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坐在这里受审,完全是自己贪欲滋长,无原则对待亲情友情,对别人送的红包无所谓造成的,触犯了党纪国法。我现在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广州市白云区原区委书记谷文耀昨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时忏悔,请求从轻发落。
面对共计300余万元的受贿指控,他对其中两笔金额表示存有异议,其余基本认罪。庭审细节披露,谷文耀2013年5月28日于办公室被纪委带走,此前遭到更早落马的白云区原党组成员刘健生的检举。
穗纪委检察院建议认定自首情节 公诉方不认可
谷文耀涉嫌受贿一案昨日上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该案最早由广州市纪委介入调查,后移送至广州市检察院侦办。经广东省检察院指定管辖,最终由深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谷文耀称,2013年5月28日,他在广州办公室被纪委工作人员找上门。对方一开始只是说向他了解在节假日期间违规收受礼金的问题,后来称为了谈话方便,将他带至纪委办案地点。
“在政府机关工作这么长时间,我也知道纪委来调查意味着什么。”谷文耀说从被带走那天至2013年5月30日,他向纪委办案人员和盘说出自己涉嫌受贿的基本情况。
基于谷文耀较好的认罪态度以及基本全额退赃表现,据悉广州市纪委及广州市检察院将案件移送至深圳时,双双出具了建议认定谷文耀有自首情节的证明函件。
不过昨日深圳市检察院公诉人在法庭上指出,广州市纪委移交案件时一并移交了一份检举材料,内容系谷文耀在白云区的老下级、白云区原党组成员刘健生对谷文耀涉嫌受贿的检举。刘健生2013年4月29日被刑拘,其落马早于谷文耀,刘健生被指曾向谷文耀行贿人民币28万元、港币5万元。
公诉人据此认为,谷文耀系被纪委带走调查,不属于投案;在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前,纪委已经通过检举材料掌握部分事实,也不属于自首,提醒法庭对谷文耀是否属于自首重新考量。
个别涉案老板在逃 指控金额低于实际金额
检方目前对谷文耀的指控金额为300多万元,不过公诉人表示,这一指控金额低于谷文耀实际受贿金额,因为个别涉嫌行贿的企业老板目前在逃。
“有的是行贿人说有那么多,谷文耀说没那么多;有的是谷文耀说收了谁的钱,但对方否认。我们现在根据证据出发,就低不就高,从有利于被告人的角度进行认定。”公诉人举例,涉嫌行贿谷文耀的广州某公司老板王某,涉案金额据称较大,但目前在逃;另外谷文耀曾供述,白云区财政局原官员彭某曾向他行贿4 万元,但彭某因为调往别处,暂无法查证。
深圳市检察院接手案件后通过审查证据,追加认定了两笔此前未被广州市纪委和检察院认定涉嫌受贿的金额。其中一笔系2006年白云区永平街原干部王云,通过刘健生向谷文耀行贿5万元用于职务升迁。王云是一名科级干部,获谷文耀提拔,就成了白云区永平街街道办副主任。公诉人指出,目前王云在本案中的笔录缺失。
另一笔是白云区原常务副区长钟向东为谷文耀亲属出国旅游支付的费用。钟向东交代,2006年9月,谷文耀妻子谢某、大姐谷某贞、大姐夫劳某嘉到英国旅行,花了12万元,时任白云区教育局长的钟向东指示下属在教育局资金中报销了这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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