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晚记者注意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一章第三条中也规定:“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今年年初曾表示,决不允许一个人有多个户口或身份证。今年7月,公安部还向社会公布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户口问题(线索)举报投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
其中,他人有多个户口和身份证的,伪造、变造出生医学证明、户口迁移证件等办理户口、身份证等内容均在接受举报之列。
2014年7月至8月,《法制晚报》记者在北京、山西调查获悉,临汾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国希的女儿“李某”,曾持有身份证号码相同的两个洪洞县户口,此外,还曾有一个临汾市尧都区的户口及身份证号码。
●举报二 女儿进京户口来自“重户”
举报者李青明还向法晚记者透露,李国希的女儿“李某”早已经进京落户,落户过程是李国希夫妻通过一名中间人帮助办理的北京市小城镇户口。
根据举报者提供的材料显示,“李某”落户北京的户口,是由洪洞县的其中一个“重复户口”迁移而来。其在京落户后的身份证号码和洪洞县的那两个重复户口所对应的身份证号码一致,即14260119850613××××。
根据举报信息显示,“李某”目前在京户口的住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而据举报者称,在这之前,“李某”户口进京是根据小城镇落户政策,户口应该是在郊区,后来才迁至海淀区。
法晚记者注意到,根据1997年出台的《北京市郊区小城镇建设试点城镇户籍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现已废止)等政策文件规定,外省人员办理北京市小城镇户口,须在北京投资,而其在京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才可以随之落户,而“李某”的父母户口至今仍在山西,并未在她之前进京落户。
据法晚记者调查获悉,李国希女儿的户口,是在2008年5月进京,在北京市房山区某镇落户。
按照举报者所述,是李国希通过中间人,帮助其女儿办理了北京市小城镇户口,但法晚记者查询资料后发现,北京市的小城镇户口优惠政策于2005年年底就已经停止,在此之前,房山区某镇的确曾是小城镇户口试点地区之一。
就此问题,法晚记者致电北京市房山区该镇小城镇开发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小城镇户口优惠政策确实于2005年就已经停止办理。对于为何2008年 5月还能落户在此的问题,工作人员表示,所谓停止办理,是指自停止之日起,不再接受新的申请落户材料。而此后几年,该镇确实曾为2005年小城镇落户政策停止办理前递交材料的申请者办理落户,2008年是最后一批。
随后,记者询问,如果是外省户籍人员,当时要想落户该镇,除了小城镇户口外,还有哪些方式时,工作人员表示,只有这一种方式。
●举报三 在京有高价房产 另一关系密切者曾有俩户口
此外,举报者李青明称,李国希家人在北京拥有近千万房产,其中仅其女儿“李某”在北京海淀区望河园的一套房产就价值不菲。
8月中旬,法晚记者从海淀区曙光花园望河园小区物业处证实,该套房产,业主系“李某”。
法晚记者从物业工作人员处获悉,“李某”所住的这栋楼,是整个望河园位置最好的一栋,且均是大户型,最小面积也在120平方米以上。
根据小区旁边房产中介挂出的同楼同层房价显示,虽然前段时间有所跌落,但目前该小区房价仍然高达5万多元/平方米,最高时曾接近7万元/平方米。
此外,法晚记者在举报信中看到,与李国希一家关系密切的另一名1989年出生的李姓男子,同样曾拥有两个山西户口,但对应的却是同一个身份证号码。而这两个户口中,其中一个目前同样也已迁入北京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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