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志波
冯志波自制“红头文件”。
冯志波,职业打假人,97年起至今17年打假史。因屡次打假成功被媒体多次报道。曾在京东商城购买“问题”饼干获赔5万元,被称为“新王海”。近期,因自制“红头文件”、全文模仿公文形式通知公证处退回多收费用再次成为舆论热点。
多收1450元费用不道歉 所以模仿他们发文件
新京报:“红头文件”是政府机关下发通知时用的,你可以用很多方式,为什么选择给公证处发“红头文件”来维权?
冯志波:我认为这事是公证处的错,他们应该道歉。我投诉之后,他们给我发来一个红头文件,要求我去取退款,一句道歉都没有。我觉得我和他们是平等的,你们错了哪怕打个电话道歉也行。发公文通知我去取,我对这种态度非常反感,于是我也模仿他们,通知他们用我方便的方式退款。
新京报:你是以职业打假而被社会所知的,这次向政府机关维权,是偶然还是你今后工作的一个方向,能给我们讲讲前因后果吗?
冯志波:这是一个偶然。我去公证处做“证据保全”公证,当时收了2000块,心里觉得很贵但说不清怎么回事,就要求他们给我个收费依据或者收费标准。填了投诉表,等了两周都没消息,我就向物价局投诉了。
新京报:有网友留言说一个多月前公证处的负责人到你家道歉,你没接受,还是把事情告诉了媒体来炒作,这个消息属实吗?出名对你的打假行为有帮助吗?
冯志波:之前有人晚上10点多打电话给我,自称是公证处负责人说要见面,到家里道歉。当时已经很晚了,我没办法核实他的身份,而且我已经向物价局举报了,要等物价局的处理结果。两三天后我再打他的电话就联系不上了。
出名对打假没什么帮助,有名了出去买东西,人家百度一看你是职业打假,都不卖给我们了。我联系媒体,是我想让别人知道公证应该收多少钱。我的两个朋友是律师,他们做了几次公证都是收两三千,一般人心里觉得贵但是最后都算了,实际上只需要500就可以了。
“打假跟做生意一样,有赚有赔”
新京报:打假的收入来源有哪些,政府奖励、企业赔偿还是其他方式?
冯志波:政府的奖励是很少的,几乎可以不提,主要是企业赔偿。
新京报:早期的打假人臧家平因敲诈勒索被判刑3年,你在打假过程中怎么做到严守法律边界?
冯志波:这么多人打假出一两个违法的很正常。大多数人还是好的,会走正常的法律程序。买到假货,先去工商行政部门举报,如果工商对其进行处罚,我们就有了一定的证据,就可以跟企业去聊赔偿。但是现在广州打假的人很多,工商一般都以“情节轻微”为由不做处罚。
新京报:有人称你为“新王海”,你同意吗?有报道说他打假资产上千万,你怎么看?
冯志波:这个没有新、旧,我也打假十多年了,跟王海很早就熟了。这一行资产上千万很正常。根据最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买到假货可以得到3倍赔偿;根据《食品安全法》第96条第3款,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可以得到10倍赔偿。现在中国假货这么多,你买100万食品,就可以得到1000万的赔偿。
新京报:这是理论上的可能性,还是你们实际的做法?
冯志波:这确实只是理论上的可能性。现在我们买到假货就不去举报了,直接到法院,法院判决后对企业罚款,然后企业再给我们3倍或10倍的赔偿。一般你买一两千可以判赔你一两万,你买一两万就不会判赔那么多了。如果败诉,你就赔了。所以,打假跟做生意一样,有赚有赔。
“法无禁止就是许可,别人怎么评价控制不了”
新京报:打假难免会遇到一些阻挠,你在打假时遇到过哪些困难?
冯志波:打假的困难主要是执法部门的阻力。比如工商部门认为我们这群人是多管闲事,对我们很反感。他们认为我们就是为了赚钱,经常接到举报不罚款,甚至有人还教企业怎么能不被我们抓到。
新京报:一般人们认为《消法》是保护全社会普通消费者的利益,不应该被当做少数人赚钱的工具。网络上非议很多,你怎么看待自己的行业?怎么面对社会评价?
冯志波:我们打假做的不是坏事。法无禁止就是许可,我们做的事情都是合法的,而且收入的来源是造假企业的赔偿,不是消费者的钱,也不是纳税人的钱。
法无禁止就是许可,别人怎么评价我们控制不了,很多人是不懂法的,买了假货也不知道维权反而来说我们。我们只能谨守底线,赚钱不违法,不侵犯公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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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月29日,广州公证处多收了冯志波1450元公证费,经其向市物价局举报,多收款项被责令退回。但公证处给其寄来“红头文件”,要其亲自去领取退费。冯志波认为,多收款本是对方的错,不该自己前去领取。因此,他也给公证处寄去一份个人名义的“红头文件”,要求对方送款上门。8月7日, “红头文件”寄出,次日便收回多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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