严肃的政治斗争看成官员与官员对垒的权力斗争,看成两者都可能被对方制服的力量博弈,否定党和国家及其反腐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的正当性。就党和国家及其反腐职能部门而言,不存在所谓“大老虎”联手反扑的风险,相反,只存在不坚决彻底反腐的风险。当然,不排除反腐败工作人员甚至高层官员因自身贪腐问题被查处的情形,但对这类人员的查处,绝不是“大老虎”联手反扑的结果,而是党和国家惩治腐败的成果。因此,所谓“大老虎”联手反扑是一个伪命题,是闭门造车的结果。正如有学者指出的,当下中国的反腐败虽非尽善尽美,但其所取得的进展,所展现的可能,所昭示的意义,已足以让我们有理由自信和有资格自信。
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和反腐原则必须坚守
在反腐力度不断加大、被揭露的贪腐案件数量增加、涉案人员级别提高的情形下,主张借鉴香港经验,以现在的时间点为界,凡是在此之前腐败问题,只要认错、退赔,就不再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的“特赦贪官论”进入人们视野。此类观点认为,高压反腐无法解决长期积聚的腐败存量,反腐过度影响政权巩固,“特赦”可以解脱大批幡然悔悟贪官,集中力量打“大老虎”。这种从全局上进行思考的精神固然值得肯定,但在我国民主法治和社会文明进步的当下,其观点和主张不具有可行性。因为这种以牺牲公平正义为代价的策略,违背了法治精神和治党必严的反腐理念。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赦免贪官”虽然在特定历史条件下能起到消解阻力作用,但对以法治为特征的反腐败斗争而言,不具有可借鉴性。坚持党的领导,就要坚决彻底地清除腐败,实现党的自我纯洁、自我革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就要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惩治腐败、廉洁政治的迫切期待;坚持依法治国,就要紧紧抓住依法治权、依法治吏这个要义,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在这一时代背景和要求下,采取“赦免”方式来“争取”部分“贪官”,既无政治基础,又无群众基础,更无法理基础。至于香港廉政公署在上世纪对贪官采取的“特赦”,那是因为当时香港警队的腐败是全局性的,如不解脱一批警员,香港治安秩序反而有无人维护之风险。从这个意义上说,“赦免”是资本主义制度下集团腐败倒逼而采取的举措。对社会主义制度下以执政党自我纯洁、自我革新为特征的我国反腐败斗争,不具有借鉴意义。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首要价值,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切实体现,是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追求,也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原则。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就是这一原则的重要体现。如果对一批腐败官员予以特赦,既往不咎,那么,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何以体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承诺何以兑现?“特赦贪官”虽然从表面上可减少“历史共业”下的腐败存量、节约执纪执法办案资源,但其产生的负效应却不可逆转。因此,反腐败斗争必须坚守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坚持纪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都不要心存侥幸,计算“不出事”的概率,谁都不能藐视法纪,存有进了“保险箱”的幻觉。任何人违犯法纪,都要依法依规处理。唯有如此,才能以反腐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从严治党的反腐性质和法治方式不容置疑
在高密度腐败官员的频频曝光,反腐败斗争依照党纪法规深入推进的关键时刻,一些媒体和网络上推出了所谓“运动风暴论”。持此种观点者认为,十八大以来的反腐主要是因政治需要而发动的政治运动,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释放执政理念、赢得群众支持的权宜之计,等到群众的积怨平息了,政局稳定了,反腐败运动就会自然“降温”。其结果不外乎抓一批贪官而“庇护”更多的贪官,即一些官员运动一来就想各种办法避风,风暴过后照样腐败。笔者认为,这一观点是对当下反腐败斗争性质的误读,是对反腐败基本方式的误解。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