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县委书记的
县工商局书记龚远明
相比较侯宜中等人,实名举报的龚远明就没有这么幸运了。
2005年7月,时任武胜县工商局党组书记的龚远明向武胜县委常委、委员、部分县级离退休干部每人送上一封举报信,举报时任武胜县委书记孙南等人“违纪违法”。这封举报信同时送交武胜县所在的广安市市委书记、纪委书记。在这次举报之前,他已经举报过一任县委书记,并将之“掀翻在地”。
在发出举报信后,龚远明一直没有停止过“斗争”。2006年4月3日晚10时许,他和爱人走到楼梯口,突然冲出3个人,拿着钢管和砍刀朝他拼命攻击。突袭导致龚远明左耳被砍掉,左脚脚筋被割断。
案件很快告破。法院审理查明,龚远明多次实名举报孙南,引起孙妻郑碧的不满。2006年,郑多次在刘谋杰(房产商)面前抱怨龚远明。因龚的部分举报内容涉及刘的公司,刘指使手下“教训”龚远明,于是有了砍人一幕。
举报者现状
龚远明被砍后送入医院救治,一直昏迷不醒,2008年11月因医治无效去世。
被举报者结果
2006年5月,孙南被“双规”。2008年,纪委证实孙南“双归”解除,但职务被免。
声音
实名举报是应有的本性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肖木曾撰文描述这群官员,他们或者敢于挑战官场的“潜规则”,立场鲜明,仗义执言;或敢于触犯部门和局部既得利益,关注民生,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振臂高呼;或者敢于揭露政治领域中的敏感问题,把官位和生死置之度外。
他认为,与其说这是这些官员的“个性”,不是说是或应当成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本性”或“秉性”。
“不过,他们在中国庞大的官员队伍中仍属少数,可以说是凤毛麟角。这也许正是人们称其为‘个性官员’的一个重要原因。”肖木说。他建议国家能不断完善制度,使得个性官员的生存空间更大。
专家
举报也要为诬告行为“买单”
北京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指出,鉴于官员的特殊身份,“官员实名举报官员”更为引人关注,对于纪委介入调查、迅速办案也最为有利。
与此同时,实名举报人也要为诬告行为“买单”。法律界人士指出,如果举报有假,举报人轻则承担民事侵权责任,重则承担刑事责任。
时评人“十年砍柴”称,对官员内部相互举报爆出的“腐败案”,公众不要急着鼓掌喝彩,因为对反腐没制度上的推进意义。
另一观察者张志清则认为,我国包括“官员举报官员”在内的实名举报,在制度层面还面临很多难题。我国还没有专门的保护举报人以及约束虚假举报行为的法规,对虚假举报也无法有效防范。
实名举报,如何将风险降到最低
实名举报无疑是有风险的,那么如何将风险降到最低呢?
国家反腐专家李永忠受访时说,这需要纪委与举报人之间联动。保密工作做得越好,举报人就越安全,就越敢实名举报;要把相关制度设立好,谁敢泄露信息,一定严惩不贷,让举报者没有后顾之忧。
他还称,对于举报者来说,要敢于实名举报,最典型的就是罗昌平的例子,举报了一名部级干部,但他现在还好好的,证明举报者越敢于实名举报,就越安全。(河南商报记者 王向前)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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