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次出差中,李晓明、柯建甬乘坐头等舱并每人少支付机票款4202元,李晓明等人借用相关企业的车辆去七仙岭森林公园游山玩水进行高消费,少支付七仙岭君澜温泉酒店住宿费用1914元,少支付海口西海岸酒店住宿费用1509.15元,均由郭昆公司支付。”
调查结论指出四点:李晓明、柯建甬乘头等舱,李明知票是与齐屿案有经济利害关系的郭昆所定,没有反对并少支付4202元,构成违纪;李晓明等人接受可能影响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构成违纪;李晓明等人少支付住宿费用,让与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企业承担部分费用,构成违纪;市、区两级办案人员在16 次出差中,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的就有9次,没有厉行勤俭节约,“违反规定财经纪律,次数较多,性质严重。”
本人回应
“组织会有说法”
长春市纪委向翟学军通报,除了停止李晓明长春市反贪局局长一职,建议依纪给予其纪律处分。追究其纪律责任。
长春市纪委工作组还查实翟学军举报以外的问题。2013年3月,高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柯建甬等人去深圳、汕头办案中铁集团温建华受贿案时,也存在在五星级酒店高消费问题,仅在汕头帝豪酒店每人每天房价就高达558元,共花费4770元,严重超出标准,也在高新区检察院报销。
除了这些举报,翟学军还举报了李晓明家庭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女儿留学和外出旅游等问题。对此长春市纪委反馈:李晓明夫妇基本能说清家庭收支情况,根据目前掌握和了解的情况,未发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问题。
7月28日,李晓明在电话中告诉京华时报记者,他目前还在停职状态。李晓明否认接受郭昆邀请旅游。他称,他在二道区检察院担任副检察长时,因为主管基建,认识了盖楼的郭昆。
对于坐头等舱办案问题,他承认确实坐了。“我也觉得不能坐,是普通舱返点升舱。报销是普通舱,钱是单位花的。”他称,住宿时房间标价1000元,打折后500元,郭昆公司结的账,事后钱给了对方。
李晓明否认在齐屿案上徇私舞弊。他称,案子早就有了,他到市检察院只是接手,“我没有徇私舞弊,其他人也没有。”
7月22日,安桐森、齐屿案开审的前一天,据《法
制日报》报道,当天吉林省召开市级检察长座谈会。知情者透露,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在会上点名批评李晓明违规问题,称“影响极坏”。7月25日,吉林省检察院宣传处长表示,通报批评的6个人包括李晓明。他称,检察人员如被查出违纪违法问题,省检将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
长春市纪委副书记李刚称,李晓明问题还在进一步调查。
李晓明则表示,据他所知,其个人问题查完了,“早结束了。”对于被举报接受郭昆贿赂,李晓明予以否认,称还没有结论,“现在最清楚的应该是纪检部门,我说了没用。等有结论了,组织上会有说法,我相信组织。”
记者致电郭昆的两个手机号,均无法接通,其中一个已是空号。翟学军说,针对齐屿和郭昆的经济纠纷,他已向澄迈县公安局报案。今年2月26日,警方以郭昆涉嫌合同诈骗罪正式立案。
事实上,翟学军的“反调查”也未结束。他透露,手里还掌握李晓明等人违法违纪的其他线索,“这些线索有待核实。核实后曝出来,可能是爆炸性的。”
在回顾对办案人员的“反调查”时,翟学军称,别人提供的证据,他往往要通过第三方甚至第四方来核实,才会提交相关部门。“这样做,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社会,对党组织负责。”他强调,自己也是党员,“我相信组织,遵守法律,只要法院依法审理,相信会对齐屿作出公正的判决。”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