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江青一开口,就露出了她的“本色”:“两位律师的简介,我都看了。两位都是很有名的律师,这很好。不过,我知道你们很可能是邓小平、叶剑英派来的。虽说这样,也没有什么可怕的,党内斗争嘛……”
张思之律师听到这里,不客气地打断了江青的话:“现在不是‘党内斗争’的问题,你是作为反革命集团的首犯被起诉!”
江青马上反驳:“我是反革命?可笑!邓小平、叶剑英、华国锋才是反革命!他们要起诉我,我倒要起诉他们呢!他们在1976年10月6日,突然袭击,把我逮捕,把我扔进地下室,扔在地上六七个小时没人管我,这是非法绑架……”
这么一来,变成律师与江青进行“法庭辩论”了。
朱华荣律师一看,这样下去,双方会僵持,就转移了话题,问江青有什么不清楚的法律问题,需要他们帮助解答。
于是,江青向他们提出一连串问题:什么叫公诉?公诉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朱华荣律师一一作了答复。
江青听罢,说道:“按照宪法、国法、党纪,我都没有罪!我请你们,是要你们替我跟邓小平、叶剑英辩,不是让你们代表他们跟我辩。你们要好好学习《五·一六通知》,好好学习《十六条》,好好学习《九大政治报告》……”
张思之律师明确向她指出:“律师要看什么文件,律师自会安排。现在的问题是,你要不要请律师?”
江青说要考虑一下。这样,她结束了与两位律师的谈话。
过了一会儿,江青告诉监管人员:“那个姓张的律师,我不要;我先要那个姓朱的律师吧。”后来,法庭加派了北京律师协会副会长傅志仁律师,和朱华荣律师一起,担任江青的辩护律师。
你们不敢做我的代言人,那就不能作我的律师!
1980年11月22日,朱华荣律师和傅志仁律师去秦城监狱与江青谈话。
这一回,江青见了两位律师,没有鞠躬,却亲自给两位律师沏了茶,表示敬意。
江青拿出起诉书,上面写满她的批语。江青说:“起诉书完全否定了毛泽东领导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完全违背了毛泽东的革命路线。”
江青指着那些批语说:“你们要根据我的意见,批驳起诉书,为我进行辩护,作为我的代言人。”
朱律师向江青指出:“律师只能按照事实和法律维护被告人的合法利益,但是不能做代言人。”
她恼怒了:“你们也是那边的人!你们不敢做我的代言人,那就不能作我的律师!”
这样,江青拒聘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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